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73036/2022-130162 成文日期: 2022-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1年度
发布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

国家外汇管理局衢州市中心支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5 14:4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人行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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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公布国家外汇管理局衢州市中心支局(以下简称衢州市中心支局本级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的地方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第一部分  总体情况

2021年,衢州市中心支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对标“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把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作为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的有效抓手,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机制建设,大力推动权力运行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基层外汇局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建设

衢州市中心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与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合署办公),由一位副行长任组长,全面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外汇管理科,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落实。

强化日常监督,严格落实“谁公开,谁审查”原则,贯彻执行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审查、保密部门审查的工作程序,并定期组织督促检查。

二、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衢州市中心支局按照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力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结合基层外汇局履职实际,聚焦经济发展热点和金融工作重点,梳理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切实提高政务信息的可读性、实效性和时限性,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的时效规定,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二是构建市县两级全覆盖、外汇局、银行和政府部门联动的外汇便利化服务机制,提升外汇政策传导效率。三是多措并举有效推动外汇政策落实。进一步落实好关于深化金融“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突出“越诚信越便利”导向,全面提升外汇服务市场主体质效。秉承“外汇便民”理念,积极推广贸易收支便利化试点,持续提升个人经常项目外汇业务的便利化水平和服务质量。召开外汇便利化新政落地督导会,深入了解银行政策执行情况,确保政策落地不加码。组织开展外汇管理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全面摸底企业困难、服务需求和外汇政策疑惑,确保便利化政策惠及更多市场主体。

三、强化服务意识,持续优化外汇市场营商环境

一是开展汇率避险宣传。深入开展汇率风险中性宣传与避险产品推介活动,引导市场主体科学管理汇率风险。针对中小企业汇率避险意识薄弱的实际情况,梳理适用中小企业群体的风险中性案例,通过情景式案例宣传提升企业汇率避险意识和成效。联合银行开展汇率避险专题讲座11场,发放外汇避险产品手册等宣传资料1360册。前三季度全市远期结售汇履约额3.85亿美元,同比增长77.1%,增幅位列全省第三名;外汇套保比率11.7%,同比上升1.3个百分点。二是支持贸易新业态发展。以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为抓手,促进跨境电商与本地产业集群、先进制造业协同发展。印发《金融支持中国(衢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金融支持中国(衢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劳动竞赛的通知》,引导银行加大跨境电商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截至10月末,服务跨境电商企业家数和融资金额分别比竞赛之前(3月)增长84%456%

四、强化守法知识宣传

衢州市中心支局制作以“个人合法用汇 远离非法买卖”为主题的动画宣传片,在全辖金融机构和新媒体播放,提高涉汇主体合法用汇意识。以案为鉴,对相关银行加强窗口指导,督促规范业务管理,要求银行切实落实“展业原则”,开展尽职调查,强化网络渠道跨境收付审核,堵塞系统漏洞。进一步促进企业和银行规范运营,守法自律。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数量

本年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注:1.在填写时,请注意和法律部门、具有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部门沟通,确保数据准确。

2.“本年制发数量”统计本年新制作并公开的数量,不含往年制作但在本年公开数。

第三部分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1.这一项主要报告两方面情况:一是申请人的类别;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最终处理结果。此项内容重在数据准确、要素齐备,全面客观反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工作动态,使社会各界了解政府公开透明进程。

2.“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第四部分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第五部分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衢州市中心支局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细落实,但仍存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性不足问题。2022,衢州市中心支将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更加深入推进外汇管理政务公开工作。

第六部分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外汇管理局衢州市中心支

                                  2022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