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904J/2021-130686 成文日期: 2021-08-12
发布机构: 市经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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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届衢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1-12 15:3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经信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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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信局、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传统工艺美术产业的繁荣与发展,表彰长期从事传统工艺美术设计、制作并且成绩显著的工艺美术人才,根据《浙江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120号),决定开展第三届衢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第三届衢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办法》(详见附件1)要求,申报对象是我市从事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品种和技艺的专业技术人员。市外来衢的申报对象应在我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年以上,且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申报对象社保缴纳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2月31日。

(一)申报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连续从事工艺美术专业设计、制作工作10年以上(含10年),目前仍在从事工艺美术工作;

3.具有工艺美术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在国家、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含工艺美术行业协会)举办的工艺美术作品评审中,获市级铜奖以上的直接设计制作者;或作品被市级以上博物馆收藏者;

5.有较高的艺术造诣、艺术修养和丰富的工艺美术作品设计制作经验,作品风格独特、技艺精湛;能带徒传授技艺,为培养人才作出较大贡献。

(二)符合上述1.2.4项条件,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推荐:

1.对我市工艺美术产业发展有重要贡献,社会效益明显并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其产品在近两年内平均年出口10万美元以上或销售收入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在工艺美术品种和技艺方面有重要创新或特殊贡献者;

3.艺术造诣和艺术修养突出,成绩显著,作品被省级以

上博物馆收藏者,或在国家、省(含工艺美术行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工艺美术作品评审中,获最高奖项的直接设计制作者。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向社保缴纳所在地的县(市、区)经信局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县(市、区)经信局和人力社保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现场制作等考核,择优报送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报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评审办”),经市评审办审核、汇总后提交专家组评审。经专家评定后,向社会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授予“衢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三、申报材料

申报者填写《第三届衢州市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表》(详见附件2)及报送相关材料,按照《第三届衢州市工艺美术大师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要求提供材料,并以A4纸规格装订成册。纸质材料原件由各地经信局审核,并在复印件上签字盖公章。

四、作品送评

申报者选择由本人设计、制作的作品3件(其中1件作品要有完整的制作过程视频资料,时间不少于1小时)供专家评议,具体评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申报截止时间及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9日,申报材料电子空白表可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市经信局“部门公告公示”栏下载或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申报人员应对报送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负责,对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县(市、区)经信局于2021年9月12日前将《第三届衢州市工艺美术大师推荐汇总表》(详见附件4)、录像作品U盘、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电子版材料报送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

七、工作要求

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和协调,严格按评审办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初审和推荐工作。

市评审办设在市经信局产业融合处,联系人:巫慧琴,电话:8761722;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联系人:王永廷,电话:3076258。联系地址:衢州市花园东大道258号13-1幢1号。


附件:

附件1.第三届衢州市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办法.docx

附件2.第三届衢州市工艺美术大师申报表.docx

附件3.第三届衢州市工艺美术大师材料清单.docx

附件4.第三届衢州市工艺美术大师推荐汇总表.docx


衢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