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8164/2022-120239 | 成文日期: | 2022-01-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文件编号: | 衢住建函〔2021〕87号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毛朝阳委员:
你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建立全市出租房、网约房管理平台进一步提高政府管理服务能力的建议》的提案(第94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租房管理的问题
面对公租房转租、转借、空置、欠租、退出难等问题,我局积极探索抓好公租房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一)抓信息动态比对核查。不断加强公租房退出管理工作,每季度对在保家庭的房屋、收入、人口等变化情况进行比对查询,发现不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家庭,及时予以退出。
(二)完善公租房租赁使用常态化排查机制。为加强市本级公租房实物配租动态监管,组织全面开展公租房租赁使用情况专项排查。进一步强化对公租房转租、转借、空置等违规行为的监督管理。2020年,我局开展了公租房专项排查,对市本级11个公租房小区已配租房屋开展入户检查,全面排查公租房居住使用情况,对发现存在转租、转借、空置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三)加强住房保障管理机制改革。面对传统管理中人房比例低、管理效率低、管理成本高的问题,我局正积极探索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这一新的管理模式。将市本级公租房日常巡查维保等内容全面实行市场化,由服务公司负责建设公租房运营管理系统,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等技术,与智能硬件、公租房管理系统进行统一集成,实现数据交互共享,如:智能硬件识别一定时间内没有人员入住或入住人员信息与登记不符,会自动发送信息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进行上门核实、收集证据等,将视情况收回该房屋,有效解决转租、转借、空置、欠租等公租房管理的问题。
目前该项目已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中标。同时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我局后续将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通过对中标单位的人员到位率、系统上线率、水电费缴纳率、物业费收取率、退房验收情况、公共部位检查情况和每套公租房人脸识别系统使用情况等一系列分值,按照月度、季度进行考核,结合考核情况支付管理费用。
二、关于出租房、网约房管理的问题
(一)建设浙江省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省建设厅已建设了统一的全省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该平台可以实现租赁房源挂牌、租赁合同网签、租赁登记备案一站式住房租赁业务。我局及各县市区住建局已组织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了系统培训,并要求中介机构将出租房源通过该平台挂牌。但由于工作缺乏强制性的依据与抓手,所以该平台的挂牌量很少,目前成效不太理想。
(二)推行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市公安局在全市流动人口集聚的村居(社区)开展了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通过线下设置旅馆总台,协调指导房东签订租房合同、承诺书、安全责任状等,确保租房行为在法律框架内运行,敦促出租双方自觉遵守约定。同时在有条件的地方采取智能化管理模式,如在江山市政府出资推出居住出租房屋旅馆式管理职能门锁,通过Web端管理平台和手机端的App进行管理,房东可实现房源发布、联动房租费用催缴,租客通过App实名注册后,可在线选房、网签合同、在线支付,并实现刷脸、指纹、身份证、密码开锁。App数据实时传入公安网备案,解决租客担心的黑中介跑路问题。目前江山已安装1500余把智能门锁。
(三)开展网约房管理试点工作。结合我市网约房分布情况,市公安局已在智慧新城城西派出所辖区内开展网约房管理平台试点工作。借助省公安厅已建立的网约房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平台推送,掌握现有网约房经营业主,并核查登记居住人员相关信息。目前已掌握全市有近100家网约房经营业主。
三、出租房、网约房管理存在的难点
(一)出租房、网约房底数难以摸清。尽管省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具有出租房挂牌、租赁备案等功能,但租赁备案工作并非强制,现实只办理入学、居住证、工商注册登记等必须用到租赁备案证书的情形,群众才会办理,且顾虑可能涉及后续个人收入税收缴纳,因此能不登记就不登记,导致该平台几乎无租赁房源挂牌。且租赁住房零星分布于普通住宅中,随时可用于租赁,也可转为自住,难以动态掌握相关信息。
(二)租赁中介市场散、乱。我市目前无大型租赁公司,有部分出租房源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居间促成,但经纪机构并不参与后续的出租房源管理。对比杭州、宁波等城市的中介市场,衢州的经纪机构小、散、乱、多的问题严重,给政府规范管理带来一定困难。
(三)对网约房缺少有效的法规约束。网约房作为新兴业态,情况更为复杂,管理对象涉及网约房平台公司、房东及入住人员,目前政府尚未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对网约房进行规范和约束,给有关机关在信息采集上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我局也向省建设厅提交了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建议,后续可结合省级出台的法律法规制定我市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四)部门间协同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居住出租房屋管理涉及住建、人社、卫健、市场监管、公安和消防等多个部门的职责,现部门间信息数据还未打通,且未形成协同管理的工作机制,对房东不主动申报、安全管理责任未落实等情况,尚未采取措施予以处罚。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学习借鉴先进经验。省公安厅拟在公安内网上搭建浙江省网络预约居住信息登记平台,实时对接网约房经营平台提供房源信息,能实现智能管理、集中管理和自主管理三类管理模式上报登记入住人员信息。下步市公安局将在智慧新城城西派出所试点基础上,借鉴杭州等地的管理经验,进一步完善本地网约房管理方法和举措。
(二)积极落实部门责任。由政府牵头,建立由住建、公安、人社、卫健、市场监管、消防等多部门参与的出租房屋和网约房管理机制,互相协作配合,落实责任,同时拓宽上门采集、自主申报、大数据分析研判推送等多种数据采集手段,实现数据实时共享。
(三)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管理。做好经纪机构的培训,引导将租赁房源在省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挂牌及办理租赁备案,并把信息同步共享给公安、教育等部门;加强宣传,扩大该平台在群众中的知晓度,提高平台的使用率。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争创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