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34X/2022-134930 成文日期: 2022-10-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
文件编号: 衢卫函〔2022〕111号 发布机构: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7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10-08 11:5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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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红燕代表:

你在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生育总量下行态势下精准建设妇幼机构的建议》的建议(第71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构建以市、县两级妇幼保健机构为核心、基层医疗机构为基础的妇女儿童保健服务网络。截至2021年末,全市共有提供助产服务医疗机构20家,妇幼保健机构7家(提供住院服务6家),乡镇卫生院8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62家,每千名儿童床位数达2.2张,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1.2名。

一、关于妇幼保健机构职能定位和机构建设的建议

2015年,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明确新形势下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的功能定位,为今后一段时期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改革与发展指明方向。《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和医疗机构设置“十四五”规划明确要求,市、县均要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十三五”以来,市、县两级共启动5家妇幼保健机构改扩建项目(预计总投资13.9亿元),全面改善诊疗环境和设施设备条件,增加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2019—2021年,省级共投入资金2130万元用于支持我市六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着力支持项目单位医疗设备配备、人才队伍建设和“云上妇幼”能力提升。

二、关于整合妇幼卫生资源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通过调整医疗资源布局、组建妇幼健康集团,引导区域间的医疗机构围绕学科建设互帮互助、优势互补,促进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均衡发展,提高基层服务能力。但也存在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不高、学科发展不均衡等问题。

2022年6月,市卫健委主要领导召集召开市本级和两区产科医疗资源优化融合工作推进会,明确要按照“控总量、优增量、调存量、提质量”的医疗资源配置思路,严格执行市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严控新增审批设置不符合规划的较大规模的医疗机构数量。原则上不再新审批设置医疗机构产科诊疗科目,严格控制现有的助产机构产科住院床位开设规模。积极鼓励、引导分娩量少的医疗机构逐步压缩、关闭产科,推动助产医院与两区妇保院建立产科专科联盟或顺畅的转会诊机制。近期,我委成立调研组,启动市区医疗机构资源统筹改革研究,适时分步实施医疗资源整合,持续推动差异化发展。

三、关于提供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的建议

妇幼保健机构按照全生命周期和三级预防的理念,以一级和二级预防为重点,为妇女儿童提供从出生到老年、内容涵盖生理和心理的主动、连续的保健服务与健康管理。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托育服务发展,继2020年后,2022年再次将托育服务纳入市政府十方面民生实事,并将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改革纳入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2022年重大改革清单。

我委切实履行牵头职责,会同相关部门扎实有序推进托育服务各项工作开展。目前,我市托育服务政策体系、供给体系和数字支撑体系初步建立,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发展托育服务形成共识,托育服务发展呈现良好势头。近期,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配合市发改委制订《衢州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和《衢州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加强系统性谋划,找准突破性抓手,为打造育儿友好环境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实施方案》围绕用地保障、财税激励、租金减免、金融支持、人才培养、数字赋能等重点领域,积极研究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的保障政策措施。探索对0—3岁婴幼儿家庭给予育儿补贴及托育消费补贴,研究制定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营补助政策。鼓励本地高校开设托育服务相关专业;鼓励幼教人员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执业,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作为幼教人员基层服务定点单位,打通职称晋升通道;探索将护士、营养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托育机构从业人员范围,符合条件的可参加职称评审,畅通晋升通道。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健全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持续改善妇幼健康服务环境;加强等级机构建设,推进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明确功能定位,提升妇幼健康综合服务能力,为奋力打造“衢有善育”名片提供强有力的健康支撑。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及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关注,希望你继续为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争当“两个先行”示范窗口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9月27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