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306N/2022-136471 成文日期: 2022-12-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发布机构: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5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2-12 15:0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资源规划局 字体:[ ]
分享:

何润云等6位代表:

你们在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视新垦耕地规划的建议》的建议(第252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市垦造耕地现状分析

在生态文明理念的指引下,我市耕地保护工作逐渐呈现出从过去只重视新增耕地数量,到数量与质量并重,再到数量、质量和生态“三位一体”的趋势。近年来,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为抓手,我市加强耕地碎片化整治,积极推进集中连片规模化垦造,进一步优化耕地布局,提升耕地质量。但随着后备资源的逐年减少,新开垦土地受限立地条件等因素影响,部分难以实现机械化现代农业种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地形地貌限制。新垦造耕地大多位于山地丘陵地带,削高填低后的耕地高程依旧,部分丘陵及山地难以实现大型农业机械化。

(二)土地整治立项政策条件限制。随着涉林垦造政策的全面叫停,项目区内林地需全部保留,开垦地块天然地被切割为小而散的地块,无法为现代农业提供良好的连片耕作基础。

(三)规划设计不尽合理导致。部分项目考虑到工程成本,方便施工等因素,规划设计中未能统筹考虑,导致有些田块面积过大,进水不充分;有些又太小,不适合机械化作业等。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们充分认识到,新垦耕地不能盲目规划设计,要因地制宜,科学设计,统筹考虑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等诸多方面影响,做到既重视前期规划,又落实后期管护,让新垦造耕地“方便种、持续种”,实现“高产、高效、可持久”的目标。

(一)科学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项目组织实施单位或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浙江省土地整治建设标准和规范要求,在委托有资质的中介单位编制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时,统筹考虑水系、路网等配套基础设施,综合考虑项目所在地的水源、坡度、耕作层来源、建设利用、对外交通、农业生产需求、利用障碍和生态保护等因素,建议结合周边耕地的地面高程和落差高度,优化规划设计,并进一步与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用地复垦等土地整治项目相结合,提高项目规划设计的科学性,力争让“小田变大田,坡地变平地”。

(二)严格项目立项选址和复核验收。对新垦造耕地项目,在立项选址上严格实地踏勘,开展立项联合论证,切实把好项目立项选址关,确保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整治专项规划等。按照上级要求,严格落实省市联合复核验收制度,对项目区土地平整、农田水利设施、田间道路工程以及项目后期种植管护进行检查,严把质量关。

(三)积极培育现代农业种植主体。通过招商引资,积极引入优质农业企业,探索市场化推进模式,将新垦造并完成集中连片整治后的优质耕地,进行规模化流转,依托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优势,调节农业产业结构,逐渐将传统的人力作业模式转变为以机械为主的作业模式,形成高新化、现代化的农业产业生产模式。要进一步培育壮大农机队伍,有关农机购置补贴、作业补助、农业技术示范等项目资金,优先向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户以及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倾斜。多形式开展培训,不断提升农机服务组织及从业人员技能素质,提升农机作业效率,提高农机从业者收入,使其相当或超过当地平均收入水平。

感谢你们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们继续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