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8164/2022-134912 | 成文日期: | 2022-10-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洪虹代表:
你在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要求解决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问题的建议》的建议(第93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1.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统一停放及充电设施配建要求。对于新建住宅小区,在用地出让时或在前期初步设计评审时,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关于印发衢州市加快住宅区电动自行车智能化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18〕21号)文件要求,在项目中统一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及智能化充电设施,实现源头把关。
2.将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管理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建设中。制定了《衢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明确“小区内应设置非机动车集中停放与充电场所,集中充电设施应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等功能。电气设备和线路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及地方规程要求。室内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应配置消防报警及喷淋设置装置。”指导各地在改造老旧小区时,同步推进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
3.部门联合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自2018年起,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应急管理局和市消防救援支队等职能部门联合行动,开展了电动自行车生产领域、销售(维修)领域、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和管理、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治理以及宣传教育等5大专项行动。通过一系列的检查整治,完成了全市范围内既有住宅区、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和企事业单位等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2万余辆,累计对800余名电动自行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开展集中培训和约谈,办理违规经营案件25件、罚款23.97万元,完成抽检新国标电动自行车43批次,抽查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项目各5批次;遴选并制作4部电动自行车消防公益广告和警示教育片供各地各有关部门使用,并通过电视台、影院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媒体平台广泛刊播;先后开展住宅小区和快递、外卖企业站点等场所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检查曝光行动。
4.强化数字监管。今年年初,市消防救援支队将推动电梯物联网感知设备纳入2022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年内在全市150个高层小区安装3000部电梯物联网感知设备,阻止电动自行车入楼停放、充电;柯城区率先开展“电动自行车充停监管一件事”,创新电动车“充停”场景贯通“e行在线”最后一公里工作,并于今年区“两会”期间,将新(改)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棚列入民生实事。截至目前,已通过“e充停”电动自行车充停监管应用发现996余起的隐患和违法行为,并抄告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督办监管责任落地。
二、下一步工作
1.完善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要求。7月,我局已召集发改、资规、消防、供电等部门以及创安、华安、华泰等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座谈,计划修编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管理规定,其中对电动汽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设施配建等内容进行完善,适应当前群众充电需要。目前,已形成初稿,正在讨论中。
2.深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持续推进新(改)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棚工作,达到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同时,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治理工作,完善健全完善联合执法曝光机制,由公安、消防、住建等职能部门组织发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每幢建筑的消防楼长、先锋党员定期对集中停放充电点位进行专项巡查。处罚一批在消防通道、楼梯间、疏散通道违规停放、私拉电源线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通报警示,对于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开展集中清理,强化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多途径开展安防宣讲工作。以8090宣讲、文化礼堂、公告栏、百万警进千万家为宣传主阵地,以案说法,提升居民安全防范意识,通过线下的小区宣传栏张贴、LED屏及电子滚动宣传、显眼位置设置横幅标语及物业公司人员上门发放告知书等形式开展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意识。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