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2-120369 | 成文日期: | 2022-01-14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
统一编号: |
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2-120369 | 成文日期: | 2022-01-14 |
文件编号: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决策事项目录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有效性: | |
统一编号: |
一、决策目录
《衢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经市政府同意予以公布,具体事项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衔接政策”(市人力社保局承办)、“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政策”(市招商中心承办)、“衢州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市发改委承办)以及“衢州市区拆迁安置房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补办出让的意见”(市资源规划局承办),共计四项。
二、决策执行情况
(一)“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衔接政策”
市人力社保局于2021年1月15日至2月4日以召开座谈会及书面的形式征求意见,并将草案征求意见及起草说明于3月3日至4月4日公布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示公告专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满未收到反馈意见。2021年3月9日,市人社局邀请市区两级相关部门及部分乡镇街道代表召开政策论证会,并委托开展社会风险评估,4月16日,评估报告提交备案。起草部门对相关评估论证意见予以了认真吸纳。
期间,市人力社保局分别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并经集体讨论通过。此前,市司法局提前介入参与初审,市人力社保局结合初审意见对文件加以完善,并于2021年4月12日将修改后的《通知》送审稿及相关材料报送市司法局审查,4月20日,市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审查。后承办单位依次报送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报请市委同意后,于2021年6月22日公布。
(二)“现代服务业招商引资政策”
经过前期调研论证,2020年12月市招商中心多次组织召开征求座谈会,收到反馈意见12条,对合理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对未采纳的意见予以说明。2021年3月26日,就草案向市公竞办征求意见,收到反馈意见2条,并对草案进行修改。2021年4月7日至5月6日,市招商中心将草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招商中心端口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网上反馈意见。2021年4月9日,组织召开服务业企业代表征求意见座谈会,收到反馈意见6条,对合理意见建议予以采纳,对未采纳的意见当场予以说明。此后,市招商中心法律顾问和法规机构分别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草案并经市招商中心集体讨论并原则通过。2021年5月14日起草单位报送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审查期间,市司法局反馈初审意见7条,市招商中心部分予采纳并于将调整后的文件再次送交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1年5月28日,市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审查。后事项因故调整,本事项终止实施。
(三)“衢州市区拆迁安置房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补办出让的意见”
市资源规划局于2020年12月17日至2021年1月17日通过衢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市资源规划局端口将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同步向相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为进一步广泛征求意见,市资源规划局在衢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关于草案的听证会公告,公告将举行听证会听取相关群众意见;2021年1月20日,市资源规划局组织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两区政府、智造新城、智慧新城、市级相关单位、各街道和安置点居民代表参加并召开听证会,会上收到反馈意见12条,对意见分别予以吸纳反馈。
2020年12月23日,市资源规划局在衢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关于草案的社会风险征询公众意见公告,并委托第三方社会风险评估机构开展评估工作,评估机构邀请街道、村民代表参加座谈会,同时以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形式征求安置点居民意见。2021年1月风险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并报备案。2021年1月14日,市资源规划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召开论证会。起草部门对相关评估论证意见均予以了认真吸纳。
此后,市资源规划局对草案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法律顾问审查、法规机构审查。2021年3月19日,草案提交市资源规划局内部集体讨论通过。3月22日,市司法局提前介入参与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反馈于市资源规划局,市资源规划局结合反馈意见将修改完善后的草案送交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4月14日市司法局完成合法性审查。后因事项相关内容将在基准地价更新成果应用文件予以体现,为避免重复发文,该决策事项不再实施。
(四)“衢州市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原计划于2021年11月份完成,因国家、省文件调整延迟出台,故“双碳”课题未启动、未实施。
综上,2021年决策承办单位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3次、听证会各1次、组织专家论证会1次、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