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931/2022-130293 成文日期: 2022-01-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1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8 16:2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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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处罚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市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百日攻坚执法、危险废物“五报五查五管控”治理等专项行动。一年来,我市共立案261件,其中行政处罚案件248件(4件不予以处罚),正在办理9件,移交综合执法部门办理3件,移交公安办理1件;已执行案件140件,罚没款2329.1359万元;组织听证3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7件;共办理五类配套案件33件,其中查封、扣押案件14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17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为保障处罚案件信息填报及时、准确,各分局安排专人负责案件信息录入填报工作,市局安排专人定期对系统信息进行巡查,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已录入全国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系统填报率100%;行政处罚案件均及时录入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依法对外公开,已公开案件248件。

今年以来,我市积极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通过集中培训、专题学习、学法考试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研究修订前后的《行政处罚法》内容,分析修订内容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的实际运用,及时掌握行政处罚工作的新要求。通过微信公众号宣传、现场组织宣讲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多形式巩固和加深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的掌握和运用。组织开展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在执法实践中的运用新法的能力。

二、指导意见贯彻实施情况

(一)总体落实情况

1.进一步明确执法职责。已重新编制执法事项目录,并建立执法事项年度动态调整机制,对执法事项进行动态更新。同时,制定公布市级行政执法履职要求,对作为第一责任层级的执法事项,进一步落实岗位责任,公开履职方式,细化工作流程,强化内部监督,明确问责办法。进一步强化现场检查计划制度,科学统筹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等所有现场检查任务,并按要求及时报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2.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2021年以来,依托全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持续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年初即制定了全年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对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库实施动态管理。共开展本部门双随机检查859次,其中一般监管对象407家次,重点监管对象199家次,特殊监管对象109家次,专项检查及跨部门检查144家次,检查结果均已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信息公开。积极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建立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已公布46家“正面清单”企业,坚持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同时,我市已实现企业环境码服务监管系统上线运行,结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指挥,赋予了绿、黄、红三色企业环境码,实现全市重点排污单位的分级分类管理。今年以来,我市还先后开展全市和县域内执法中队之间的交叉执法行动,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区域,打破各分局、执法中队网格界限和区域界限,提升执法人员的现场执法能力和工作水平。全市交叉执法中,共出动执法人员876人次,检查企业225家次,发现问题320个,立案调查企业51家。

3.进一步完善执法联动。今年以来,我市通过建立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推进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不断形成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合力,取得了一些成效。例如:与应急、交通运输、公安联合印发《衢州市化工企业危险废物专项治理整治提升部门联合执法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信息共享、线索互通、执法联合;2次与应急、经信等部门对22家化工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次向应急部门移交了危化品违规贮存和转送处置的案件线索,3次向交通部门、综合执法部门移送涉工业固废相关线索;又如,与公安机关联合印发了《衢州市深化生态环境与公安协作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工作机制操作细则》,完善了公安机关联合执法、联席会议、联合调查、信息共享等操作细则;2020年10月以来,市外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通过“货拉拉”“运满满”等平台,频繁非法倾倒我市,我市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公安、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配合开展环境污染检测和损害初步鉴定,严打非法倾倒行为。2021年3月份,生态环境、经信、公安、交通运输等单位联合下文,开展危废治理“五报五查五管控”专项行动,共推进了1500家产废企业的动态申报和承诺,排查企业1943家,排查出问题322个,立案处罚54件,处罚金额645.70万元,移送公安案件2起。

(二)产生的利好影响

1.执法能力全面提升。采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协助执法,实施探索区域航点飞行巡查、远距离气体监测污染源追溯、现场视频远程回传、应急指挥等应用科目,实现执法监管、环境巡查从地面向空中、从视线内向超视距的突破,助推环境执法高效化、专业化、科学化。

2.企业自觉性提升。建立正面清单、环保码,对守法企业采取“无事不扰”的方式,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更好的引导企业加强自我管理,提升自我管控意识,增强自觉做好环境保护动力。

3.群众参与度提升。在原有寄送书面举报材料或者个人送达方式的基础上,逐渐完善12345、微信举报、网络举报等线上举报机制,将举报奖励最高金额提高到50万元,并根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类型、对生态环境危害程度、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划分奖励,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的积极性。

(三)工作亮点及创新举措

1.衢州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若干规定获批。为进一步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的管理,防止随意倾倒、处置等违法事件的发生。我局负责起草的《衢州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若干规定》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予以批准,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二十条,主要规范了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建设、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要求、工业固体废信息化建设、重点监管对象的管理、工业固体废物核查、禁止随意倾倒、堆放、丢弃、遗撒、贮存工业固体废物以及未明确危险属性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等内容。

2.企业环境码服务监管系统运行。依托全国统一的固定污染源编码,建立全市固定污染源动态管理统一数据库,实现企业环境码服务监管系统上线,并结合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生成“绿、黄、红”企业环境码。执法人员只要扫下环境码,就能在第一时间全面掌握企业的审批、排污、排污口点位、企业平面图、周边环境等情况,助力精准执法。目前,全市统一的固定污染源数据库已建成,已对1545家污染源赋予了绿、黄、红三色企业环境码,实现全市重点管理企业的分级分类管理。

3.固废非法倾倒协同处置数字化运用。针对去年以来市外垃圾非法倾倒我市事件多发的情况,我们牵头按照“一件事”集成改革思路,研究开发固废非法倾倒协同处置数字化应用系统。在浙政钉上依托基层治理四平台,打造线上从网格员发现上报、问题流转、交办督办、查处清理,到结果评价的全流程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场景应用系统,创新线上固废识别导则、办理流程、“5+X”联席决策等机制,整合乡村网格员、乡镇执法队和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卫健、住建、农业农村、公安等力量,建立固废非法倾倒协同处置“乡镇小闭环、县级大闭环”的执法办理模式,实现了从原先多头多部门观望执法向多跨协同的第一时间发现、受理、查处、清理的转变;该系统6月份在常山县试运行1个月基础以上,已实现全市推广应用,目前线上办件达208件(多为农户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小量倾倒)。

四、下一步做法

1.提升队伍素质。坚持党建统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教育成果转化,抓严抓实抓紧执法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党支部建设为抓手,强化党员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执法干部敢于担当、克难攻坚的主观能动性;坚持“以制度管事、以机制运行”理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开展履职风险、廉政风险排查,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切实筑牢廉政风险、履职风险防线,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

2.强化执法能力。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坚持思想练兵、实战强兵,战练结合、以练促战等工作原则,通过参加执法培训、知识竞赛、案件评查、发布典型案例、线上和线下执法比武等活动,强化实战练兵和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能力素质;组织开展交叉执法和案卷评查,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保障和更新执法装备,综合运用传统检查和现代科技,提升精准发现问题能力;优化完善执法机构考核奖惩制度,提升考核指挥棒的效能。

3.深化问题发现。不断压实“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切实在推进环境污染问题发现机制落地见效上下功夫,重点以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行动为总抓手,建立健全市、县两级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完善工作制度,持续推进各地各部门问题排查、整治、曝光;将行动情况纳入督察在线市对县和有关部门考核排名,并与年度美丽衢州建设考核挂钩。完善和强化环境信访热点、重点问题梳理,深入分析部分地区环境信访投诉变化趋势,严格落实环境信访处理责任,对环境信访投诉情况进行分类施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及时解决回应群众关切的环境问题,更好发挥群众环境监督作用。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13日

行政许可统计报表.xls

2021年衢州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统计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