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69G/2022-130182 成文日期: 2022-01-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1
发布机构: 市审计局

衢州市审计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6 10:5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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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守正创新,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职,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普法教育在审计工作中的先导作用,切实推进审计执法责任制,不断提升审计执法水平,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现将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理念

(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普法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根据《关于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普法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共衢州市审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学习计划》,组织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学,局领导班子成员及处室负责人交流发言等形式,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准确领会和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并提出在审计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见。

(二)邀请市宣讲团成员“辅导学”。邀请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成员、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叶征宇来我局作题为“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专题辅导报告,通过宣讲和解读,帮助审计干部进一步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以及实践要求,引导审计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升法律素养和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营造法治文化氛围“随时学”。在审计大楼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等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标语,为全体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营造浓厚的氛围,增强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思想动力;通过衢州审计微信公众号、钉钉群等形成宣传网,发布习近平法治思想等相关学习内容十余篇次;购买《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书籍,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单位)负责人带头学习;通过“审计大讲堂”、局“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审计机关集中整训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重要论述,学习宪法、民法典、审计法、保密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与审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参加“法治浙江建设衢州实践”图文展活动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督促每位审计人员自动担当审计法制宣传员,坚持执法和普法相结合,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审计执法的全过程。通过打造良好的审计机关法治文化氛围,进一步提高审计人员运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思想动力和工作能力。

二、压实责任主体,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落实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的职责,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法治衢州、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全面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推进审计执法规范化建设。从源头上把好制度建设关口,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印发质量管控“两制度”和“两清单”。“两制度”即《衢州市审计局全员全流程审计业务质量控制办法》《衢州市审计局关于争创优秀审计项目的若干意见》。“两清单”即《衢州市审计局审计质量风险防范清单》《审计项目分级质量控制责任清单》。对审计计划、准备、实施、报告、审理等阶段以及每个审计阶段的每个关键环节风险控制点进行明确;网格化审计组人员、主审、组长、业务部门、法规审理部门等8级质量分级控制责任,强化审计权力制约和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容错免责”机制操作程序的通知》,对《衢州市审计局关于争当改革促进派建立容错免责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进行完善,进一步实现容错纠错要求制度化、情形标准化、应用规范化。

(三)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根据省厅出台《浙江省审计机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在审计执法过程中认真落实“三项制度”。明确审核机构和相关制度,推进法制审核规范化;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强事前公开,规范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开;实现从审计项目立项、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整改等整个行政执法全程文字留痕、可追溯。

三、规范权力运行,推进依法行政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浙江省审计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办法(试行)》, 按制度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内容要求,结合年度工作计划等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二)推行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畅通法律顾问履职渠道,推进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运作,与浙江论剑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配备1名公职律师。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论证、审计执法处理意见审理、涉法审计疑难问题会商研究、审计法治培训宣传以及依申请公开答复等涉法工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为依法决策、依法审计当好参谋。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依法审计,强化审计执法全过程管理,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廉政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四严禁”,坚持审计组入场公示制度等,接受被审计单位和社会的监督;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加大审前公告及审计结果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公众媒体的公告力度,推动被审计单位将审计整改情况、审计建议采纳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告,及时接受公众监督,使审计执法更透明。

四、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一)围绕中心依法履行职能2021年,我局紧扣“五大板块”开展审计监督,即:紧扣预算执行和财政政策落实、紧扣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紧扣深化改革和整体智治、紧扣民生福祉和生态文明建设、紧扣权力运行和责任落实等情况开展审计监督。2021,我局共完成31个审计项目,查出违规金额1.7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1.07亿元,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主管部门移送处理事项23件,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7份。

(二)构建全方位监督惩防体系。注重发挥协同效应,纪检监察、公安、检察以及组织部等部门建立项目告知、情况通报、线索移送、办案协助、结果反馈及应用等协调配合和常态化联系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定期联络、互动衔接、资源整合,努力构建和完善全方位协同监督惩防体系。

(三)提高审计执法质量水平坚持审计程序合法、审计方式遵法、审计标准依法,确保依法行使审计监督权,将法治建设与依法审计紧密结合。组织开展2021年全市审计执法检查,重点抽查2020年度实施完成的本级财政或者部门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审计项目、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和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务信息公开的审计项目。抽查决定书、移送书35个,审计项目档案17个,共发现六大类问题188个,推动审计执法质量“顽疾”的逐步整治。近年来,我局未发生重大违法行政案件等情况。

 

 

 

 

                   衢州市审计局

                    20221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