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032/2022-00026 | 成文日期: | 2022-01-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公告公示 | ||
现将《衢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全流程免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全文发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月14日前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将意见反馈至市民政局(柯城区花园东大道158号)。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3072533。
附件
关于衢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全流程免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实现殡葬服务均等化,决定在《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衢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免费的通知》(衢政办发〔2012〕189号)基础上,对市区范围内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全流程免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免费对象
在衢州市区(包括柯城区、衢江区)死亡并在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下列人员,实行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
(一)具有衢州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
(二)在衢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全日制非衢州市区户籍的学生;
(三)驻衢部队现役军人;
(四)在衢州市区居住,与衢州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五)经公安部门确认的无名、无主遗体。
具有衢州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外地死亡并在死亡地办理火化事宜,但未享受死亡地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政策的,可享受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政策(费用由市殡仪馆按规定先行办理支付)。
二、免费项目及免除费用
(一)遗体接运
遗体接运费300元(限衢州市域范围内)。
(二)遗体冷藏、守灵
1.遗体存放费180元,含冷藏(3天内);
2.守灵室场所租用费960元(集中守灵48小时内);
3.水晶棺存放400元(2天内);
4.守灵室基础布置费。
(三)遗体告别
1.小告别厅租赁费50元;
2.绢花花圈租赁费(限10个以内)。
(四)遗体火化
1.遗体火化费330元(限使用普通火化炉火化遗体);
2.骨灰盒购置费300元(限殡仪馆内购买)。
(五)骨灰安葬(放)
1.殡仪馆骨灰寄存费240元(寄存期限2年以内);
2.墓穴(位)费1000元(限指定骨灰堂、塔、墙,指定区域内的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墓穴);
3.集中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安葬(放)仪式服务费(含车船费)(由逝者户籍所在地政府部门负责);
4.在指定地点实施骨灰撒散、树葬、草坪葬、骨灰堂安置等节地生态安葬方式的人员给予20000元、5000元、2000元一次性奖励(具体内容详见《衢州市区节地生态安葬奖励实施办法(暂行)》衢政办发〔2019〕17号)(由逝者户籍所在地政府部门负责);
5.指定节地生态安葬纪念碑镌刻费。
(六)祭扫
代为祭扫服务费(限市殡仪馆或指定公墓、骨灰堂安葬(放)设施,春节、清明、中元、冬至期间免费代为集中鲜花祭扫)。
(七)其他
费用免除不抵扣、不折现(除普通炉火化费可用于捡灰炉火化费抵扣、小告别厅租用费可用于其他档次告别厅租用费抵扣、骨灰盒购置费可用于殡仪馆内其他档次骨灰盒购置费抵扣外),超出部分由丧户自付。
三、申请办理程序
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死亡后,经办人(指死者的直系亲属或监护人)凭卫健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向市殡仪馆提出申请,填写《衢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经办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二)逝者有效身份证原件。
(三)逝者为驻衢部队现役军人的,还需提供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和《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具有衢州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外地死亡并在死亡地办理火化事宜,但未享受死亡地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政策的,还需提供死亡地殡仪馆相关收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逝者为无名、无主遗体,需市公安局提供认定证明。
四、经费保障
(一)减免的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列入市财政预算,市殡仪馆在结算殡葬服务费用时直接予以免除。
(二)市殡仪馆应在费用减免的次年2月底前,填报《衢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结算清册》(以下简称《费用结算清册》)3份,并附《申请表》复印件报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业务处室审核后,在《费用结算清册》上签署意见并由市民政局办公室加盖公章,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确认后,于次年3月底前将审核确认的金额划入市殡仪馆账户。
五、监督管理和组织实施
(一)经办人对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虚报、冒领减免费用的,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市殡仪馆负责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全流程免费工作的具体实施,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公开工作流程、服务项目以及免费金额,加强人员培训,认真审核经办人提供的材料,并按规定严格殡葬基本服务项目经费使用管理。
(三)市民政局业务处室负责协调指导市殡仪馆开展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全流程免费工作,把好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审核关,发现丧属或殡仪服务机构在丧事办理中有违规行为的,对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减免审核不予通过;造成严重后果的,报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四)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市民政局、财政局要建立督查制度,定期对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政策的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关于《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衢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全流程免费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扩大衢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内容,对全流程免费项目予以明确,切实减轻群众殡葬负担,我单位研究起草了《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衢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全流程免费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切实减轻人民群众丧葬负担,实现殡葬服务均等化,根据《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政工作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城乡一体化的意见》(浙政发〔2012〕42号)精神,2012年12月28日,我市出台了《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衢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免费的通知》(衢政办发〔2012〕189号)文件,对市区范围内遗体火化、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骨灰寄存4项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免费,同时,重点救助对象可另外获赠骨灰盒1只,该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3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共为市区群众减免费用2858.3985万元,有效减轻了群众殡葬负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21年4月,省纪委组织开展了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其中惠民殡葬提标增项扩面工程被列为专项治理项目。目前,宁波市、台州市、舟山市已出台相关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全流程免费政策,杭州市、温州市、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金华市正在制定政策。
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听取市民政局工作汇报。市民政局在充分调研和参照其它市做法基础上,2021年11月5日,向市政府报送了《衢州市民政局关于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全流程减免的请示》,市财政局向市政府报送了《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市民政局要求市财政承担市区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全流程减免相关经费的审核意见》,时任常务副市长陈锦标、副市长徐利水分别作出同意的批示。
二、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需要。2018年至2021年间,习近平总书记先后11次对殡葬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聚焦殡葬领域难点痛点,引导殡葬服务回归公益性,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提供惠民利民社会服务。
(二)坚持殡葬基本服务公益属性的需要。2021年4月,省纪委办公厅下发的《中共浙江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浙纪办〔2021〕44号)中,将省民政厅惠民殡葬提标增项扩面工程列入治理项目。《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开展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和提标增项扩面工作的通知》(浙民事〔2021〕88 号)中明确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开展惠民殡葬专项治理和提标增项扩面工作,在四项殡葬基本服务免费的基础上,增加诸如骨灰盒和节地生态安葬墓穴或骨灰格位免费。
(三)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需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要求:“率先基本实现人的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优质共享,努力成为共建共享品质生活的省域范例。”《衢州高质量发展建设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行动计划(2021-2025)》中提出,“要对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的项目予以优先保障,加快补齐公共服务的布局短板、质量短板、效能短板。”进一步推进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结合省、市要求,更是倡导厚养薄葬,切实减轻广大群众负担,推动改革成果人民共享,助力四省边际共同富裕示范区和新时代文明生活示范市创建的重要抓手。
三、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一)扩大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范围。在现行遗体接运、遗体冷藏、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殡葬基本服务减免项目的基础上,将小告别厅租赁、花圈租赁、集中守灵、骨灰生态安葬(放)服务、鲜花祭扫、骨灰盒等一并纳入减免项目,实现从遗体接运、存放、守灵、火化、骨灰盒、安葬、祭祀等殡葬基本服务项目费用全流程免费。
(二)加大财政投入。市财政局向市政府报送了《衢州市财政局关于市民政局要求市财政承担市区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全流程减免相关经费的审核意见》,初步确定2022年预算增加340万元,专项用于保障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工作的实施,年底统一按实结算。
四、拟规定的主要制度和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明确免费对象:在衢州市区(包括柯城区、衢江区)死亡并在市殡仪馆办理火化事宜的下列人员,实行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
1.具有衢州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
2.在衢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全日制非衢州市区户籍的学生;
3.驻衢部队现役军人;
4.在衢州市区居住,与衢州市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履行期内),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
5.经公安部门确认的无名、无主遗体。
6.具有衢州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在外地死亡并在死亡地办理火化事宜,但未享受死亡地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政策的,可享受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政策。
(二)明确增加免费项目:包括:守灵室场所租用费、水晶棺存放费、小告别厅租赁费、绢花花圈租赁费、墓穴(位)费、集中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等安葬(放)仪式服务费、指定节地生态安葬纪念碑镌刻费、代为祭扫服务费等8项。享受免费骨灰盒1只(300元以内)的对象,由重点救助对象扩大为符合《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衢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实行减免的通知》(衢政办发〔2012〕189号)规定的可享受免费殡葬基本服务的全体对象;殡仪馆骨灰免费寄存1年增加到免费寄存2年。
衢州市民政局
2022年1月5日
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我局起草的《关于衢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全流程免费的通知》于2022年1月5日至1月14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衢州市民政局
202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