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1-127935 成文日期: 2021-09-28
发布机构: 市政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衢政发〔2021〕16号 统一编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刘俊明、林金元等2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记功奖励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9-30 11:4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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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以实际行动参与“平安衢州”建设,根据《衢州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实施办法》(衢政办发〔2018〕80号)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授予刘俊明、林金元“衢州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并记二等功。

全市人民要以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为榜样,学习他们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英雄精神,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努力为维护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衢州”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刘俊明、林金元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刘俊明、林金元见义勇为先进事迹

一、刘俊明,男,1960年10月出生,巨化检安石化工程有限公司退休职工。2019年8月27日傍晚,刘俊明和妻子去乌溪江拦河坝附近游泳,见一小伙子因上游电站大坝开闸泄洪被困在拦河坝上,随时可能被大水冲走。刘俊明立即跳入湍急的江水中开展救援,使该落水者转危为安。正准备上岸休息,刘俊明又发现一名小女孩从上游被江水冲下,其不顾自身疲惫,再次跳入江水中救援。突然,一名男子和一名小男孩也被江水从上游冲下,情况极为危急。刘俊明奋力拼搏,将两个孩子救回到岸边后,又第三次跳入江中救援被困男子,并将其成功救上岸。见获救的4人都安全无恙后,刘俊明和妻子默默离开了现场。此前,刘俊明曾先后4次营救落水人员6名。2021年3月4日,刘俊明被柯城区人民政府荣记三等功。

二、林金元,男,1955年1月出生,浙江省第一监狱退休职工。2020年4月19日上午,家住衢州市柯城区通荷路某住宅81岁的陈风妹在厨房熬制食用油,因忘关煤气导致油锅高温起火并迅速蔓延。住在陈风妹家隔壁的林金元闻讯立即前去救援。面对猛烈火势和燃气管道可能泄漏爆炸的危险,林金元不顾个人安危,冲进厨房将明火扑灭,正准备转身离开时,不慎踩到溅落的油滴滑倒在地,并导致油锅翻落,数百度高温的热油倾倒在其身上,还重新燃起了火苗。林金元不顾身体被严重烧伤的剧烈疼痛,迅速起身再次扑灭大火。后经医院确诊,林金元伤情为三级烧伤,全身烧伤面积达32%。2021年3月4日,林金元被柯城区人民政府荣记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