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234X/2022-136278 | 成文日期: | 2022-12-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疫情通报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关于常山县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的通告
2022年12月2日,常山县发现1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该人员已闭环转运。常山县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开展流调溯源、隔离转运、核酸检测、环境采样消杀等工作。其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1月29日——
11:24 乘坐G2035次列车(3号车厢02D座位)到达衢州火车站,到出站口核酸采样点采样,后在衢州站候车室候车;
11:49 乘坐603公交车(前排)回常山;
12:50 在青石镇澄潭村高速路口下车,乘坐私家车回家;
12:59 途经阁底信用社对面快递站取快递;
13:10 到青石镇塘边村办公室报备,后返回家中。
11月30日——
13:40 到青石镇塘边村办公室报备;
15:00 乘电瓶车到杨家埠头核酸采样点采样;
15:50 返回家中。
12月1日——
15:59 步行到青石镇塘边村核酸采样点采样,后返回家中。
请有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立即报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570-5119228)、所在村(社)或工作单位,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风险排查、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如有隐瞒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进入公共场所自觉做到“一扫三查”,尽量避免前往涉疫风险地区,省外返常人员,主动做好来常返常申报,完成“落地检”,做到“三天三检三不”,共筑防疫屏障。 常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2日 关于2名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涉常山活动轨迹的通报 2022年12月1日,常山县在单采单检中发现2例新冠病毒初筛阳性感染者,经复检结果为阳性,现将其在县内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阳性感染者1: 11月29日—— 17时27分到杭新景高速常山新桥停车区休息未下车; 17时55分下车到附近垃圾桶扔垃圾(未佩戴口罩,周边无其他人员)后返回车上; 21时22分至21时27分到常山新桥停车区内部建筑接水,后返回车中休息; 11月30日—— 1时35分离开服务区,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阳性感染者2: 12月1日—— 12时21分在常山西高速出口核酸采样点采样; 12时33分到12时43分到球川动物检查站检查; 12时46分到13时24分停车到白石镇实惠饭店就餐,就餐完离开常山。 请有上述活动轨迹交集的人员立即报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0570-5119228)、所在村(社)或工作单位,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外出,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流调等防控措施。如有隐瞒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请广大市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快完成新冠疫苗接种,进入公共场所自觉做到“一扫三查”,尽量避免前往涉疫风险地区,省外返常人员,主动做好来常返常申报,完成“落地检”,做到“三天三检三不”,共筑防疫屏障。 常山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