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8164/2022-134918 成文日期: 2022-10-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0-08 11: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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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禄峰委员:

你在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垃圾分类末端建设的建议》的提案(第161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总体情况

目前,全市662个小区、1437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中小学校已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分类收集覆盖面达到100%;2022年已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36个;全市生活垃圾处理已实现“零填埋”,共建成7处生活垃圾焚烧和餐厨垃圾处置终端;衢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项目已正式运行,日处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约45吨;初步建成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体系。

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力推行源头减量。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绿色办公理念均有提升,部分单位已推广办公电子化、无纸化,大部分单位已在内部办公场所停止使用了一次性杯具。餐饮浪费整治工作已全面开展,机关食堂、学校餐厅内均有适度点餐、光盘行动的宣传标语。快递行业的过度包装治理工作也在全面推进,已逐步推广可循环快递箱和快递循环中转袋的使用。部分小区投放点已根据“定点减桶”要求进行建设和改造,衢江区采用BOT模式新建260余处5立方米密闭式智能垃圾收集设施,全面覆盖了衢江区所有的农村。

(二)垃圾回收体系基本建成。进一步加快市场主体培育,建设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的回收利用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2020年12月25日城柯城区和衢江区城区范围内启动了衢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政府采购项目,此项目针对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采取“一站式”兜底收集,以简单、快捷的形式解决了前端居民的参与问题;建立投放、收集、运输、分拣、利用“一条链”的体系,解决了分类垃圾的运营和去向问题;建立投放、收运、利用全过程信息监管“一张网”,解决了政府监管的问题;通过“环保金”兑商品模式,提高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积极性,推进全民共建氛围形成。项目现已建成118个回收站点和15000平方米的分拣中心,日收集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约45吨。

(三)垃圾处理能力得到较大提升。焚烧设施建设方面:衢州市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开化绿色能源发电项目、江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龙游县热解气化项目均已建成投运,目前全市焚烧处理能力为2500吨/日。四个项目1-8月共处置生活垃圾44.92万吨。餐厨垃圾处置设施方面。目前衢州市共建成三处易腐垃圾处置项目,分别为衢州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设计处理能力120吨/日)、江山市餐厨垃圾处理中心(设计处理能力100吨/日)和衢州市区厨余垃圾处理项目(设计处理能力120吨/日)。三个项目1-8月共处置易腐垃圾2.9万吨。

(四)垃圾分类制度框架已基本形成。各县(市、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均已设立,今年市分类办已根据《衢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检查评分标准》(衢分类办〔2021〕10号)及《衢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定点减桶”小区标准》(衢分类办〔2021〕3号),对各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2次通报。市分类办制定了《2022年衢州市生活垃圾治理考核评价标准及评分标准》(衢分类办〔2022〕3号),在年底对各县(市、区)和市级部门进行全年工作打分排名。市发改委和市住建局联合印发了《衢州市非居民易腐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衢发改发〔2021〕83号),明确了易腐垃圾处理的收费标准。

三、存在问题

(一)工作排位靠后。2020、2021两年我市在省分类办的年度评估中均位列第10名。截至目前,《衢州市生活垃圾治理2022年工作要点和重点指标分解表》中所明确的35项工作任务,在深化模式方法、强化行业推进、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加快分拣中心建设、完善组织体系、突出党建引领、强化基层自治、健全志愿服务机制等7项工作上进度较慢,存在滞后完成的风险。同时还存在以下重点问题:一是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资金还未落实到位,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和《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要求,我市需建设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监管平台。目前市分类办已提前开展了平台的建设,初步框架将于10月搭建完毕,但目前建设资金还未落实,下一步的完善和全面投用仍有阻力;二是2019年起省分类办明确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年度政府目标任务考核,《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也明确了此项规定,据省分类办统计,省内其余地市均已确定或承诺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政府的专项考核内容,而我市还未将分类工作列为专项考核内容;三是龙游县热解气化项目打分问题未彻底解决。根据建设部要求,该项目的考核系数较低(炉排炉为0.8,热解气化为0.5),将影响到衢州市的年底考核工作。市分类办已针对次问题多次赴省分类办对接,并提供了大量资料,但省分类办均表示解决难度较大。综合上述分析,考虑到省内其他地市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程度,照现阶段的工作推进力度,今年的考核排名非常可能将处于靠后位置。

(二)重点工作推进缓慢。开展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点减桶”工作,是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最有效的手段。2021年5月市分类办印发了《衢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定点减桶”小区标准》,在标准印发的一年多时间内,只有少量小区根据标准完成了“定点减桶”工作(全市小区共有497个,只完成了112个,总完成率22.54%,各地完成率由高到低分别为开化县57.14%,龙游县48.89%,常山县43.24%,江山市25.45%,衢江区21.57%,柯城区9.36%)。工作实际推动中还存在着县(市、区)政府不重视,街道社区配合不到位的情况,导致工作推进较为缓慢。

(三)分类执法工作效率低。针对《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执法工作还不够全面深入。据省分类办统计,2022年1-8月全省共执法生活垃圾分类案件9.3万起,处罚金额1489万元,衢州的执法案件数量和处罚金额上均排在全省最末位,分别为543件和6.68万元。

(五)分类收运工作基本未落实。分类源头质量差,是垃圾分类工作面临的最大难题,这个问题在我市尤为突出,创文期间可通过每个垃圾桶面前蹲守工作人员的方式解决,创文后时代垃圾桶和果壳箱内混投现象十分普遍。同时生活垃圾混运的情况在衢州也是普遍现象,城区内超过80%的小区内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均未分类收运。此外除柯城区和衢江区外,其余县(市)的有害垃圾处置工作均基本未开展,也未开展系统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工作。

四、工作

(一)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提升行动。利用几个月时间,全面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质量,建议由市政府领导组织召开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推进会,对照《衢州市生活垃圾治理2022年工作要点和重点指标分解表》和《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落实部门职责,倒排计划、落实责任。

(二)落实专班实体化运行机制。建议市、县(市、区)需明确一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职副主任,专门负责抓好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并对照省目标任务要求,将分类办人员至少补充至10人。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垃圾分类工作列为对部门单位和县(市、区)政府的专项考核。进一步提高对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视程度,将生活垃圾分类考核作为专项考核,列为市政府对各区块、各有关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责任,确保实效。县(市、区)建立月度督查机制,开展月度工作督查,并在媒体进行公开通报。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对不能完成省、市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责任主体和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严格兑现奖惩措施。

(四)深化重点工作攻坚。一是各县(市、区)要严格对照《衢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定点减桶”小区标准》,制定工作计划,年底前基本完成小区内垃圾分类“撤桶并点、定时定点、桶边督导”工作,市分类办将对小区执行小区“定点减桶”标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计划将城区考核经费补助给工作推进有力的街道。二是各地根据要求,新增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线路,主要是要确保“其他垃圾”和“易腐垃圾”分类收运,餐饮店内的“易腐垃圾”要确保分类收运,要着重做好新开餐饮店的“易腐垃圾”收运工作;三是提升宣传力度,特别是对《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宣传,各地要制定相应的宣传计划,专项开展“八进”活动;四是加强执法力度,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执法力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执法专项行动,坚持执法和教育相结合,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环节入手,查处一批典型的生活垃圾分类执法案件。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