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34X/2022-130164 成文日期: 2022-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 市卫健委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15:15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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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现将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2021年,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2595件,受理2595件,予以许可2595件,不予许可0件。2021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2021年度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2021年行政处罚总数为129件,其中简易程序案件总数28件,一般程序案件总数101件,罚没款总数108.41万元。2021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复议0件,2021年度行政处罚直接被提起行政诉讼0件。

二、基本工作情况

(一)全面落实“三项制度”。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根据执法公示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公开,在门户网站、窗口、办公场所等主动公开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人员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上公布执法决定信息,继续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定期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做到透明执法。二是全面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现场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技术手段,加强对执法活动全过程跟踪和记录,做到执法过程全记录、全覆盖。三是全面深化法制审核工作。加强法制审核机制优化,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切实加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把关,做到一般程序作出的案件“一案一审”,其中重大案件由委法规处法制审核和委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在各项行政执法程序上规范有序。

(二)全面推行“双随机”监管模式。严格对照《浙江省卫生健康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要求,制定实施我市卫生监督双随机抽检监管计划,做到了“双随机”事项100%覆盖。2021年,市本级抽取国家双随机任务194件,完成率87.1%;抽取省级双随机任务68家,完成率100%,跨部门监管率达93.93%。

(三)推进行政执法数字化转型。一是开展网络巡查检查。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等网络巡查检查。目前,“衢州市卫生健康智慧监督平台”共7个模块,设置约850个监控点位和474个在线监测点位。2021年各点位上线率达到96%以上,共统计并解决异常事件1592件,开出网络执法信息交办单29份。二是推进住宿场所透明保洁试点工作。全市共有84家住宿场所在消毒间内安装了智能插座和监控设备并将数据接入省平台,有2家住宿场所安装了布草流转的监控、监测设备,探索布草保洁全流程在线监管。三是开展游泳场所水质卫生智能监管试点项目。目前全市有25家游泳场所实施水质在线监测,并将数据连入省游泳场所水质卫生智能监管平台,达到预期要求。四是上线“人脸口罩识别功能”,助力疫情防控。对“新冠肺炎院感防控智慧监管系统”进行迭代升级,在全市98家发热门诊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的发热门诊等关键场所设置智能监控点位430余个,对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口罩情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测和预警。

(四)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积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督导检查。截止12月31日,市本级累计检查2300家次,办理相关处罚案件27件(起)。在保障疫情防控的同时,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传染病管理类专项行动、游泳场所卫生执法专项行动、职业病(含疑似)发生用人单位职业健康专项执法等重点领域监督执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加强执法案件监督,提高执法案件质量。一是严格自由裁量基准。严格落实《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办法》和《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要求,在行政处罚中,注意过罚相当,加强处罚决定中的量罚说理,避免执法随意、滥用处罚权,出现量罚畸轻畸重的情况。二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比评优。加大对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和执法情况检查,组织开展2021年度全市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评审,抽查案件46件,组织法制人员进行评议分析,摆出问题、指出不足,并针对问题开展讨论及业务指导。同时,加强对大案、要案的总结提炼,及时推广优秀案例。并开展全市卫生典型案例评审,评选推优全市十大典型案例和办案能手。

(六)深化信用监管机制。一是探索建立红黑名单制度。把信用监管纳入日常工作,作为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手段,结合经营主体自查、行业信用评价、校验管理、既往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不良记分等情况,建立相对人信用记录,公布严重失信者“黑名单”,与有关部门制订联合惩戒措施,使严重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促进医疗机构的依法规范执业。2019年、2020年、2021年省级双随机抽查应用信用规则比例分别达100%、99.3%、100%。二是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信用综合监管评价结果等级实施相应的监管措施,对守信主体(红名单),采取减少现场核查、降低检查频次等激励措施;对不良信息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在“双随机、一公开”中提高抽查比例、增加检查频次;对严重失信者(黑名单),纳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和提高随机抽查概率。同时探索在口腔消毒、医疗美容机构、医疗废物、餐饮具集中消毒、住宿场所清洗消毒等行业引入信用监管,通过省卫健委的“数智卫监精密智控系统”将存在高、中、低风险的监管对象派发至浙江省行政监管平台,由执法人员通过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开展风险处置、检查。

(七)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服务便民化、数智化。一是持续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深入推进“信用+执法监管”工作。全市范围内对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等4个事项实行证照分离告知承诺制发证,对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许可等9个事项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发证。二是积极推行卫健审批事项“全市通办”“跨省通办”“全省通办”,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水平。5月份成功办理医护人员执业许可跨省通办业务1起,实现了群众跨省异地不见面业务办结。三是扎实推进政务服务2.0平台运用。至8月底,卫生健康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对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实现依申请卫健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率100%。四是持续提升许可审批效能。2021年窗口共开展各类特色服务150余次,其中行政指导43次、延时服务100余次。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2595件,期内办结率100%。服务质量群众测评优秀率100%,收到办事群众表扬(感谢)信33封,锦旗5面,每月星级考评均为“五星”。

(八)加强机构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021年,衢州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公开招聘公务员人数15名,选调双一流大学生1名,衢州市卫生监督所人员达到满编,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力量进一步得到充实。二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业务水平。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省、市组织的业务培训、骨干培训,参加公务员云讲堂、卫生健康监督网络培训平台等线上培训学习,组织参加2021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等,通过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努力提高卫生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尊法、守法意识,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水平和执法质量进一步提升。

附件1:衢州市行政许可统计报表.xls

附件2:衢州市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et

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