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2-135425 成文日期: 2022-10-27
发布机构: 市人民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衢政发〔2022〕17号 统一编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华健等3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记功奖励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10-28 18:58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民政府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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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激励广大人民群众坚决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衢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为华健、王志文、周章森记二等功。

全市人民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英雄精神,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积极参与、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进一步凝聚向上向善的强大精神动能,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衢州”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名单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见义勇为先进人物名单


华  健  柯城区白云街道御景湾社区居民,衢州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王志文  江山市虎山街道市心社区居民,江山市第二中学退休教师

周章森  江山市双塔街道民声社区居民,江山市电机厂退休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