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931/2022-130217 成文日期: 2022-01-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环境状况报告

衢州市环境质量概要(2021年度)

发布日期:2022-01-27 11:5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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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  况】2021年,衢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349(优142天、良207,占全年总有效监测天数95.6%。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衢江及支流水质持续稳定。全市声环境质量较好,辐射环境安全。

【环境空气质量】2021年,衢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以优、良为主,其中,优为142天,良为207天,轻度污染16天,其中13臭氧污染物超标,1天为PM2.5超标PM10同时超标,2天为PM10超标,中度及以上污染。

2021年衢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六项常规监测指标中,SO2NO2CO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PM2.5PM10和臭氧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   

PM2.52021年衢州市区PM2.5年均浓度值为24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日均浓度范围为3-100微克/立方米,日达标率为99.7%  

PM102021年衢州市区PM10年均浓度值为51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日均浓度范围为7-191微克/立方米,日达标率为99.2%  

SO22021年衢州市区SO2年均浓度值为6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日均浓度范围为2-20微克/立方米,日达标率为100% 

NO22021年衢州市区NO2年均浓度值为28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日均浓度范围为7-59微克/立方米,日达标率为100%

O32021年衢州市区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为142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范围为17-210微克/立方米,日达标率为96.4% 

CO2021年衢州市区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1.0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日均浓度范围为0.31.2毫克/立方米,日达标率为100% 

【酸  雨】  2021年衢州全市采集有效降水样品438个,单次降水pH值范围在3.057.78之间。衢州市区及各县(市)的降水pH年均值范围为5.136.23,降水pH年均值最小为常山县5.13,最大为龙游县6.33,全市降水pH年均值为5.48

2021年全市酸雨率为62.9%。其中,江山市酸雨率最高达89.8%,其余依次为常山县76.8%、开化县76.0%、衢州市区36.3%龙游县17.0%。与2020年相比,衢州市市区开化酸雨率分别下降49.715.6个百分点外,其他县(市)酸雨率均有所上升

【地表水环境】  2021年,21个市控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均满足水环境功能区目标水质要求,达标率为100%2020年相比持平。湖南镇水库大坝断面水质由类上升为其余断面水质类别均与2020年持平。 

 2020年相比,常山港、江山港、乌溪江、灵山江、衢江水质无明显变化。 

常山港:3个监测断面均符合水环境功能要求。与2020比,3个监测断面水质均维持

江山港:5个监测断面均符合水环境功能要求。与2020比, 5个监测断面水质均维持类。

衢江:4个监测断面均符合水环境功能要求。与2020比,4个监测断面水质均维持类。

马金溪:3个监测断面均符合水环境功能要求。与2020比,2个监测断面水质维持类、1个监测断面水质维持类。

苏庄溪:1个监测断面符合水环境功能要求。与2020比,1个监测断面水质均维持类。

乌溪江:1个监测断面符合水环境功能要求。与2020比,1个监测断面水质维持类。 

灵山江:1个监测断面符合水环境功能要求。与2020比,1个监测断面水质维持类。

  水库:3个监测断面符合水环境功能要求。与2020年相比,2(黄坛口水库、铜山源水库大坝)监测断面水质维持1个(湖南镇水库大坝)监测断面由类上升为类。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全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包括黄坛口、龙潭、枧头、峡口水库、碗窑水库坝头、洪畈水库、社阳水库大坝和芙蓉水库8个,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其中3个监测断面水质为类,占比37.5%5个监测断面水质为类,占比62.5%。与2020比,3个监测断面水质维持类,4个监测断面水质维持龙游县的社阳水库-高坪桥水库龙游水源地(社阳水库大坝)为新增水源地,上年无数据。 

【城市声环境】  2021年,衢州市区常山县开化县龙游县江山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6.0分贝55.0分贝53.8分贝49.8分贝52.7分贝。与2020年相比,衢州市区、开化县常山县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上升2.5分贝、0.4分贝2.2分贝,江山市龙游县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下降0.6分贝和0.3分贝

2021年,全市功能区噪声1类功能区平均等效声级为昼间47.2分贝、夜间38.4分贝,2类功能区平均等效声级为昼间52.0分贝、夜间42.6分贝,3类功能区平均等效声级为昼间56.8分贝、夜间50.7分贝,4类功能区平均等效声级为昼间61.2分贝、夜间53.5分贝。与2020年相比,2021年全市12类、34类功能区的昼间、夜间平均等效声级除了3类和4类功能区的昼间、夜间有所上升外其余的均有所下降。

2021年,衢州市区、常山县、开化县、龙游县、江山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66.8分贝、66.1分贝、65.1分贝、65.0分贝65.6分贝,声环境质量好衢州市区及各县(市)的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均值均低于国家70分贝控制值内。2020年相比,衢州市区龙游县和开化县的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均值有所下降常山县和江山市的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均值有所上升

【辐射环境】 2021年,全市辐射环境质量与2020年相比无明显变化。陆地辐射监测点瞬时环境γ辐射剂量率(未扣除宇宙射线响应值),按监测点统计,范围为(64.367.4nGy/h,年均值为66.0nGy/h,考虑宇宙射线的影响,与1983—1990年全国环境天然放射性水平的测量结果[范围为(11.3172.5nGy/h,平均值为72.2 nGy/h]相比,无明显变化;与历年监测结果相比,为同一水平。环境电磁辐射与历年监测结果相比无明显变化。2021年衢州市环境电磁综合场强测值范围为(0.27-0.32V/m,平均值为0.30V/m,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规定的公众照射参考导出限值12V/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