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8164/2022-120253 成文日期: 2022-0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文件编号: 衢住建函〔2021〕105号 发布机构: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1-11 17:0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住建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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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晶晶委员:

你在衢州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广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建议》的提案(第62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让垃圾分类理念深入人心

做好分类宣传,明确分类标准。一是明确了四分类标准。根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要求,统一将生活垃圾分为易腐垃圾、其他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四类。通过各类媒体加强对生活垃圾四分类知识的普及力度。二是建立了分类宣传队伍。我市建立了垃圾分类宣传员、志愿者、督导员“三级”宣传督导机制。深入基层社区开展分类工作宣传,做到宣传面对面,不漏点,努力提高市民分类知晓率和分类准确率。三是全方位宣传:《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出台后,我们通过采取印制宣传册、开展主题宣传日活动、制作宣传片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发动、全面组织,实施全方位、多层次、有步骤的学习贯彻和宣传普法活动。全市共印发80万份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册,在电视台播出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在LED电子显示屏播出宣传标语和垃圾分类公益广告,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道有文,打造新媒体传播矩阵,提高公益广告覆盖面,形成舆论声势,营造人人关心、全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四是多形式实践:我们在全市全面推广“垃圾分类星级户评比”等活动,开展垃圾分类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征集,讲好垃圾分类故事。持续开展以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市场)、进宾馆(酒店)、进“窗口”为主要内容的“七进”活动,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内容融入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市民喜闻乐见的活动,初步营造了生活垃圾分类全民参与的氛围。借助教育部门资源,将垃圾分类纳入教学内容,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与教学实践内容有机结合,学校组织以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和家庭亲子活动,积极调动家庭参与,着力提升分类意识。

二、关于加强社区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垃圾分类投放

一是引入专业回收模式。市政府为深入推进垃圾分类,从源头上实现垃圾分类,于2020年12月底,引入专业垃圾分类回收公司“虎哥”回收模式。主要做法:前端收集一站式。为养成居民在家里做好垃圾分类的习惯,向每户居民发放可回收物支架和专用回收袋,将所有可回收物(纸张、玻璃、金属、塑料、纺织物、电器及各类低价值物)兜底“应收尽收”。居民通过虎哥APP、微信服务号等呼叫“虎哥”上门回收,“虎哥”按重量给予居民 “环保金”(“四机一脑”等废旧家电按照规格计算),居民使用“环保金”到虎哥便利店或虎哥商城兑换商品。有害垃圾由居民投入专用垃圾袋,与可回收物协同收集。循环利用一条链。“虎哥”建立了一条完整的“收集、运输、分拣、利用”的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前端收集的可回收物运输至虎哥分拣中心,精细分类9大类40余个小类,然后作为原料供给有资质的再生企业资源化利用。回收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7%以上。分拣后少量剩余残渣(约2.3%)和有害垃圾(约0.1%)分别送入垃圾焚烧电厂和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无害化率100%。智慧监管一张网。“虎哥”通过构建“虎哥垃圾分类大数据平台”,实现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全过程透明化,通过实时在线的数据监控垃圾的溯源、收运、处置利用信息,并对接智慧城市大脑,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截至目前,虎哥(衢州)公司已在市区建立111个虎哥服务站,共覆盖居民户数166748户,共计512个居民小区全面开展虎哥回收。公司已建立了12000平方的垃圾分拣中心,配备23辆物流清运车辆和 222辆清运三轮车辆,并在衢州市城区落实91家虎哥合作便利店,并已全部开通环保金兑换服务。目前虎哥共回收订单139141单,共回收处理生活垃圾2054吨,实现了垃圾从源头分类,实现资源化利用,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 。

二是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制度。对于新(改、扩)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公共场所等建设项目,需按照《新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标准》等规定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设施。现有小区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的,正加大力度逐步改造。另外大力推进“定时定点”收运工作。到目前为止,全市建成省级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80个、示范村59个,在25个小区和10个乡镇投入使用了智能分类设施,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运试点小区和商业街各26个。在市本级城区主要道路开展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运输,逐步取消主要道路上的垃圾桶,并为沿街店面免费提供小型分类垃圾桶,采取定时定点上门收集方式实施生活垃圾清运,进一步完善了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三、关于建立惩罚制度,让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良好习惯

《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20年12月24日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垃圾分类有了省级层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条例》实施起,我市立即进行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宣贯,并加大了执法力度,对未按规定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单位和个人及时执法和曝光,重点加大对公共机构、大型综合体(商超)、大型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连锁餐饮企业等单位执法处罚和曝光力度,形成有效威慑。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指导各区块加大社区宣传频次,进一步增添措施,提升宣传发动的深度和广度,逐步提高市民参与积极性,力争构建垃圾分类“全民参与、齐抓共建”的工作局面。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争创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