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8164/2022-134919 成文日期: 2022-10-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38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0-08 11: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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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徐彦委员:

你在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建筑垃圾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第382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现状成因分析

针对你所提出的我市建筑垃圾管理所存在的问题,结合建筑垃圾行业管理实际情况,经综合分析,造成我市建筑垃圾管理现状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偷倒点巡查、发现机制不健全

根据《衢州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住建、综合执法、公安、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属地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筑垃圾管理工作。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由于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违法倾倒信息互通共享程度不足等原因,难以及时发现违法私自倾倒建筑垃圾情况。

(二)市区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场所建设偏慢

目前,柯城区、衢江区各自只完成了一个工程渣土临时堆放点的设置,消纳场数量和渣土产生量不匹配,极易滋生违规倾倒建筑垃圾的现象;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不平衡,衢江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还未开工建设。

(三)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制度执行不到位

2021年1月,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印发《衢州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明确了因工程建设及单位和个人因装饰装修房屋所产生建筑垃圾的处置申请、临时堆放、运输等有关要求,但由于政策执行不到位,企业负责人法治意识不强等原因,仍存在私设堆放点、委托外地不合规企业和车辆运输等现象。

(四)行政执法震慑力度不强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以及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律均明确了各类建筑垃圾违法情形和与相应罚则,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法律法规宣传不到位,受理投诉举报路径不完善,建筑垃圾相关管理部门和执法部门联动不顺畅等原因,造成执法力度不足和执法震慑力度不强的现状。

二、具体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自我加压,主动将该问题上报至市委“七张问题清单”进行整改,相关情况如下:

(一)完成建筑垃圾偷倒点整改

选定柯城区黄家街道张家村、万田乡慈姑垅村、花园街道衢化东路凯泰汽车城附近;衢江区廿里镇塘底村、浮石街道姜家坞村等五个建筑垃圾偷倒现象严重的城郊村作为重点整治对象,第一时间将问题交办至柯城区、衢江区住建局,督促两地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街道(乡镇)整改主体责任,安排专业保洁公司对现场垃圾进行分类处置、清运,在断头路等易滋生垃圾倾倒行为的场所加装监控设备、隔离石墩,落实网格员巡查,避免问题反复出现。柯城区黄家街道张家村、万田乡慈姑垅村、花园街道衢化东路凯泰汽车城等点位已于2021年12月31日完成整改,衢江区浮石街道姜家坞村、廿里镇塘底村已分别于2021年12月1日、11月22日完成整改。由市住建局负责,分别于2022年1月10日、4月27日以及6月8日赴问题点位进行问题整改“回头看”,共发现周边垃圾清理不彻底、乱堆放情况有反弹等问题5处,均第一时间交办属地建设部门,并针对问题反复情况组织约谈,要求两地提高重视,切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二)健全联合巡查检查工作机制

印发《关于开展市区建筑垃圾联合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衢城管办便笺〔2022〕5号)和《关于开展建筑垃圾联合执法检查的通知》,由市住建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共同参与,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重点排查整治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不合规运输、建筑垃圾不按要求收运等问题。于2022年1月、6月先后2次赴各县(市、区)开展建筑垃圾问题联合检查,共发现问题25个,第一批6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第二批19个问题整改期限为7月10日,已整改完毕9处;制定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常态化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部门、属地监管职责,规定了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公路、铁路、拆迁地块等重点场所的巡查频次、要求等;完成衢州市建筑垃圾监管平台建设,其中建筑垃圾收运车辆监管模块已正式上线,实现了对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实时监管。

(三)完成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能力提升

依照《衢州市区工程渣土标准化消纳场所设置管理标准》,在柯城区百家塘地块、衢江区南山路52号对面完成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建设,可堆放建筑垃圾120万吨,按要求设置围挡、大门、车辆冲洗、控尘等设施、设备;完成市区363辆工程渣土车标准化改造,加装GPS定位、右转弯刹车辅助系统等;完成柯城区万川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目前项目已正式投入使用,日进场建筑垃圾约300吨。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进一步巩固建筑垃圾联合监管机制

研究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管理纳入县(市、区)城市管理工作成效考核,提高各地规范建筑垃圾管理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建立运输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配套制定市场准入与清退机制;开展垃圾治理宣传教育,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典型案例说法、媒体曝光等形式,提高广大群众警惕性、参与感,健全公众举报监督通道,构筑防范建筑垃圾随意倾倒的人民防线。

(二)构建建筑垃圾数字化监管网络

紧扣市、区两级数字化改革决策部署,充分利用各部门、各地已有数字化信息化平台资源,加快推进数据共享,利用现有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展排查情况数字化管理,将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当地乡镇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加强对城乡公共空间特别是主干道两侧农田、山边、沟谷、环境敏感区等区域的重点巡查,推进对非正规垃圾堆放情况的数字化监管。综合运用地面网格化、扁平化管理和云端遥感、航拍比对等多种方式,实现非正规垃圾堆放疑似可甄别、新增可发现、存量督整改的数字化管理。

(三)强化行政执法

加强协调配合,以查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公路、铁路沿线等重点领域垃圾乱倾倒行为为重点,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督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落实人员力量,开展日常执法巡查,加快建筑垃圾领域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偷拉乱倒各类垃圾、废弃物的行为实行严管重罚,集中查处一批偷拉乱倒行为,定期公布违法典型案例,放大案例震慑和警示作用。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