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800/2022-130130 成文日期: 2022-01-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1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衢州市水利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2-01-24 09:2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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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市水利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共衢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法治衢州(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细则》的通知》要求,树立法治观念,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手段,积极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大水利执法查处力度,提高水利依法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现将2021年度行政执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引领政治建设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要求,市水利局党委高度重视推进水利法治建设,明确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对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的各项任务、责任部门等进行了落实与细化。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守法的模范”重要讲话精神,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抓好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并纳入局党会议重要议题,实行月度例会制度,把法治政府工作纳入了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严格责任考核制度,将法治考核评价作为衡量各部门工作的重要标尺,推动法治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开展法治学习,加强队伍建设

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用法培训。落实党委年度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要求2021年局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以上,每位领导干部在衢州市领导干部网络学院上完成5个“法治建设”相关课件,领导干部参加专题法治讲座不少于1次。2021年,全局累计参加上级部门开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100余人次;组织开展国家工作学法用法考试,参与人次129次,参考率100%;组织长江保护法知识大赛,累计参与人员180人次;组织各类学法用法培训会、学习会12次,共开设宪法、民法典宣讲课5次。组织2021年衢州市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培训周期为3天,参训人数51人。

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市水利局结合实际,做到“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一是利用每周的学习会集中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安排撰写学习体会和心得;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座谈、讨论会,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探讨如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宣教活动向基层延伸,推动宪法入社区、企业、校园、工地;三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结合“组团联村”,安排市水利局干部前往柯城区华墅乡华新村等乡村对基层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

(三)健全决策机制,加强依法行政

市水利局积极完善内部决策制度和行政决策相关程序,对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组织该行业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重大决策事项举行听证会,如涉及法律法规的决策事项严格经过法制机构的合法性审查。一是继续全面深入抓好“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根据《衢州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衢州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衢州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衢州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等制度开展执法行动,并在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开相关信息。二是落实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及行政裁决工作流程图制,明确行政裁决的依据、事项、条件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三是增强公众参与。坚持民主、科学决策,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四是加强法律顾问的作用。市水利局继续聘请浙江新联新律师事务所王晓亮作为法律顾问并服务于市水利局及各处室,工作中,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在招商引资、水利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对行政复议、诉讼、水事疑难案件处理等方面的咨询论证、审查把关作用。五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整理工作。我局依照依法治市办和市司法局工作要求,本年度清理规范性文件3件,继续有效8件。全年未遇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情况。

(四)落实责任清单,丰富普法形式

在普法宣传方面,一是加强重大时间节点集中宣传。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我局与衢州学院、市住建局和浙江衢州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联合开展节水宣讲进校园活动,以节水、爱水、护水为主题开展8090团、00团校园节水宣讲活动,由我局青年员工及衢州学院学生担任普法志愿者,开展校园节水宣传,普及水资源保护法相关知识。

赴柯城区华墅乡华新村开展水利普法宣传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以案释法、水法条款宣讲等方式,围绕河道整治、采砂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法等百姓关切重点,向当地村民普及法律知识。同时派发水法宣传折页、节水宣传物品等。结合“组团联村”,安排市水利局干部前往柯城区华墅乡华新村等乡村对基层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工作。

宪法宣传月期间,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通过群发短信、LED投屏普法宣传标语、党支部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讨会等多种方式开展“宪法宣传月”工作。

充分挖掘多种形式,开展常规宣传活动。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渠道在水利普法中的运用,通过微信公众号“以案释法”专题模块、微博话题讨论等形式提高大众传播热度。在衢州市水利党建文化示范中心展厅开展8090宣讲,由我局8090宣讲团成员任公益宣讲员,为到访的兄弟单位、群众讲解水利党建文化、水资源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展示衢州水利“七五”普法成果。已累计接待参观420余批次、9600多人。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投入,引导、鼓励专业文艺团体参与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加强优秀水利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加强水利法治文化研究,将法治文化与水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治水实践有机融合,扩大水利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

通过各类平台及系列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及市民人人关注水、人人爱护水、人人节约水、人水和谐的社会氛围,形成了依法管水、依法治水的良好局面。

(五)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深化依法治理

1、依法开展“互联网+监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根据《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督查考核迎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我局发布《衢州市水利局“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和《2021年度衢州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并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公开。每一项双随机抽查工作,直接从抽查工作计划引出。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完成了“互联网+监管”平台系统的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库、抽查对象库的完善,明确衢州市水利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3项。其中对单位/个人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今年8月已经完成检查,对饮用水水源地的行政检查为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的跨部门联合检查和对水利工程施工单位的行政检查于今年10月份完成检查。组织市本级和各县(市、区)执法人员积极参加业务操作等各类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操作水平,1月至12月底,全市水利部门已培训154人次。

在具体抽查工作当中,按照年度抽查计划,各业务处室及时展开具体抽查工作。抽查任务公示,抽查时严格按照行政执法规定,明确两人以上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及时拍照、记录,检查结果按要求公开。本年度市本级开展互联网+监管”即时检查共29次。“互联网+监管”平台认领省监管事项48项,其中含关联国家事项数31项;检查实施清单制定48个,零对象申报达12项执法人员全员入库,行政监管事项覆盖36项(覆盖率100%),其中关联的国家事项覆盖23项(覆盖率100%)。2021年全市水利系统共开通人员账号数284个,执法检查次数414次,掌上执法率100%,“双随机、一公开”设置抽查事项数3个,设置随机抽查任务数47个,抽查事项覆盖率达100%,抽查任务完成率100%,抽查计划公示率100%。

2、依法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深化。

持续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践,不断推进水利数字化服务水平,以实际行动为擦亮衢州最佳营商环境金名片做出水利贡献。积极投入助企行动,在去年将取水许可电子证全年未遇行政复照纳入“政企通”后,今年4月,主动牵头对接上饶、南平、黄山市水利部门,签订跨省通办框架协议,实现取水许可电子证照跨省通办、互认互信。年底所有水利行政审批事项将实现四地跨省通办。

截至12月30日,共完成事项审批计191件,累计收到群众表扬信25封,第三方评估群众满意率100%。在各个月份的全市综合考核中,全部进入前8强,其中2次荣登榜首,水利窗口连续59个月保持五星级。

3、结合专项市县联动,依法推进水行政执法开展。

2021年,全市水政执法队伍结合“美丽河湖创建”“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等工作,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开展日常巡查717次、巡查排查县级以上河道44条,巡查排查河道长度3239.2公里,拆除整治涉河违章建筑16处,拆除违建面积1210平方米。2021年,全市水政执法队伍的高压管控下,通过自查、巡查、督查、举报等各类途径,共处理、移交综合执法局各类涉河违法案件40件,收缴罚没款人民币8.98万元。严厉的打击了各类水事违法行为,震慑不法分子,改善了水环境。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制工作力量较薄弱,公职律师配备和法制审查等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仍待加强。

二是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我局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权均划入综合执法局,相关衔接工作需与综合执法局加强协作沟通,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三、下步工作

一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并加速推进公职律师配备进度。

二是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全面深入“三项制度”、行政裁决事项的贯彻落实。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

三是与综合执法局协作沟通,建立健全较为完善的协作共管机制,确保相关水政执法职能顺利过渡,进一步优化强化水行政监督管理。

四是持续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法治意识。通过重大时间节点开展专题活动与日常常规宣传相结合的方式,丰富宣传种类形式,将普法工作常态化、日常化。从而助力行政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衢州市水利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