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8164/2022-120210 | 成文日期: | 2022-01-1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文件编号: | 衢住建函〔2021〕76号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祝小明等10位代表:
你们在市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再次实施全面危房排查》的建议(第39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房屋使用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事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我市高度重视,一直把房屋使用安全监管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
一、全市现有危房排查解危成果
(一)城镇危房
根据全省的统一部署,我市先后于2014年、2018年组织开展了全市城镇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2018年开展的第二轮排查中,全市共排查出疑似危险房屋1914幢、192万平方米,并陆续开展了鉴定工作,经鉴定为C级以上危房的共计1115幢、122万平方米。各县(市、区)政府和智慧新城管委会、智造新城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开展了辖区范围内危房治理改造,按照“腾空、拆除、修缮、监测”等模式实施了分类处置,至2019年已全面完成了第二轮排查中发现危房的治理改造工作。
目前,我市各地基层政府已建立了房屋使用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管理制度,将房屋安全巡查纳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加强日常房屋使用安全监管,有效防范房屋使用安全事故发生。
(二)农村危房
为进一步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2020年省建设厅等16部门联合成立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办公室,依托2017年建成的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实现对全省所有农村房屋的数字化监管,计划在2022年10月31日前建立农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有效整治动态新增危房,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用途变更等全过程管理制度,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2021年以来,全省各地均在不断加快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工作。按照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我市也在扎实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截至2021年5月中旬,我市现存农村房屋存量数606453户,其中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15745户,未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583418户,人员聚集使用的公共服务用房7290户,经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总户数为3254户,其中用作生产经营性自建房41户,其他自建房2983户,非自建房230户。完成鉴定1926户,其中C级1246户,D级680户。
二、近期全市房屋排查解危工作
(一)城镇危房
1.加快已鉴定危房实质解危。根据省建设厅的有关工作安排,2021年我市房屋使用安全整治的重点工作是对全市现有采取动态监测措施的城镇危房(全市共392幢,其中柯城区151幢、衢江区6幢、智慧新城2幢、江山市33幢、龙游县114幢、常山县52幢、开化县34幢)加大实质性解危的力度,力争完成实质性解危的比例达到60%以上。同时对新发现的城镇危房,要及时推进解危。在日常管理中,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房屋使用安全监管,及时登记并动态更新危房在住人员信息,将登记工作纳入城镇房屋使用安全长效机制,建立完善预警机制;要推进城镇房屋使用安全巡查常态化、网格化,并纳入基层治理“四个平台”,有效防范房屋使用安全事故发生。
2.结合老旧小区改造进行整治。2020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精神,我省也结合实际就全面推进我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分为综合整治和拆改结合两种类型。拆改结合型适用于房屋结构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使用功能不齐全、适修性较差的城镇老旧小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房屋质量总体较差,且部分依法被鉴定为C级、D级危险房屋的;以无独立厨房、卫生间等的非成套住宅(含筒子楼)为主的;存在地质灾害等其他安全隐患的。实施拆改结合改造,可对部分或全部房屋依法进行拆除重建,并配套建设面向社区(片区)的养老、托育、停车等方面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小区环境和品质。柯城区目前在积极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开展《柯城区老旧小区改造五年规划》编制工作,在“十四五”期间按照综合整治和拆改结合相结合的方式,稳步实施老旧小区的有机更新,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需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3.启动新一轮房屋安全排查。根据《浙江省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各地政府应每五年至少进行一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省建设厅已起草了《浙江省推进城镇危房实质性解危三年行动方案》,将于近期印发实施。该方案中明确,将结合《浙江省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等相关工作要求,自 2022年1月起,以设区市为单位,启动第三轮城镇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届时我市将按照全省的部署,以此为契机全面摸清城镇房屋使用现状以及存在风险隐患城镇房屋,健全房屋安全信息库,通过推广城镇住宅小区数字化安全监管应用平台,全面强化对城镇房屋的安全管理,确保城镇房屋使用安全。
(二)农村危房
我市将紧扣6月底完成重点房屋治理改造和9月底全面完成农村危房治理改造的时间节点,着力抓好五方面的工作:
1.压实排查整治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乡镇、街道责任和各相关行业监管责任。加强推进实行乡镇(街道)干部联片包干到户责任制,进一步压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人。
2.全力攻坚鉴定解危。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鉴定全力攻坚,要求各地加快鉴定整治工作,采取边鉴定边整治的方式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鉴定确认的C、D级危房在三天内及时向房屋产权人发出督促解危通知书,严格按照“一户一方案”要求及时制定整治方案,确保按期完成改造。
3.加强目标任务监导。由我局及其他市级相关部门组成的市级督导组强化对各地的督查指导。针对目标任务,制定倒排计划,建立市级进度通报制度,每日分析研判鉴定情况,精准通报进展情况并抄送各地纪委,督促鉴定整治较慢的地区加快工作进度。
4.深化技术服务指导。成立市级服务管理团队,制定技术服务指南,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强化技术保障,提高排查整治质量。
5.加强房屋安全科普。落实专人进行宣传,加强对农村群众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培训力度,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强化舆论导向,切实提升群众知晓率、认可度和参与度。
感谢你们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们继续为争创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