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154A/2022-130206 成文日期: 2022-01-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1
文件编号: 衢农〔2022〕2号 发布机构: 市农业农村局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09:4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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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衢州市农业农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聚焦高质量发展推进乡村振兴和农村法治建设,严格依法行政,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学习制度建设,抓领导干部关键少数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重要讲话等内容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指导推动法治衢州建设实践。

2.强化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法内容。完善党委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制度。截至12月底,局党委专题研究及学习法律法规5次。

3.狠抓党内法规学习与执行工作。履行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组织全局干部参加普法微信公众号组织的党内法规专项答题活动,参与率与合格率均达到100%。

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完善依法行政体系

1.积极接受人大立法监督。接受市人大开展《浙江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执法检查;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各类立法座谈、调研等,完成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需要在我省暂时调整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条款梳理,完成2021年度《衢州市信安湖保护条例》(修正)重点调研项目;认真做好人大代表提案答复和建议落实,2021年,共完成人大答复25件,满意率100%。

2.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定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局重大行政决策机制,重点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工作,优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公布《衢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3.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持续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2021年,对种粮补贴、水稻高产创建、示范性植保服务组织、绿色防控示范区创建、农业保险、稻米评选共6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没有发现有违反公平竞争要求的情况。

4.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申报立项制度,推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全覆盖,杜绝未按规定程序制发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及时修改、废止与改革、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2021年,完成对近5年来我局印发的13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宣布失效12件,继续有效1件,清理结果以文件形式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5.优化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制订完善依法行政内部管理制度,公布《衢州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衢州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衢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人员名单的通知》等,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法治建设的工作合力。

三、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1.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梳理办事事项,优化办事流程,实现政务服务从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持续深化农业农村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严格落实我市《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的相关规定,抓好负面清单解读,逐条对照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落实,及时在网上对外公布负面清单名称。2021年,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行政许可事项21项,办理行政许可24件,非涉密事项网办率100%、掌办率100%、零跑率100%、承诺时限压缩比99.25%、即办率90.48%。

2.加强政务诚信建设。配合市营商办开展全国信用示范城市创建,加强守信践诺,严格履行生效裁判等;加强网站政务信息公开管理,除保密事项外,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2021年,政务服务平台、12345平台、通衢问政平台等几大平台的投诉、咨询答复率、办理率、满意率、“不满意”件回访处理率均达到100%。

3.强化执法监管“双随机”。全面应用全省统一行政执法平台和掌上执法系统,认领省监管事项348项,应领事项认领率100%;制定《衢州市农业农村局监管事项行政检查责任分工方案》,推动各处室单位积极履行监管职责,完成监管事项行政检查覆盖率100%;制定《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实现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抽查计划公示率100%,设置随机抽查任务数23个,应用信用规则率100%,跨部门检查12个,跨部门监管率92.3%。监管事项入驻率100%,掌上执法次数857次,掌上执法开通率100%,掌上执法激活率及问题处置率均达到100%。

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打击威慑违法行为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是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落实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法内容;完善党委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制度,将习近平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建党100周年重要讲话、《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内容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内容,指导推动法治衢州建设实践。二是不断加强对业务骨干和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综合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着力培养通专结合、一专多能、胜任职责的行政执法力量,组织新进干部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证考试。为进一步提升渔业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组织全市30余名干部参加省渔业执法总队培训;三是确保执法证件现行有效,加强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和信息录入将退休、离岗的执法人员全部注销,将所有符合要求的执证人员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完成APP激活,100%使用;2021年,全体干部学法用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有效持证人员66人,持证率达98.18%。衢州市农业综合执法队获评“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称号。

2.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一是围绕农业投入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重点监管领域,开展绿剑、亮剑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涉农领域各类违法行为,为全年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绿剑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全市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200人次,检查企业1850家,质量抽检1200批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5起,罚没款金额12.5万元,亮剑渔业专项执法行动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70余次,劝停非法捕鱼、钓鱼人员500余人次,收缴非法设置的渔网2750副张、电捕工具44套、可视锚鱼竿11套,暂扣抛竿182支,办理涉渔行政案件92起,清理涉渔“三无”船只5艘。二是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合作,建立健全案件会商、通报及移送机制。推进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6月份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开展“违法养犬暨动物诊疗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了50余家动物诊疗机构、宠物店,拟立案12起,限期责令整改5家。三是通过日常执法巡查,监督抽检和巡查抽样相结合,运用检测结果科学执法,运用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度柔性执法,多措并举打击违法行为。2021年,全市共出动农业执法检查人员6000余人次,检查单位2500余个,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74起(同比上升38%),处罚金额28.97万元,有效威慑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营造乡村法治氛围

1.系统推进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1-3月结合非粮化整治,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普法宣传;4-6月,结合三大执法行动,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与禁渔等普法宣传;7月掀起《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热潮;8月深入基层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等解读;9-10月组织“喜迎农民丰收节 农业普法进乡村”等系列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条例》;12月围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组织实施系列宪法的普法宣传活动。2021年,全市举办现场普法宣传35次,现场了解咨询互动的群众达2800余人次,共计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册,宣传品2500余份,普法取得较好效果。

2.结合专项活动普法宣传。一是结合信访积案化解专项开展普法。由局领导班子带队的6个积案化解指导小组下沉各县(市、区)开展积案化解指导工作。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融合各专业力量,共同商讨研判,深入基层在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的基础上,发挥部门涉农法律、政策精通优势,向信访人以及亲属好友做好沟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法律、政策、思想等多个角度,耐心、细致、集中发力寻找突破口。2021年,全市清理解决三资管理、土地流转、农村宅基地等积案纠纷30余件。二是结合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专项普法。局分管领导程金剑作为市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团成员,积极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先后在龙游、江山、开化三个县开展三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讲座,参与听课有机关干部、农民企业家、养殖专业户、农村村民等共计300余人次。

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打造依法行政之基

1.深化善治示范村创建。重点围绕党建统领、乡风文明、“四治”融合、阳光村务、“数字”智治等方面开展分类指导,选定一批党建引领坚强有力、“四治融合”治理有效、民生福祉不断提升的村打造善治示范村,通过用严密的制度措施,有效降低村两委干部违法违纪的可能性和发生率,把村级依法治理进一步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轨道。2021年,已完成善治示范村120个创建任务。

2.深化清廉村居建设。联合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衢州市清廉村居建设“十四五”规划》(衢农专〔2021〕19号),从基层组织风清气正、乡村治理清廉有序、社会风气清朗清正等三大方面入手规范基层治理。2021年,全市打造市级清廉村居示范乡镇(街道)6个、市级清廉村居示范村(社区)60个。成功创建衢江区莲花镇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全国100个,全省6个),及开化县音坑乡下淤村等4个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同时,向上申报创建龙游县为清廉村居建设示范标杆县,沟溪乡为清廉村居建设示范标杆乡镇,沟溪乡余东村等7个村为清廉村居建设示范标杆村居。

七、存在问题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如跨部门双随机检查过程中,相关部门存在各自挑时间检查的情况,增加企业负担,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细节需要做到位;二是没有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动态清理机制,有一定滞后性;三是专业化法治人才队伍需要进一步建设。

八、2022年工作安排

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准备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

1.继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8090宣传团作用,将理论宣讲与普法宣传向基层延伸;二是聚焦持续深化法治化改革,围绕《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完善行政机关法治化体系建设,加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知识学习,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推进乡村法治数字化改革,提升乡村法治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水平。

2.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一是继续推进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下沉执法力量,健全配套培训机制。二是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行农业农村领域实施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探索建立完善渔业资源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制度;三是继续加大涉农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农业投入品、食品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集中专项整治。

3.继续健全乡村依法治理体系建设。一是继续推进“四治”融合推广工作,更好地发挥自治基础作用、法治保障作用、德治引领作用、智治支撑作用,实现乡风文明,2022年计划创建120个善治示范村,清廉村居60个;二是探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行政裁决工作,建立健全行政裁决机制,梳理行政裁决事项,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

衢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