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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032/2022-130515 | 成文日期: | 2022-02-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2021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
2021年,全市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战略决策,按照市全面依法治市办的要求,全面完成了市民政局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市民政局高度重视法制建设工作,组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和修订机关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知法、遵法、敬法、守法和讲规矩、懂规矩、守纪律的自觉性,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建设更高水平法制机关。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增强忠于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法治意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坚决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一是责任到位。局党委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协调和督办,把各项工作纳入了法治化轨道,组织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局党委会先后三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并将落实法治政府工作纳入局党委书记年度述责述法报告,局党委班子坚决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分管处室(单位)法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组织到位。先后以局班子会、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形式,组织民政干部400多人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培训,组织全局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合格率均达到100%。组织引导机关行政和参公人员参加执法证资格考试,4人参加考核全部通过。三是审查到位。依托民政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审核把关制度,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围绕行政执法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案卷评查,2次组织全市民政系统开展案卷评查,采取交叉评查方式,对市本级和各县(市、区)办理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件进行评查,取得良好效果。
(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得到落实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健全了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工作机制,完善了法规制度起草、备案、清理工作机制。起草的《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严格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先后向十几个政府部门、6个县(市、区)民政局书面征求了意见建议,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并经局班子集体讨论形成送审稿。
(三)法治宣传广泛有效
坚持用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领法治建设工作。2021年,局党委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指示精神贯穿于民政法治工作以及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引导党员干部争做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今年以来,先后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执法培训、法律讲座等形式,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慈善法》《社会组织管理条例》等民政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局党委成员在各自分管线上组织《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党内和专项法律法规的宣讲,营造党委带头,全员覆盖的学法氛围。
(四)民政执法指导更加精准
通过强有力的手段和硬性措施,将年度行政执法量列入目标考核内容,加强执法案件督查督办。2月份就下发了《2021年度对县(市、区)依法行政工作评估标准》,要求各县(市、区)至少办结2个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全年全市民政系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6起,其中立案案件16起,结案14起。先后派出20余人次赴各县(市、区)开展依法行政评估进度情况督查,推动现场联合执法,指导县(市、区)办理要案及疑难案件,有效提升县级民政部门执法能力,实现行政执法由各自为战向联合联动转变。会同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开展“清明节”殡葬联合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市区丧葬用品市场,开展法治宣传,共出动人员30人次,现场销毁冥币20000余张,进一步规范了我市殡葬市场。制定民政执法系列规范,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统一规范执法文书、执法流程,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五)民政立法取得突破
成立了市民政局《衢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领导小组,有序推进一类立法项目,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起草小组。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立法调研活动,收集线下问卷1039份、线上问卷1125份,了解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同时,还列出问题清单、政策清单,整理29部涉及国家、省、市三级政府部门法规清单并汇编成册。经过专家论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现该《条例》通过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六)执法审查更加严格
为推动各地执法规范化,本年度组织了2次全市民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操作培训会。与会人员严格依据《浙江省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衢州市民政系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办法(试行)》,共对县(市、区)提供的10份已完结行政处罚案卷,就案件主体、事实、证据、说理、适用法律、执法程序、处罚信息公示、文书制作、案卷归档等9个方面进行点对点地评查。通过案卷评查,促进各地相互交流、查找不足、借鉴提高,有力提升了执法办案业务水平。
(七)“互联网+监管”工作推进有力
紧跟市里督查要求,以百分百为目标,着力提高民政行政执法信息化、即时化。通过指派骨干带头学、组织会议专门学、现场演练实地学,让学习具体化,确保执法人员会用系统,提高掌上执法效率。联合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在清明期间开展“综合查一次”跨部门执法,重点检查丧葬用品市场。完成行政检查事项的认领及备案,将监管事项入驻率提高至100%。开展“互联网+监管”平台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名录库“两库”自查,对水库移民管理中心(地名管理中心)原持有省行政执法证的2名新招录人员申请跨区域换证。清理退休人员执法证件1本。对双随机执法人员库进行调整,现有持证执法人员23人。立足执法资源共享,组织有执法证人员参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完成全年计划任务,共入户检查52家,其中单部门检查24家、跨部门检查18家,即时检查10家,检查任务完成率达100%,跨部门监管任务率达87.5%,应用信用规则率达100%,掌上执法率达100%。并督促各县(市、区)开展好双随机抽查工作。同时按照省厅要求,完成省监管库行政处罚关联法律法规事项审核57项。
(八)执法标准化得到提升
通过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改进执法监管手段,加大案件审查力度,根据2021年7月15日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衢州市民政系统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办案程序规范(试行)》进行了修改。按照省厅交办的任务,从实际出发,起草完成《浙江省民政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范(试行)》《浙江省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规则》《浙江省行政处罚案件评查办法》,并对《浙江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九)依法行政更加规范
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合法性、公平性审查;对重大行政决策开展风险评估,以市政府名义出台《关于调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关于改革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机制的通知》等2个文件,均通过充分协商、征求意见以及合法性审查。及时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清理市民政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18件,其中确认继续有效的9件,应予废止的6件,宣布失效的3件。26个机关合同得到有效管理。
(十)民政领域法治环境得到优化
开发搭建“统衢助”小程序数字平台,联结“浙江省大救助信息系统”、“志愿汇”、诚信激励“信安分”、社会自治“邻礼通”等数据平台,通过大数据比对,精准核实救助对象,建成1+8+X(1家低保+8家基本救助+其他救助)数字救助系统,实现“精准救、实时救、码上救”。目前,“统衢助”已完成12项23类信息接入省大救助平台,入驻社会组织和爱心企业104家,撬动社会力量精准帮扶困难群众7000余项次。紧扣群众殡葬服务需求,依托省殡葬业务系统、浙政钉2.0平台等,打通跨13个部门系统9个,对接数据接口24个,归集死亡证明、医保、社保、公积金、不动产等32类760多个数据项,在浙里办上线群众身后“一件事”应用,实现群众办后事只需要跑殡仪馆一个地方,死亡后续事项线上高效流转,办事时长最快可缩减至12小时,费用最低可减至0元,惠民殡葬政策覆盖率、兑现率、丧葬补助金等发放精准率均达到100%。
二、存在的问题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有些民政法规制度、体制机制还比较滞后,不适应当前民政工作的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还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民政法规政策众多,法治宣传力度不足,宣传形式局限,需要不断加强宣传学习;民政工作量很大,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执法体系还需进一步加强;民政执法力量不足,面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地名、慈善等众多执法领域,实际从事民政执法工作人员少,执法力量较弱。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强化法规政策教育。采取多种形式,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带头遵守,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定期组织社会救助、婚姻登记等民政业务政策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不断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继续规范依法行政。进一步细化民政业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用完善的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业务工作程序化、系统化和公开化;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做到依法行政,特别是殡葬管理、社会组织监管、低保、特困人员的确认、村(居)选举等方面,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标准,细化办事流程,规范操作程序。
(三)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创新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普法学法的积极性,形成以领导率先带头、职工全面落实、群众积极参与的法治宣传形式,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衢州市民政局
2022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