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22-12-23 10:14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衢州日报 字体:[ ]
分享:

12月22日下午,我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卫健委、市疫情防控办、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我市在疫情防控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方面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政策的转段期,也是冬季流行性感冒等呼吸道疾病的高发期。对此,全市卫健系统积极应对,统筹医疗资源,进一步强化疫苗接种,全力做好新冠疫情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工作。

一方面,全力完善救治体系。做到发热门诊应开尽开、住院患者应收尽收、重症患者应治尽治。另一方面,强化疫苗接种。为了方便市民接种,12月16日至12月31日,全市所有的预防接种门诊每日均开放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广大市民可就近到当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接种。

另外,当前正处于冬季,气温较低,也是流感、肺炎的高发季,建议高危人群及时接种流感疫苗和肺炎疫苗,但与新冠疫苗接种应间隔14天以上。

接下去,市卫健系统也将继续尽最大努力加强医疗救治资源准备和服务能力提升,确保患者“应治尽治”“应收尽收”,为全市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强大的健康保障。

新闻发布会问答

一、浙江日报记者梅玲玲问:您好,在当前疫情形势下,对市民朋友有哪些建议?

市疫情防控办专职副主任周卫华回答:一是“非必要不做核酸”。为减少核酸采样点人员聚集和感染的风险,倡导市民朋友“非必要不做核酸”。除进入养老机构、托幼机构、中小学等重点场所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非必要不做核酸”,确有需求的市民可至各便民核酸采样点采样检测。

二是非必需不去医院。核酸或抗原检测阳性且无症状或症状轻微者,可居家观察治疗,建议非必需不去医院,减少医院病人集聚,降低感染风险。

三是倡导全民佩戴口罩。在出入医疗机构、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各类公共场所,出入网吧、酒吧、KTV等密闭场所,乘坐高铁、公交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以及参加各类会议等聚集性活动时,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四是冷静对待变“阳”。奥密克戎毒株毒力不强,感染后并不可怕,检测阳性并不等于是病人,绝大部分感染者为无症状或轻症,市民无需焦虑和恐慌,居家观察治疗,一般一周左右就可康复。

五是理性就医用药。家庭可准备适量退热、感冒、止咳等药物,不必囤积药品。阳性没有症状者无需用药,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对症处理或按药品说明书服用药品,不可盲目用药。婴幼儿、孕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更需谨慎用药,如果症状持续不好转或加重,请及时咨询医生或上医院就诊。

二、浙江交通之声记者巫小凤问:您好,目前市面出现难以买到退热药的情况,请问我市对这个问题有什么应对措施?谢谢。

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俞继业回答: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目前衢州也和其他地方一样,确实存在市面上难以买到退热药的现象,我们正想方设法采取一切措施全力保障群众用药。

一是建立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指导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做好常用药品的货源保障和品种调配。连日来,市场监管部门对我市各大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连锁总部进行检查走访,了解布洛芬等防疫相关药品进销价格、进货渠道等情况,支持企业调动一切渠道采购紧缺药品,尽最大努力缓解供应紧张状态。12月13日起,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连锁企业启动“四大类”药品库存情况的日报工作,市场监管部门每日定时统计和上报全市“四大类”药品每日库存数据,动态掌握药品销售情况。接下来,我们将继续积极与其他市级相关部门协同做好防疫急需药品的货源组织、市场保供等工作,特别是要确保医疗机构的必需用药。

二是规范药品经营秩序。加强全市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四大类”药品质量监管,确保药店销售药品的质量。目前全市有经营“四大类”药品的批发企业7家、零售药店总部14家、零售连锁门店500余家、单体药店270余家,我局对以上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检查,把好止咳、退热、抗病毒、治感冒等疫情防控药品的进货渠道关、储存养护关、药学服务关、配送追溯关,严防假冒药品、过期失效药品以及其他不合格药品流入合法渠道。同时,要求行业协会带头自律、引导诚信经营,保障药品零售经营秩序稳定。

三是加强理性购药宣传。通过全方位、多渠道开展矩阵式健康宣教,引导群众理性备药与用药,无需抢购囤积,倡导互帮互助。药房志愿者药师对前来购药的群众做好用药指导,理性按需备药,科学对症用药。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尽最大努力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医疗秩序、防疫秩序、市场秩序以及造成疫情传播严重风险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实现政策优化平稳转换,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最大限度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三、衢州日报记者方俊问: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市在药品价格监管方面具体做了哪些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俞继业答:感谢记者关注药品价格情况。自12月5日我市疫情防控措施优化调整以来,市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部署开展防疫药品领域价格监管专项行动,通过市、县两级联动,全面开展涉疫产品市场秩序检查,从严从快整顿市场秩序。12月6日,我们通过“衢州发布”公众号平台发布《价格提醒告诫书》,告诫全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约谈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总部和行业协会,全面强化经营主体责任。12月5日至21日,衢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1324人次,检查了大小药店770家,发放《价格提醒告诫书》770份,行政指导整改问题57个,约谈4家次,处理投诉举报18次。目前全市实体药店未发现有哄抬物价的现象。与此同时,我们及时处理疫情防控相关投诉举报,对涉及防疫药品的投诉举报迅速回应,并从快从严处置。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之机提高医疗药品销售价格的行为。

四、三衢客户端记者姜丰问:现阶段,社会面感染风险增大,有些民众总感觉不测核酸不放心,对于核酸检测方面有什么建议?对于阳性感染者,诊疗方面又有哪些建议?

市卫健委党委书记、主任廖利军回答:谢谢记者的提问。前面市防控办周副主任也提到了对市民朋友的一些建议。我再提一提,我市已经调整优化了核酸检测与查验政策。“非必要不做核酸,非必要不查核酸阴性证明”。为方便群众办事,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所有医疗机构,也不再查验核酸阴性证明;人员聚集性活动,除了重要会议和活动外,不再对核酸检测作硬性要求。

接种新冠疫苗、做好个人防护,才能筑牢防控屏障。为此,我们强烈倡导,广大人民群众要切实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民打疫苗、全民戴口罩”;为避免交叉感染,“无症状不采样”。

在诊疗上,为避免医疗资源挤兑,我们推行分级分层分类诊疗。具体来说:

倡导非必要不到发热门诊,非必要不到医院。仅需配药的患者可自行选择到社会药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站点配购药品;症状较轻的患者、非重点人群患者可就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就诊;重点人群、症状持续未得到缓解等情形的患者,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优先选择到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倡导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患者原则上居家隔离,并且注意“无症状不用药”(针对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患者而言,居家是一种较好的选择,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其他感染。从目前监测情况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大部分是无症状感染者或轻型患者,符合居家条件,不必恐慌);如有需要可以随时联系家庭签约医生或通过互联网医院在线诊疗平台(本报12月17日2版曾作报道)进行咨询。普通型、重症和危重症患者由市、县两级医疗机构按首诊负责制原则,并结合诊治能力分层分类收治。

五、衢州电视新闻综合频道记者蓝韵问:您好,请问感染了新冠病毒,居家隔离人员需要注意些什么?谢谢。

市疫情防控办专职副主任周卫华回答: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前面廖主任也提到“倡导无症状感染者和轻型患者原则上居家隔离”。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指南,无症状感染者和轻症患者均可选择居家观察治疗,一般情况下一周左右即可康复。大家在居家观察治疗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单独居住。应尽可能在家庭相对独立的房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尽量不与其他家庭成员接触。非必要不外出、不接受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的,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前往医疗机构,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二是健康监测。居家观察治疗人员应当每天进行体温测量和自我症状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可进行对症处理或口服药品治疗。有需要的也可联系社区或通过互联网医院在线诊疗平台咨询相关医疗机构。

三是环境防护。加强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个人物品单独放置并及时清洁消毒,不与家庭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饭前便后、摘戴口罩时,应当及时洗手或手消毒,餐具使用后应当清洗和消毒。用过的纸巾、口罩、一次性手套以及其他生活垃圾装入塑料袋,放置到专用垃圾桶,消毒后按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四是送医就诊。如出现呼吸困难、高烧持续不退、原有基础疾病明显加重等情况,可通过私家车、120救护车等方式,前往相关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