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306N/2022-136477 成文日期: 2022-12-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1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2-12 15:1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资源规划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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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卫华代表:

你在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巨化集团房产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的建议(第313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巨化集团房产确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由于补办条件无法达到现行补办房产的政策要求,存在政策上的障碍,一直以来成为了“老大难”问题。自2022年6月2日衢州巨化一体化融合高质量发展第5次例会召开以来,我局根据会议精神,组织市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柯城和智造新城分中心主动对接、靠前服务,根据巨化公司提交的历史遗留问题清单,对房地主体不一致和无证房产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实地踏勘和摸排,并协助巨化公司对相关房产规划审批资料、产权登记资料进行深入核查,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目前,巨化公司已整理出具备办证条件和简易临时房产(无需办证)清单,共36幢房屋,面积共计17020.37㎡。此类具备办证条件的,已按照规定程序,正在推进办理,无需办证的简易临时房产,剔除不予办证。

另有无证房产情形的房屋共109幢,面积共计186721.58㎡。此类问题主要因房地主体不一致、项目土地交付、施工管理区域划分等原因,基本不具有政府规划、建设行政审批手续,但巨化内部项目管理(规划、建设、图纸和质量验收)及政府环保、消防验收手续基本齐备,针对上述无证房产的权证补办,我局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分类分批”的原则,对接相关部门多次进行了专题讨论研究,初步考虑从简予以办理解决,具体解决方案如下:

对2013年以前建造的房屋,拟借鉴2011年巨化房产证补办的经验,按照市政府〔2011〕181号抄告单第二条的举措进行补办。

对2013年以后建造的房屋,鉴于行政许可审批手续不齐,建议由市政府指定市级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成立巨化无证房产补办工作组,在免于行政处罚的前提下,采用各相关部门联合勘查、联合签署意见的方式补批、补验收,再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照联合勘查、联合签署意见办理不动产登记。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