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234X/2022-134931 | 成文日期: | 2022-10-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文件编号: | 衢卫函〔2022〕112号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周卫锦代表:
你在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建议》的建议(第117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当前,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以下简称“托育服务”)是群众最为关心关注的民生问题之一,提供优质、普惠、均衡的托育服务,是当前提升生育意愿、缓解育儿焦虑的有效途径。我市先后于2020年、2022年将此纳入市政府民生实事。截至2022年6月底,经我市卫健部门备案(登记)的托育服务机构共有237家,总托位数9103个;每千人口拥有托位数3.98个,乡镇(街道)托育服务机构覆盖率76.7%。
一、关于联合托育机构发起“托育补贴券”活动的建议
目前,我委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将加强托育服务机构政策支持,从建设补助、运营补助、奖励性补助等方面制定符合衢州市情的全方位生育激励政策,对在辖区托育服务机构入托的家庭,按孩次每年分别发放一定额度托育补贴券。
二、关于引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建议
(一)加快托位供给。通过新建、扩建、改建一批方便可及、价格可接受、质量有保障的普惠型托育机构和托位,满足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今年以来,全市已完成新增乡镇(街道)建有托育机构11个,完成新增托位1923个。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多方争取项目立项及资金支持,全市共有16个项目获得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中央预算内投资,总投资2498万元,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882万元。其中,2022年全市共争取到普惠托育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4个、中央资金140万元。柯城区对2022年民生点位按照每个托位2000元予以补助,补助到位经费共计65.8万元。
(二)落实财税支持政策。按照《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76号)文件规定,自2019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为社区提供托育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托育服务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提供房产、土地用于社区婴幼儿托育服务的,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不动产登记费等税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
三、关于多形式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的建议
(一)积极推动社区开展婴幼儿托育服务。推进托育公共服务便捷供给,加强服务设施规划和用地保障,民政部门在指导推进社区治理工作中,鼓励各地积极引入社会力量,支持依托现有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婴幼儿托育服务,推动社区有序、规范、依法开展婴幼儿托育服务。住建部门推动未来社区全面植入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前五批共34个未来社区中,目前已建成托育服务设施18个,在建4个,2025年前规划建设19个。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的标准,将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写入城市公共服务完善提升专项行动。
(二)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教育部门将综合考虑辖区内2—3岁婴幼儿数量与学龄前儿童数量、分布、增长趋势和现有幼儿园状况,积极探索幼儿园实行“托幼一体化”可行性,鼓励各地利用空余学位,主动向下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力争2022年后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将托班纳入规划,并鼓励民办园开设普惠性托班。如衢江区教育局同意18家公办园结合本园情况开设托班;龙游县教育局对满足条件、年审通过的普惠性幼儿园托班同样发放生均补助经费。
(三)积极推动普惠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推动柯城区试点将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探索家庭型“幼有善育”保障政策,建立用人单位普惠托育供给成本分担机制,探索在财税保障、激励政策、托育人才队伍、数字赋能等方面加快推进托育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同时,试点推进市本级公办托育园项目,力争2023年4月面向全社会招生,预计可新增托位60个。
四、关于着力打造医幼相结合、幼婴一体化的建议
(一)加强家庭育儿能力指导。发挥妇幼保健网络和专业优势,在全市各级妇幼保健院建立7家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中心,为家长提供“医育”结合指导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医、防、护”三位一体儿童健康管理中心,整合公共卫生服务资源,“一站式”为婴幼儿提供医疗、保健、预防接种、养育风险筛查、家访等指导服务。通过“养育照护小组”活动、家长课堂、入户指导等形式,为婴幼儿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和专业健康服务,将养育照护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帮助家庭成员提高养育照护能力。目前,全市累计共开展养育小组活动200余场、线上宣教8000余人次,惠及990余个家庭。
(二)加强托育服务专业队伍建设。对幼儿园内托班保教人员开展婴幼儿照护专业培训,将育婴员、保育员、家政服务员等托育服务从业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人力社保部门培养规划,实施专业人员职业持证上岗制度。联合人力社保、教育部门,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依托市、镇、村三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开展育婴员培训,截止目前,我市已完成线上线下培训2160人次,其中1660人取得保育员/师、育婴员执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4人通过省级师资认证。
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打造“浙有善育”标志性成果等决策部署,持续补短板、强弱项,在加大托幼资源统筹力度、扩大普惠型照护服务供给,促进公共服务优质共享上蓄力作为,加快推进托育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及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注,希望你继续为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争当“两个先行”示范窗口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27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