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1 流域防洪概况
1.1 城市概况
1.2 河流水系分布
1.3 洪水特性及组成
1.4 防洪工程总体布局
1.5 超标准洪水选取
1.6 典型历史大洪水
2 防御工作原则
2.1 防御范围
2.2 各节点总体防御原则
2.3 重要水利工程防御原则
3 主要应对措施
3.1 主要应对措施
3.2 防洪重点区域
4 责任与权限
4.1 洪水监测预报
4.2 重要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
4.3 工程巡查防守
4.4 人员转移安置
4.5 舆论分析和引导
4.6 《预案》的实施
5 附则
6 附件
6.1 附表
6.2 附图
衢州市位于浙江西部,钱塘江南源兰江的干流衢江河畔,处于金(华)衢(州)盆地西段的底部,城市中心是平坦的河谷平地,外围是丘陵岗地。衢州市南接福建,西连江西,北邻安徽,省内与杭州、金华、丽水三市相衔。衢州市是浙西的交通枢纽和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素有“四省通衢、五路总头”之称。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建立省辖市,下辖江山市、龙游、常山、开化县、柯城区(县级)和衢江区(县级)。全市现有41个乡、45个镇、1480个行政村、19个街道办事处,土地总面积为8844.55km2。
1.2 河流水系分布
衢州市城市处于上游江山港和常山港两港汇合口,地势低平,三面环水,呈扇状水系,分别有江山港、常山港、乌溪江、石梁溪、庙源溪及上下山溪在城区汇入衢江。
衢江是钱塘江一级干流,钱塘江是浙江省的第一大河,位于浙江省西部,发源于安徽省休宁县青芝埭尖北坡,源头海拔1144m,自西北流入浙江省开化县境内,流经开化县(马金溪)、常山县(常山港)和柯城区后,至衢州市(城市)双港口与江山港汇合后称衢江。衢江沿东北方向下流,沿途接纳了众多支流,先后经衢州市(城市)、衢江区、龙游县和兰溪市。衢江流域面积11477.2km2,河流全长257.9km。其中衢州市(城市)出境处(樟树潭)以上流域面积8221km2,干流长161.5km。衢州市的河流水系特征见下表。
表1.2-1 衢州市河流水系特征表(略)
图1.2-1 衢州市水系图(略)
1.3 洪水特性及组成
衢州市衢江干流及各支流流域大洪水主要成因是因为梅雨。梅雨季节(一般为6月上旬到7月上旬)雨日多,降水量大,一般年份都将出现一个较为明显的降雨集中期,造成洪涝灾害。据统计,1963-2020年衢江共发生16次超过保证水位的洪水,除1998年“7.24”洪水外,全部出现在梅雨期。
梅雨期结束后,即进入盛夏季节,降水明显减少,气温高,蒸发量大,容易发生干旱。
7~9月也有可能受台风外围影响,带来降水暴雨,对减轻衢州地区旱情有益,但有时也会使一些中小河流形成洪灾。
1.4 防洪工程总体布局
1.4.1 现状防洪体系
衢州市位于钱塘江流域,流域防洪历来遵循“蓄泄兼筹、以泄为主”的原则,采取上游建水库拦蓄洪水,中游疏浚河道,沿江两岸建堤防的治理理念。
(1)水库
衢州市(城市)上游水库较多,其中湖南镇水库、白水坑水库、碗窑水库等大型水库对防洪调度起到重要作用。
湖南镇水库在乌溪江上游,集雨面积2151km2,正常水位230.0m,正常库容15.8亿m3,库区土地淹没政策处理线高程230.5m,房屋迁移线232.6m,校核洪水位240.25m,保坝水位241.7m。由于库区政策处理标准低,设置汛期限制水位228.0m,汛末可蓄至正常水位230.0m。湖南镇大坝泄洪设备有5孔溢洪道及4个泄流中孔,溢洪道堰顶高程223m,闸门尺寸14.5m×15.7m,最大泄洪流量10600m3/s,泄流中孔中心高程162m,最大泄洪流量1400m3/s,泄流中孔在千年一遇以上洪水时才予以运用。
白水坑水库位于江山港上游。坝址以上集水面积330km2,是一座以防洪为主,结合灌溉、发电综合利用的大(2)型水利工程。水库总库容2.48亿m3,正常蓄水位348.3m,相应库容2.15亿m3,防洪库容4627万m3,梅汛限水位为343.8m,台汛限水位为348.3m。
碗窑水库位于江山港支流达河溪上,江山市城区上游10km,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供水、防洪和发电的大(2)型水库。控制集水面积212.5km2。校核洪水位195.65m,总库容2.23亿m3,正常蓄水位194.24m,相应库容2.083亿m3。泄洪建筑物为溢流坝段5孔有闸控制的溢流堰,每孔8m,堰顶高程为186.24m。水库下游达河溪沿岸村庄、农田的防洪标准为十年一遇;江山市区防洪标准为五十年一遇。
(2)堤防
经过衢州城防一期、二期、三期、四期、市本级衢江治理一期工程(北门堤、上下埠头堤、乌溪江堤)、衢江治理二期工程(百家塘堤一期、二期)、石梁溪一期、二期及衢江航运等项目建设,已建堤防65.95km,衢州主城区及西区干堤基本闭合并形成有效的防洪体系。
衢江治理一期工程包括上下埠头堤、北门堤和乌溪桥堤,堤防总长度5.011km。衢江治理二期工程包括百家塘堤、严家圩堤、压潮堤、官田堤、上万及上圩头护岸共计33.57km。目前百家塘堤(孙姜大桥至双港大桥)、百家塘堤(麻车里大桥至双港大桥)段均已完成,百家塘堤(九润公馆至叶家大桥)在建。老城巨化片、西区及樟潭片现状堤防基本满足规划五十年一遇设计水位(除落马桥堤巨化西排缺口、北门堤浮石二桥处),百家塘及压潮片区未形成防洪闭合圈,不满足五十年一遇标准,其余片区基本为村庄及农田。由于现状百家塘片区、压潮片区、落马桥堤尚无防洪闭合保护圈,遇较大洪水易造成巨大损失,2017年6月24日衢州城区段发生接近十年一遇洪水,百家塘片及压潮片部分村内道路积水严重,车辆无法通行,落马桥段有2座民房受淹。百家塘片农田受淹,损失严重。2020年7月9日,航埠集镇受灾严重,航埠镇政府进水,水深1.0~2.0m,主要街道水深1.0m以上,交通基本中断,沿线商户停业;航埠镇北一、北二村庄部分农户进水,农田受淹,进村道路冲毁导致交通中断,整体受灾严重。
衢州市(城市)范围外江水系主要堤防分布如附图1所示,堤防基本情况如附表1所示。
(3)闸泵
衢州市(城市)范围共有闸站8座,其中排(退)水闸5座,引(进)水闸2座,分(泄)洪闸1座。根据现状走访调查发现,衢江沿岸多数排水涵管无拍门或拍门损坏,建议沿外江排水涵管增设拍门,防止外江水倒灌,引起内涝。
衢州市(城市)排涝泵站已建8座,分别为老城巨化片的北门泵站、乌溪桥泵站,泵站排涝流量分别为12.3m3/s、19.5m3/s,装机分别为750kw、1260kw;西区片的上下埠头泵站,泵站排涝流量为4.0m3/s,装机225kw;城东区的1#、2#、3#排涝泵站,其排涝流量分别为:12m3/s、12m3/s、13.4m3/s,泵站装机分别为:640kw、600kw、800kw;百家塘片的百家塘泵站、上圩头泵站,泵站排涝流量分别为14.7m3/s、14.9m3/s,装机均为330kw。目前老城巨化片江南南段排水闸现状仅有排涝闸,无排涝泵站,遇超标洪水,城区涝水无法排出。因此,拟于老城巨化片建双水桥泵站1座,泵站排涝流量16.8m3/s,装机480kw。
1.4.2 现状防洪能力
衢州市城区整体防洪能力较好,随着水库、堤防工程的建设完善,整体防洪能力显著提升。现状城区围片防洪能力基本能够达到五十年一遇,其它围片防洪能力基本能够达到二十年一遇。在2011年和2017年洪水中,大部分堤防经受住了流域性大洪水的考验,但仍有部分堤段存在险情。
综上,衢州市城区堤防整体能够抵御二十年一遇的洪水。
1.5 超标准洪水选取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要江河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编制要点的通知》,超标准洪水是指超出现状防洪工程体系(包括水库、堤防、蓄滞洪区等在内)设防标准的洪水。因为河道淤积、围堤不达标,造成行洪能力、蓄滞洪容积等与规划设计标准差别较大的,按照实际工况考虑。一般而言,水库、蓄滞洪区等工程按照规则正常调度运用后,某控制节点仍然超过堤防保证水位的,可视为该节点的超标洪水。
结合实际应用情况,我们通常选择1949年以来发生过的最大洪水作为超标准洪水考虑,流域实测最大洪水的选择要综合考虑主要防洪控制断面洪峰水位、流量、面雨量、降雨时空分布、水利工程变化等因素,选择现状工程条件下对主要保护对象威胁最大的实测洪水。钱塘江干流以1955年洪水为超标准洪水,衢州也以1955年洪水为超标准洪水。
1955年6月实际发生的特大洪水重现期,衢州站、金华站约二十年一遇,新安江十年一遇,兰溪站接近百年一遇,兰溪以下至富阳河段的洪水流量均属百年一遇。兰溪站洪水,是由金华江、衢江二十年一遇洪水叠加形成的。
衢州市城区现状防洪能力已达到二十年一遇及以上,考虑到今后若发生特大洪水,不可能正好是1955年洪水的完全复原。在制定本预案时,按照具体情况以二十年一遇、五十年一遇和百年一遇进行防御。
1.6 典型历史大洪水
衢州市是洪灾多发地区,历史上曾发生1895、1915、1942年特大洪水,其中1895年洪水达百年一遇洪水标准,1915、1942年洪水达到或接近五十年一遇洪水标准。
建国后共发生13次较大洪水,其中灾害较严重的三次大洪水分别是1955年“6.20”洪水、1967年“6.20”洪水和1998年“7.24”洪水,其中1955年“6.20”洪水为建国以来最大一次,洪水频率达到二十年一遇标准。
1.6.1 1955年“6.20”洪水
1955年6月上旬衢江流域出现一次集中降雨过程,流域平均降雨量100~150mm,流域内土壤含水已经饱和。从6月16日开始,流域内又开始普降暴雨,持续时间6天以上,到6月22日降雨结束,这次降雨的暴雨中心,位于浙皖交界的开化、屯溪一带,流域平均降雨量480.9mm,暴雨中心降雨量达600mm以上。6月20日衢江衢州水文站出现最大洪峰流量8500m3/s(其中德平坝、亭川分洪流量880m3/s),最大洪峰水位65.68m(吴淞高程67.56m),洪水过程出现两个较大洪峰,且后一个洪峰更大。洪峰期间衢州城区一片汪洋,上游洪水从双港口、洪山坝进入市区,中间从水亭门、小西门进入市区,由于及时在城门筑坝拦洪,城区部分街道未进水,下游除水文站及第二中学有两块高地未被淹外,其余全部与江道洪水连成一片,水深1~3m,北门东门、书院、气象站等地交通全靠渔民小船渡行。洪水期间衢州机场围堤满顶,部分堤段决口,整个机场全部被淹,整个城区工商企业基本全部停业,居民家庭财产被冲被淹,灾情极为严重。
1.6.2 1967年“6.20”洪水
从1967年6月13日开始,衢江流域普降暴雨,到6月23日降雨结束,流域平均降雨量437mm,暴雨中心在开化油溪口,常山长风一带,其中油溪口11天的降雨达606mm。6月20日衢江(衢州市水文站))出现最大洪峰流量7070m3/s,洪峰水位65.20m(吴淞高程67.08),是建国后第二大洪水,衢州城区多处进水,其中南禅寺、贮木场、北门、东门、小南门一带部分地点深达2m以上。
1.6.3 1998年“7.24”洪水
由于受长江流域长时间暴雨天气的边缘影响,从1998年7月17日到26日,衢江流域出现连续暴雨天气,本次暴雨中心从开化缓慢向常山移动,开化油溪口10天降雨达799mm,开化水文站700mm。衢江(衢州市水文站)7月24日出现最大洪峰水位65.01m(吴淞高程66.89),洪峰流量7080m3/s。该次洪水为建国后第三大洪水。由于这次洪水前正在建设的江滨南段防洪堤未达到设计高度,德平坝也未加高,造成城区8300多人被洪水围困,紧急转移人口6000多人,有72家工矿企业全停产,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8亿元。由于德平坝分洪,斗潭、松园、双水桥、北门、东门等居民区2300户居民住宅进水,市区有400多家商店停业,9条街道积水严重,水深达0.8~2.0m。
1.6.4 九十年代后其它典型洪水
九十年代是建国后衢州地区降雨最为集中期,年降雨量超过2000mm的年份就达四年,汛期4~7月降雨量超过多年同期平均值10%以上的年份有6年,其中超过50%以上的年份有3年,从1990年到1999年发生超保证水位的洪水有六年七次,洪水次数占建国后五十年的一半以上。
在九十年代发生的洪水中,城区受灾较严重的有92年“7.4”洪水,93年“6.20”洪水和98年“7.24”洪水,这三次洪水中,衢江西岸自陈家圩至下方一带易淹区及南区、松园和北门一带范围受淹,洪水从双港口农贸市场、双水桥、德平坝等处进入城区,使许多厂矿企业的厂房、仓库及居民住房受淹,大量工商企业停产停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据统计,1990年至1999年,衢州市全市洪涝灾害直接经济损失达77.5亿元,其中城区达3.9亿元。
2011年6月15日至16日,连续强降雨导致衢州市常山港和衢江出现1998年“7·24”洪水以来最强一次洪水过程。6月16日6时30分,衢江衢州水文站出现洪峰,实测最高水位64.10米,超过保证水位0.4米,洪峰流量6100立方米/秒,接近十年一遇洪水标准。6月19日凌晨2时开始,衢州市区出现大范围强降雨过程,特别是衢州城区出现百年一遇暴雨,导致衢州城区内涝普遍,局部地段积水严重。
2017年6月20日至24日,因受梅雨天气影响,浙江省衢州市平均降雨量达151mm,最大站点开化县桐村镇花山村达246mm。持续暴雨致衢州市水库水位迅速上涨,部分地方出现了房屋倒塌、山体滑坡、道路塌陷、农田受淹等灾情。由于降雨量大,衢州各地受灾严重。常山东龙线部分路段被洪水淹没,交通已中断;东迹大道衢江区二手车市场门口非机动车道内积水严重;G3京台高速衢黄段部分隧道路段积水严重。
2021年7月1日至2日,受连日暴雨影响,常山港、衢江等主要河流水位上涨明显。7月1日凌晨2:40衢江衢州站出现洪峰,水位62.74米(警戒水位61.20米,保证水位63.70米),洪峰流量6000立方米每秒。2日凌晨1点,衢江衢州站再次出现洪峰,水位63.51米,洪峰流量6870立方米每秒,为1998年以来最大流量,这是继1日凌晨衢江洪峰后24小时内出现的第二次洪峰,是极为少见的“双洪峰”。
2.1 防御范围
本防御预案的基本原则是:确保沿江地区人民生命安全,确保水库安全,确保衢州市区安全,最大限度减轻干流沿岸的灾害损失。
本预案适用范围与《衢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一致,以衢州市城市规划的绕城公路为界,北至杭金衢高速,南至南绕城公路,西至西绕城公路,东至东绕城公路,总面积为255km2。
以片区为主要保护对象,包括如下片区:
(1)五十年一遇城防:百家塘片,老城巨化片(落马桥围片、老城区(北门堤)围片),西区片(荷花围片、上下埠头围片),北区片(姚家围片),樟树潭片;
(2)二十年一遇农防:压潮片(未闭合)、安仁片;
(3)十年一遇农防:溪滩片;
(4)五年一遇农防:下中洲片。
其中,百家塘片、落马桥围片、压潮片现状未闭合,防洪标准按照低一等级考虑。
2.2 各节点总体防御原则
遭遇流域超标准洪水时,沿江地区各级水位的防御原则如下:
(1)对于超标准洪水,不能判定洪水最终的洪峰流量是多少,只能随着水情的发展逐步按照预定方案进行防御。
(2)干流发生超标准洪水期间
1)当水位达到二十年一遇农防设计标准时,二十年一遇以下围片实施人员转移,围片视情况充水保坝,避免溃坝等不利险情发生,减小损失;力保二十年一遇围片,做好人员转移准备,围片需全力抢险,力争不溃决;必保五十年一遇城防及百年一遇围片安全。
2)当水位超过二十年一遇农防设计标准、但不超过五十年一遇城防设计标准时,二十年一遇围片实施人员转移,围片视情况充水保坝,避免溃坝等不利险情发生,减小损失;力保城市围片,做好人员转移准备,全力抢险,力争不溃决;必保百年一遇围片安全。
3)当水位超过五十年一遇城防设计标准且水位将进一步上涨时,流域防洪重点全面转向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围片视情况充水保坝,避免溃坝等不利险情发生,减小损失。
(3)防御力量按照保护对象重要程度分配,一定程度上向城防倾斜。对于流域内的重要防洪目标,应该集中力量防守;对于:①社会影响面小②人口少、淹没损失小③先上游后下游④滞洪规模大的围片,应以人员转移为首要任务,一旦围片封堵抢险失败,应主动弃守、充水保坝,避免溃坝等不利险情发生,减小损失。
(4)洪水期间,加强巡查检查,发现险情,坚持“抢早抢小”不放弃,低标准围片堤身抢护以培厚为主,不随意加高,特别是流域防洪规划中明确布置有滚水堰和开口堤的农防保护区。
2.3 重要水利工程防御原则
遭遇流域超标准洪水时,流域重要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原则如下:
(1)洪水前期要充分利用气象、水文预报成果,加大水库泄量,降低水位,腾出防洪库容。多轮次的强降雨过程中,要抓住一切时机,在下游河道可承受的范围内,采取大流量快泄,力争主动。
(2)洪水期间,白水坑水库、碗窑水库和湖南镇水库在确保水库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拦蓄作用,控制水库下泄,为干流错峰拦蓄。
(3)支流中型水库在洪水期间,在确保水库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也可短时间关闸拦洪,一定程度上削减支流洪峰流量,为干流防洪发挥作用。
(4)水库具体防汛调度原则控制按照省防指颁发的《钱塘江干流调度方案》及水库控运计划执行。
3.1 主要应对措施
3.1.1 衢州站水位64.3m(二十年一遇)
必保老城巨化片(老城区(北门堤)围片)、西区片(荷花围片、上下埠头围片)、北区片(姚家围片)、樟树潭片等五十年一遇城防安全。
力保百家塘片、老城巨化片(落马桥围片)、安仁片二十年一遇围片的堤防安全,尽量减少损失,做好人员转移准备。
压潮片、溪滩片、下中洲片等围片大面积进水,视情况弃守并采取人员转移。
3.1.2 衢州站水位65.1m(五十年一遇)
力保老城巨化片(老城区(北门堤)围片)、西区片(荷花围片、上下埠头围片)、北区片(姚家围片)、樟树潭片等五十年一遇城防安全,尽量减少损失,做好人员转移准备。
除上述围片外,百家塘片、老城巨化片(落马桥围片)、安仁片3个二十年一遇围片大面积进水,视情况弃守并采取人员转移。
3.1.3 衢州站水位超过65.1m且预报水位将进一步上涨
除上述围片外,老城巨化片(老城区(北门堤)围片)、西区片(荷花围片、上下埠头围片)、北区片(姚家围片)、樟树潭片等五十年一遇围片可能进水,需视情况弃守并采取人员转移。
3.2 防洪重点区域
3.2.1 衢江洪水为主时防洪重点区域
根据衢江五十年、百年一遇洪水淹没分析表,衢江百年洪水位淹没区域主要集中在百家塘片区、压潮片、西区片(衢江大桥至白云大桥、恒大御景半岛小区)、老城巨化片(双港街道、荷花街道、府山街道、新新街道、信安街道等)、溪滩片(塔底村、溪滩村及石下淤村)、安仁片(大路张村)。
造成受淹面积严重原因:百家塘片及压潮片未形成防洪闭合圈,防洪标准不满足五十年一遇;老城巨化片落马桥堤(巨化西排出口处)未闭合,造成洪水漫堤淹进老城区;老城巨化片北门堤(浮石二桥处)不满足五十年一遇标准,造成超标洪水漫堤,淹没老城区北门区域;老城巨化片乌溪江左岸浙赣铁路桥以上堤防为二十年堤,衢江超标洪水漫进樟潭街道(乌溪桥村等)。
重点防洪区域见表3.2-1、3.2-2。
表3.2-1 衢江五十年一遇重点防洪区域表
序号 | 保护区 | 行政区名称 | 行政村(居民小区) |
1 | 百家塘片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叶家大桥至孙姜大桥 (皂角村) |
2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孙姜大桥至双港大桥 | |
3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双港大桥至麻车里大桥(梅家村) | |
4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麻车里大桥至富里村(南村) | |
5 | 压潮片 | 柯城区白云街道 | 压潮片(320国道至锦西大道) |
6 | 西区片 | 柯城区白云街道 | 严家圩岛 |
7 | 柯城区白云街道 | 衢江大桥至白云大桥(石梁溪汇江口) | |
8 | 老城巨化片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新安.香格里拉 |
9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锦绣家园 | |
10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兴华西苑 | |
11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落马桥 | |
12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祥华加州洋房 | |
13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远大.欧景御花苑 | |
14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南滨花苑 | |
15 | 柯城区信安街道 | 万华.金河湾 | |
16 | 柯城区信安街道 | 衢州二中 | |
17 | 柯城区信安街道 | 世通华庭 | |
18 | 柯城区信安街道 | 城北伊甸园 | |
19 | 柯城区信安街道 | 祥和人家 | |
20 | 柯城区信安街道 | 斗潭小区 | |
21 | 柯城区信安街道 | 衢州市水利局 | |
22 | 柯城区信安街道 | 信安村 | |
23 | 溪滩片 | 衢江区浮石街道 | 溪滩村 |
24 | 上中洲片区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方杨村 |
25 | 安仁片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窑里村 |
表3.2-2 衢江百年一遇重点防洪区域表
序号 | 保护区 | 行政区名称 | 行政村(居民小区) |
1 | 百家塘片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叶家大桥至孙姜大桥 (皂角村) |
2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孙姜大桥至双港大桥 | |
3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双港大桥至麻车里大桥(梅家村) | |
4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麻车里大桥至富里村(南村) | |
5 | 压潮片 | 柯城区白云街道 | 压潮片(320国道至锦西大道) |
6 | 西区片 | 柯城区白云街道 | 严家圩岛 |
7 | 柯城区白云街道 | 衢江大桥至白云大桥(石梁溪汇江口) | |
8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新安.香格里拉 | |
9 | 老城巨化片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锦绣家园 |
10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兴华西苑 | |
11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落马桥 | |
12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祥华加州洋房 | |
13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远大.欧景御花苑 | |
14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南滨花苑 | |
15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丽景雅苑 | |
16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汇丰花园 | |
17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浙西大道至沪昆铁路 | |
18 | 柯城区黄家街道 | 黄家村 | |
19 | 柯城区黄家街道 | 高新技术园区 | |
20 | 柯城区荷花街道 | 兴华苑 | |
21 | 柯城区荷花街道 | 松园小区 | |
22 | 柯城区荷花街道 | 荷花小区 | |
23 | 柯城区荷花街道 | 柯城区区政府 | |
24 | 柯城区府山街道 | 维多利亚 | |
25 | 柯城区府山街道 | 芳景苑 | |
26 | 柯城区府山街道 | 百岁苑 | |
27 | 柯城区府山街道 | 南湖世家 | |
28 | 柯城区府山街道 | 南湖广场 | |
29 | 柯城区府山街道 | 世通华府 | |
30 | 柯城区府山街道 | 迎和小区 | |
31 | 柯城区府山街道 | 蓝天嘉苑 | |
32 | 柯城区荷花街道 | 清莲小区、绿苑小区等 | |
33 | 柯城区荷花街道 | 清明村 | |
34 | 柯城区新新街道 | 五环新村 | |
35 | 柯城区新新街道 | 春天花苑 | |
36 | 柯城区新新街道 | 衢苑风荷人家 | |
37 | 柯城区信安街道 | 万华.金河湾 | |
38 | 柯城区信安街道 | 衢州二中 | |
39 | 柯城区信安街道 | 世通华庭 | |
40 | 柯城区信安街道 | 城北伊甸园 | |
41 | 柯城区信安街道 | 祥和人家 | |
42 | 柯城区信安街道 | 斗潭小区 | |
43 | 柯城区信安街道 | 衢州市水利局 | |
44 | 柯城区信安街道 | 信安村 | |
45 | 柯城区信安街道 | 衢州市农科所 | |
46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梨园村 | |
47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乌溪桥村 | |
48 | 柯城区信安街道 | 沙湾村 | |
49 | 衢江区浮石街道 | 溪滩村 | |
50 | 溪滩片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方杨村 |
51 | 上中洲片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窑里村 |
52 | 安仁片 | 柯城区双港街道 | 叶家大桥至孙姜大桥 (皂角村) |
3.2.2 乌溪江洪水为主时防洪重点区域
根据乌溪江五十年、百年一遇洪水淹没分析表,乌溪江百年洪水位淹没区域主要集中在老城巨化片(新新街道、衢化街道)、樟潭片、上中洲岛、安仁片(大路张村)。
造成受淹面积严重原因:老城巨化片(新新街道、衢化街道)范围内堤防为二十年堤,乌溪江超标洪水漫堤,樟潭片月牙湖处(三口畈溪箱涵)处无闸门,上游超标洪水淹进樟潭片。
重点防洪区域见表3.2-3、3.2-4。
表3.2-3 乌溪江五十年一遇重点防洪区域表
序号 | 保护区 | 行政区名称 | 行政村(居民小区) |
1 | 老城巨化片 | 柯城区信安街道 | 信安村 |
2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乌溪桥村 | |
3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孙家村 | |
4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下周村 | |
5 | 柯城区新新街道 | 日东电线(衢州)工业公司等 | |
6 | 樟潭片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长河.绿江南 |
7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衢江区实验中学 | |
8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铂金府邸 | |
9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衢江区人民医院 | |
10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和谐家园 | |
11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南山名庭 | |
12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浙西汽车城 | |
13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缪家 | |
15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航民望江园 | |
16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东方特钢 | |
17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方杨村 | |
14 | 上中洲片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上山溪河口 |
表3.2-4 乌溪江百年一遇重点防洪区域表
序号 | 保护区 | 行政区名称 | 行政村(居民小区) |
1 | 老城巨化片 | 柯城区信安街道 | 信安村 |
2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乌溪桥村 | |
3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梨园村 | |
4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戚家村 | |
5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下周村 | |
6 | 柯城区新新街道 | 日东电线(衢州)工业公司等 | |
7 | 柯城区新新街道 | 凯旋新村 | |
8 | 柯城区衢化街道 | 童村 | |
9 | 柯城区新新街道 | 上妙村 | |
10 | 柯城区花园街道 | 下大门新村 | |
11 | 柯城区衢化街道 | 滨一村 | |
12 | 柯城区衢化街道 | 滨三村 | |
13 | 柯城区衢化街道 | 花径村 | |
14 | 柯城区衢化街道 | 望江花园 | |
15 | 樟潭片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长河绿江南 |
16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衢江区实验中学 | |
17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铂金府邸 | |
18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衢江区人民医院 | |
19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和谐家园 | |
20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南山名庭 | |
21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浙西汽车城 | |
22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缪家村 | |
23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美丽东城 | |
24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航民望江园 | |
25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东方特钢 | |
26 | 上中洲片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方杨村 |
27 | 安仁片 | 衢江区樟潭街道 | 窑里 |
4.1 洪水监测预报
4.1.1 监测保障
4.1.1.1 监测
当预报可能出现流域超标准洪水时:
(1)水位观测主要根据市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实时信息发布系统。市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应结合地方水文站点,编制超标准洪水应急测报方案,以预防超标准洪水期间常规监测手段失效。
(2)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库泄洪过程进行监管,确保泄洪影响河段两岸人员安全。水库下游河道有航运等其他功能的,需提前12小时发布禁航通知。
4.1.1.2 水位流量测验
衢江干流、支流主要水文测站,必须具备两套以上监测手段和大洪水应急监测预案,加强应对特大洪水的测流演练和相关技术准备,完善测流设施设备,确保遭遇大洪水和特大洪水时,水文预报用水位~流量关系的非线性外延具有可靠的实测水位、流量点据。具体要求是:
(1)衢州水文站在水位达到60.5m或流量达到2500m3/s,水位继续上涨时,各站应参照测站任务书的要求加密流量测次,并尽可能实测到完整的洪水流量过程;衢州水文站在水位超过65m或流量超过6000m3/s时,应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测流手段,在市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尽最大努力实测洪水流量。
(2)当衢江流域发生大洪水或市防指有要求时,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市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的统一协调下,由各地水利部门负责承担所在区域重要控制断面的流量抢测和洪水调查任务。
当衢江流域发生超五十年一遇洪水时,应在衢州水文站测流断面附近设置非常测流断面,在水文站无法开展正常测流的情况下,组织抢测洪水流量。
4.1.1.3 检查
(1)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根据市防指组织的汛前检查开展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防汛安全问题的,责成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2)住建、电力、交通、通信等部门应当加强市政、电力、交通、通讯等设施的防汛防台检查,发现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整改。
当预报可能出现流域超标准洪水时:
(1)市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应结合地方水文站点,对重要站点观测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洪水期正常运行;遇观测设施不能正常工作,需要应急观测方案中所明确的人员对应急观测进行检查,及时汇报人员和观测设施情况,确保观测数据不间断。
(2)水库泄洪时,受影响河段除常规巡查外,需加密巡查。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的泄洪方案中,应明确加密巡查的时间间隔,水库的巡查范围和乡镇的巡查范围,重点关注水库和乡镇的衔接。
(3)针对已出险堤防需要及时汇报出险状况,现场险情严重的,应由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提请地方防指直接实施人员转移方案,情况后报市防指;现状险情可控,应由所在地防指结合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商确定是否抢救或者实施人员转移。对于已明确弃守的堤防,需要检查围片内的人员转移情况,而后充水保坝,避免溃坝等不利险情发生,减小损失。
4.1.2 信息报送
4.1.2.1 一般信息报送
(1)雨情水情报送
气象、水文部门应加强对台风、暴雨、洪水等灾害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市防指。当江河发生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加密测验时段,及时上报测验结果,实时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到市防指,重要站点的实时水情应在20分钟内报到市防指,及时为市防指指挥决策提供准确依据。
(2)工情报送
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监测,并将水库、堤防、水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上级工程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4.1.2.2 其他信息报送
(1)险情报送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管理,强化安全巡查,掌握险工险段和险情特点,在遭遇暴雨洪水和突发事件出现险情时,第一时间向工程管理单位、水利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和防汛指挥部门报告险情,当地防指统一组织指挥,协调部署相关专业力量参与抢险救援,水利部门提供险情处置技术支撑。
(2)灾情报送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及采取的处置措施。
洪涝灾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及时向市防指办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市防指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4.1.2.3 落实报讯要求
为保障雨情、水情等信息传送的可靠,各级水利部门和水文机构、工程管理单位应对水雨情信息采集系统、大型水库卫星通信系统、通信系统、实时水雨情数据库系统、网络系统、市中心水利防汛通信平台等进行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衢州市水利局负责本辖区内各水情遥测站的正常运行维护管理,负责监督本市各水情遥测站的设施设备维护、通信费等费用,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各水情遥测站进行经常性检查、设备检修、系统维护等工作,对本辖区内各水情遥测站的管理人员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2)白水坑水库、碗窑水库和湖南镇水库等大型水库应做好已建大型水库卫星水情传输系统、大型水库GPRS水情传输系统的正常运行维护工作,同时要做好库区内各水情遥测站的维护管理工作,及时开展水库洪水预报,确保库区内各水情遥测站的实时水雨情、水库入出库和洪水预报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送到市水利局和有关防汛指挥机构。
(3)为保障雨情、水情信息传输可靠,市防指应协调电信通讯部门落实以下职责:
电信通讯部门应加强对各电信机房定期进行检查,因不可预见的外力造成通信线路或设备损坏,致使通信中断,非汛期应在中断后4小时内以电话形式通知市防指,并告知预计抢修时间,汛期应立即告知市防指,并组织抢修。
电信通讯部门负责对水利防汛通讯平台使用的传输线路进行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对线路设备的性能、指标进行定期测试,保证专线线路的正常运行。对各遥测站点的移动通信出现故障必须在4小时内作出响应。
电信通讯部门负责市中心水利防汛通信平台的网络通信保障。因检修线路、设备搬迁等可预见的原因影响通信使用的,应在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告知;因不可预见的外力造成通信线路或设备损坏,造成通信中断,应在中断后2小时内以电话形式通知,并告知预计抢修时间。
(4)主要水情站应保证至少每站有两套以上的水雨情信息报送方式,同时应加强经常性检查,确保测得到,报得出。遇较大汛情,衢江干流水情报汛站应加密报汛。
(5)水利局负责本辖区内水情遥测站的水雨情信息维护、可疑数据校核和人工报汛水情站点的信息收集报送、可疑数据校核工作;市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负责本地区水雨情信息复核和直管水情站的人工报汛水情和遥测水雨情信息收集报送、可疑数据校核工作,确保准确的水雨情信息报送到衢州市水情中心。
(6)市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应定期检查实时水雨情数据库系统,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市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负责市中心水利防汛通信平台的正常运行维护工作,市水利服务保障中心负责市水利信息网的正常运行维护工作。
4.1.3 预报预警支持系统
4.1.3.1 台风、水雨情监测网
气象、水利部门进一步加强台风、水雨情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确保及时准确地提供台风和水雨情信息。
4.1.3.2 洪水预报
衢州站由市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负责;白水坑、碗窑和湖南镇水库水库的入库洪水预报由水库工程管理单位负责。预报成果共享至市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并统一发布。
白水坑、碗窑和湖南镇水库的入库洪水预报应通过大型水库卫星传输系统或其他方式及时报送实时入库洪水预报结果。如发生五年一遇及以上洪水,水库管理单位及时做好上述水库的洪水预报工作。
4.1.3.3 气象预报
梅汛期期间,市气象部门要密切关注衢江流域超标准洪水发生发展态势,特别是当衢江流域连续3天发生全流域性大暴雨天气形势时,要加强气象监测预报。市气象台每天至少2次向市防指提供未来24小时全市降雨量预报,以及按3小时一个时段提供未来8个时段衢江流域各气象预报站和有关县(市、区)可能降雨量时段列表。
4.1.4 预报预警行动
4.1.4.1 超标准洪水预报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江河水库和城市防洪预案、洪水预报方案、防洪工程调度规程、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江河堤防险工险段,制订工程抢险方案。
(3)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4)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防汛通信专网完好和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4.1.4.2 洪水预警
(1)当气象部门预报有流域、区域性强降雨,江河即将出现洪水时,水文部门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市水利局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洪水预警提供依据。当水库大流量泄洪时,水库工程管理单位应向下游发出预警。
(2)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发布范围,按照权限向社会发布。市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承担衢江干流洪水预警发布工作,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江河(市负责发布的除外)实测或预报达到警戒水位以上的洪水预警信息发布。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江河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为预警决策和抗洪救灾提供基本依据。
4.1.4.3 水利工程险情预警
当水利工程发生险情或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和防指按规定通过广播、电视、电话、警报等方式,向可能受影响地区发出警报,有关地区的政府及时做好群众转移。
4.2 重要水利工程的防洪调度
4.2.1 湖南镇水库
目前汛限水位暂定228.0米,防洪库容偏小,为防御可能发生的超标准洪水,争取库水位5月底至入梅前控制在222米左右,当库水位超过222米则满发电运行。
当钱塘江干流发生超标准洪水,按以下规则调度。
(1)库水位在228.0~232.6 m(P=10%移民水位)时,为满足衢江(樟树潭断面)、兰江(兰溪站断面)洪水错峰,湖南镇水库下泄流量在2000 m3/s以内,控制樟树潭断面流量7000 m3/s以内。当按入库洪水预报和按此原则泄洪,库水位将超过232.6m,则按下款执行。
(2)库水位在232.6~235.2m(P=5%)时,湖南镇水库下泄2000m3/s,控制樟树潭断面流量8000m3/s。
(3)库水位235.2~235.5m(P=1%)保巨化和衢州机场安全,水库下泄流量≤4130 m3/s,加上湖南镇水库以下到乌溪江口的区间流量≤4500 m3/s。
(4)库水位235.5~238.0m保下游黄坛口水库安全,水库下泄流量≤5360 m3/s,加上水库到黄坛口坝址的区间流量≤5500 m3/s。
(5)库水位238.0~240.25m保湖南镇水库大坝安全,水库下泄流量≤9600 m3/s,加上水库到黄坛口坝址的区间流量,控制黄坛口下泄流量≤10600 m3/s。
(6)由于湖南镇水库的防洪库容比较小,为更好发挥水库防洪作用,当库水位在226m以上时,根据降雨及洪水预报,预计库水位将超过230.5m(P=50%征地水位)时可以进行预泄,泄量控制在1000 m3/s(含发电流量)左右。
(7)湖南镇水库设计以十年一遇洪水位为移民安置标准,移民水位为232.6m。根据地形图量算及历史调查资料初步估算,232.6~235.2m区间内现有人口500人,林地、耕地800亩。因此,需要完成水库划界和库区风险图编制工作,复核库区内人口和耕地分布情况,编制洪水位达到232.6m以上时,水库的超常规运用方案。
4.2.2 碗窑水库
洪水调度原则按《钱塘江干流洪水调度方案》执行,即:
(1)库水位高于195.16m、低于百年一遇洪水位195.48m时,开启三孔泄洪闸,并考虑与江山港干流洪水错峰。
(2)库水位低于二十年一遇洪水位195.18m、预报衢州水文站将出现五十年一遇洪水时,暂时关闸错峰。
(3)库水位高于195.48m时,五孔泄洪闸全开敞泄。
4.2.3 白水坑水库
白水坑水库防汛调度具体控制原则按省防指颁发的《钱塘江干流调度方案》执行:
当库水位高于五十年一遇洪水位351.60m时,则逐步开启泄洪洞,并控制下泄流量不超过当时入库流量。
4.2.4 水闸调度
衢州市共有8座水闸,当发生超标洪水时,城区范围外江水系水闸应关闭,防止外江水倒灌,引起内涝。
4.2.5 泵站调度
衢州城区排涝泵站已建8座,当发生超标洪水时,应及时开启泵站,将城区范围内降水强排至外江,防止内涝。
4.3 工程巡查防守
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管理,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增加巡护人员,加密巡查频次,掌握险工险段和险情特点。在遭遇暴雨洪水和突发事件出现险情时,第一时间向水利主管部门、当地政府和当地防指报告险情,立足于抢早抢小、抓早抓小,水利部门组织、督促、指导防汛抢险工作。
4.4 人员转移安置
4.4.1 总体要求
流域超标准洪水应急避险转移工作由市防指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水行政主管部门明确转移范围,各级地方政府负责组织避险转移安置工作。
应急避险转移工作实行“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分类实施”的原则。
市防指及有关成员单位加强对紧急避险转移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提高全社会超标准洪水的风险防范意识和群众避险自救能力。
4.4.2 避险转移范围
避险转移范围以保护区现状工程和河流、地形为基础,综合保护区人口、安置点分布、淹没范围和水深进行避险转移分析,合理确定避险转移范围。根据不同量级洪水淹没范围内的人口分析和保护区及周边地形情况,确定避险转移的人口数量和转移避险方式。根据异地避险转移的人口数量和运输能力,确定避险转移人口可以携带的生产、生活物资数量。
4.4.3 避险安置点
根据洪水淹没情况,结合安全区域(设施)的布局及容纳能力,以能充分容纳可能转移的最大人口数为衡量标准,在充分利用已有安全设施的基础上,沿可能最大淹没区周边规划避险安置点,安置点应尽可能选择在居民地、厂矿企业,以便于提供相关生活保障,若上述区域容纳能力仍然不足,则应规划设置独立的安置点。
避险安置点划定优先考虑政府部门已规划并被认可的避灾安置场所作为本预案的避险安置点。
4.4.4 避险路线
根据超标准洪水演进过程和淹没范围和水深以及转移人员、安置点和转移道路的分布情况分析确定避险转移路线和转移时机。避险路线应建立在对转移对象、安置点、现场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转移路线沿程可能威胁转移人员安全的危险点及分布。
衢州市城市化程度比较高,周边地形平坦,居民多居住在多层建筑物中,可以采取就地避洪;对于农防保护区域,建筑多为低层建筑的,应向背水高地方向转移。
4.4.5 人员转移
各乡镇(街道)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编制人员转移预案。预案编制以“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为总体目标。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预案中成立紧急情况人员转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立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成员,明确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职责。
4.5 舆情分析和引导
当流域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市防指会同市水利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协同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及时发布信息,逐步进行舆论引导、掌握舆论引导话语权。
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分析研判,建立健全管理有效的责任落实机制和舆情处置机制。加强网上舆论引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发言人、网络发言人等在舆论引导中的作用,提高网上舆论引导的及时性和公信力、影响力。
4.6 《预案》的实施
4.6.1 防御预案
衢江流域内各区防指按照本地防御预案负责处置超标准洪水和水利工程险情。
(1)为应对超过二十年一遇和超过当地现状防洪标准的洪水,干流沿江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都要组织城区编制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各乡镇(街道)要组织编制超标准洪水人员转移预案。防御预案要规定各级水位下堤防巡查排险制度、落实巡查人员;一般保护圈(分片)的防守标准;紧急转移预案(各片多少人员,转移方向);抢险、转移责任单位、责任人;抢险、抢救物资储备;抢险、抢救队伍、交通运输、通讯等组织保障。
(2)为保证库区人员安全以及超标准洪水防御工作有序开展,水库上下游县(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完善相应的管理和保护范围划定、库区洪水风险图、库区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
(3)针对超标准洪水,流域内主要水文测站必须具备两种以上监测手段和超标准洪水应急监测预案,保证遭遇超标准洪水时,水文预报具有可靠的实测水位、流量点据。市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组织编制各节点的超标准洪水应急监测预案。
(4)市水文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指导县(市、区)编制水文站的水文预报方案,水库管理单位负责编制水库的洪水预报方案。
(5)针对超标准洪水,流域有防洪任务的重大水利工程必须保证其安全正常运行,水工程管理单位应组织编制工程应急预案。
(6)针对超标准洪水,水库管理单位应组织编制泄洪放水预警预案和应急预案,向各相关单位提前发布泄洪预警信息,并抄送地方防指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做好水库泄洪区域的安全管理,确保水库泄洪放水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水库下游河道有航运等其他功能的,需提前发布禁航通知。
(7)防汛物资和设备应提前预置在重要目标和重点区域附近。一旦遭遇超标准洪水,随着洪水情势的发展,抢险力量物资应向重要目标和重点区域倾斜。
(8)针对超标准洪水,各区应组织编制分级设防预案。当流域遭遇超标准洪水时,首先确保人员安全,其次尽最大可能降低洪水造成的灾害损失。当围片出险且险情进一步扩大时,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后续气象预报综合评估,经当地防指批准后科学“取”“舍”。分级设防按照保护对象重要程度,核定防护区设防标准。结合不同预报洪水位,视情况逐步弃守围片充水保坝,先二十年一遇围片,后五十年一遇围片;先上游后下游;先农村后集镇;制订相应的分级分区防守次序。具体原则如下:①社会影响面小,选择无危险企业的围片。②人口少、淹没损失小。围片弃守时机往往根据水情预报和堤防抢护情况而定,为了增加可操作性,宜选择农业面积大、村庄少、人口少、企业少、基础设施少、淹没损失小的围片,便于动员、组织转移等工作开展。③先选上游围片,后选下游围片。④滞洪规模大。同等损失的条件下,尽量选择滞洪容积大、效果好的围片。
4.6.2 启动标准
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市水利局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经市防指批准,决定启动本预案:
(1)在汛期,衢州站水位全面超过二十年一遇水位,并预报水位将继续上涨突破五十年一遇水位。
(2)白水坑、碗窑、湖南镇大中型水库水位超过移民水位,预报将超过防洪高水位。
(3)其它情况需要启动预案的。
4.6.3 处置程序
(1)预案启动
当达到预案启动条件时,市水利局向市防指提出意见,由市防指决定启动本预案。同时,市防指向市委、市政府和浙江省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报告,向市防指成员单位和有关市、县(市、区)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通报有关情况。必要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信息和防范措施。洪水调度由市水利局组织实施。
(2)分析会商
预报发生超标准洪水或出现水利工程险情、地质灾害、城镇内涝等时,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成员单位及时组织防洪抢险会商,提出相关对策建议并报市防指。
市水利局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研判,进一步分析研究暴雨洪水可能带来的影响或危害,及时预测预报,科学调度水利工程,分析水利工情险情,提出处置意见。市防指及时召开紧急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
(3)现场指导
根据洪涝灾情,市防指派遣专家组赴现场指导帮助灾区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必要时,经市防指决定,成立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4.6.4 《预案》的实施
衢江流域发生超标准时,由市防指统一指挥市级各有关单位协助地方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的应急准备情况,收集信息,传达指令,并开展总结、评价等有关具体工作。由市防指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及各区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抢险救灾、应急物资和电力通讯保障、医疗卫生保障、后勤保障、避灾场所保障、灾情核查、善后处理、灾后重建、新闻宣传等工作。
市级各有关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落实人员及应急资金、物资,并报市防指。
4.6.5 组织体系
4.6.5.1 市防汛防旱指挥部成员组成
市政府设立市防汛防旱指挥部,在国家防总、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市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
市防指指挥长由市长担任,市防指常务副指挥长由常务副市长、分管水利副市长担任,市防指副指挥长由衢州军分区副司令员、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副秘书长、市政府分管水利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水利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武警衢州支队支队长担任,市防指成员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衢州广电传媒集团、衢报传媒集团、市大数据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综合执法局、衢州智造新城管委会、衢州智慧新城管委会、市铜山源水库管理中心、市乌引工程管理中心、国网衢州供电公司、巨化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电乌溪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铁路衢州站、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铁塔公司、市人保财险公司、市城投集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驻衢94850部队负责人组成。市防指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水利局、市资规局、市应急管理局、衢州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市气象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担任。
4.6.5.2 市防指职责
(1)组织防汛防台抗旱知识与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防汛防台抗旱的定期演练;
(2)在省防指和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指挥、协调本地区的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工作;
(3)组织编制并实施防汛防台抗旱预案,审定洪水应急调度方案和抗旱应急供水方案;
(4)组织开展防汛防台抗旱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理涉及防汛防台抗旱安全的有关问题;
(5)组织会商本地区的汛情、旱情;
(6)组织指挥监督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
(7)负责发布和解除紧急防汛期、非常抗旱期;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4.6.5.3 市防指办职责
(1)拟订防汛防台抗旱有关措施及制度等;
(2)掌握雨情、水情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情况及防汛防台抗旱动态,编制和发布汛情、旱情通告;
(3)检查督促、联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程设施和损毁工程的修复及有关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4)组织指导全市防汛防台抗旱物资的储备、管理和调用工作;
(5)做好有关洪涝台旱灾情统计、核查、上报、总结评估;
(6)负责做好市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4.6.5.4 相关单位职责
根据《衢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关于印发<衢州市防指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衢州防汛[2020]9号),相关单位主要职责如下:
1、市委宣传部:负责防汛防台抗旱与抢险救灾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的协调指导;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监督检查新闻单位按规定内容播发与汛情灾情有关的新闻。
2、市发改委:监督、指导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指导市重点建设工程防汛防台工作;协调防汛防台抗旱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监督、指导粮食系统防汛防台工作,负责救灾应急供应成品粮的组织,保障市场供应,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救灾物品的发放工作;负责市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调度和日常管理。
3、市经信局:指导工业企业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调查核实工业企业灾情。
4、市教育局:监督、指导学校防汛防台安全管理;指导学校停课和人员转移避险;组织学校开展防灾减灾知识教育;组织指导学校灾后恢复。
5、市公安局:组织、指导公安机关参与抢险救灾工作,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组织对灾区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保障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区群众。
6、市民政局:支持应急救援类社会组织建设,鼓励引导相关社会组织参与防灾救灾活动。
7、市财政局:按规定筹措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资金;及时下拨资金并监督使用管理。
8、市资规局: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专业监测、预报预警和工程治理等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林业防汛防台抗旱和灾后林业救灾恢复生产,提供林业灾情。
9、市住建局:牵头协调市政公用领域防灾救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城市(镇)防洪排涝;监督、指导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房屋、建筑工地、下行式立交桥、地下空间的防汛防台安全管理;指导灾后城市重大建设设施安全和灾害损失评估及灾后恢复;监督、指导危房排查和农房安全管理。
10、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公路、水路设施安全度汛;监督、指导水毁公路和航道设施的修复,着力保障交通干线和抢险救灾重要线路应急通行;协助抢险救灾人员和物资设备紧急运输;配合公安部门实施公路交通管制和关闭调整公路;负责内河交通管制;指导民用机场安全度汛。
11、市水利局:承担实时水雨情监测和水情、旱情预警、主要江河洪水预报;对洪水、暴雨和干旱可能带来的危害等作出情势分析,提出防御建议;组织实施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管理和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指导水利系统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承担水利工程抢险和堰塞湖应急处置的技术支撑工作。
12、市农业农村局:指导农业防汛防台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恢复生产;组织市级农作物抗灾种子储备和区域性应急调用安排;调查汇总农业灾情;指导农家乐、渔家乐防汛防台安全管理;监督、指导渔船、渔业养殖防汛防台安全工作,调查汇总渔业灾情。
13、市商务局:指导和督促各县(市、区)做好洪涝台旱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和应急供应工作。
14、市文旅局:监督、指导旅游A 级景区防汛防台;监督、指导旅游企业做好游客、旅游从业人员安全转移和旅游A 级景区关闭等应急工作。
15、市卫健委:组织、协调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救援和心理干预工作。
16、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织编制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组织协调重要救灾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指导全市应急避难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监督、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加强汛期安全生产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危化品的生产、存储、经营等环节和尾矿库地下矿山的安全度汛措施;组织协调指导水旱灾害的应急抢险和救援工作,负责抗洪抢险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市防汛防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7、市气象局:承担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对重要天气形势和台风、暴雨、干旱等灾害性天气进行分析预测并作出滚动预报;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旱情监测,根据旱情和气象条件,组织实施全市性人工增雨防旱抗旱作业;协助做好地质灾害、洪水、城市积涝等监测预报(警)。
18、衢州广电传媒集团:报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宣传防汛防台抗旱知识;在市防指、市气象部门对暴雨、洪水、台风发出预警信息后,及时滚动向公众播发。
19、衢报传媒集团:报道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动态;宣传防汛防台抗旱知识。
20、市大数据局:组织、协调防汛防台抗旱公共和专业数据资源的整合、归集、应用、共享、开放;负责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的大数据支撑。
21、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参加防汛防台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22、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管辖范围内城市广告牌设施的防台防汛措施的落实。
23、衢州智造新城管委会:指导园区企业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市防指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4、衢州智慧新城管委会:指导智慧新城管委会所属企业做好防汛防台抗旱工作,在市防指统一领导下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5、衢州军分区:组织所属部队、民兵和预备役人员并协调驻衢部队参加抢险救灾;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危险区群众。
26、驻衢94850 部队:负责做好衢州机场防洪排涝各项工作;落实机场堤抢险度汛措施。
27、市武警支队:参与搜寻、营救、转移或者疏散受困人员;参与危险区域、危险场所和警戒区的外围警戒;参与排除、控制灾情和险情,防范次生和衍生灾害;参与抢救、运送、转移重要物资。
28、市铜山源水库管理中心:负责铜山源水库安全度汛工作;编制并执行经上级批准的年度控制运用计划;做好干渠的巡查维护管理和灌区的供水工作29、市乌引工程管理中心:负责乌引工程渠首枢纽拦河闸的维护管理和防洪调度工作;编制并执行经上级批准的年度控制运用计划;做好乌引总干渠、石室堰干渠、南环河的巡查维护管理工作;做好乌引灌区的供水工作。
30、国网衢州供电公司:保障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电力供应;保障所属电力企业、电力设施防汛防台抗旱安全;督促直调水电站严格执行控制运行计划并服从有管辖权防指调度;组织抢修水毁电力设施。
31、巨化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所辖区域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32、浙江华电乌溪江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向市防指提供库区水情、雨情;制订和执行湖南镇、黄坛口水库控制运用计划,执行省、市防指的防汛调度命令;当乌溪江供水水源紧缺时,执行市防指调度指令,按下游用水需求发电供水。
33、铁路衢州站:监督、指导辖区内有关运营单位和在建工程做好安全度汛工作;协调落实防汛防台抗旱抢险人员及物资的紧急铁路运输;组织抢修水毁铁路设施。
34、市电信公司:组织落实本公司通信设施安全防护工作,做好防汛防台抗旱通讯保障。
35、市移动公司:组织落实本公司通信设施安全防护工作,做好防汛防台抗旱通讯保障。
36、市联通公司:组织落实本公司通信设施安全防护工作,做好防汛防台抗旱通讯保障。
37、市铁塔公司:组织落实本公司通信设施安全防护工作,做好防汛防台抗旱通讯保障。
38、市人保财险公司:及时做好防灾防损和灾后理赔工作。
39、市城投集团:组织落实全市工业和生活用水服务工作,做好防汛防台抗旱用水保障。
4.6.5.5 重大灾害应急工作组
(1)综合文秘组:负责综合文稿、简报信息等材料起草工作。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
(2)监测预报和风险管控组:负责风险监测、研判、提示、管控等工作。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气象局等参与。
(3)舆情信息组:负责汛情、灾情和抢险救灾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开展舆情监测分析,组织发布汛情、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动态信息,审核有关新闻稿件。该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网信办、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衢州广电传媒集团、衢报传媒集团等组成。
(4)抢险救援组:承担重大洪涝台旱灾害突发性事件的现场协调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力量投入抢险救援,联系驻衢解放军、武警部队参与抢险救灾及应急救援等工作。该组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资规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消防救援支队、衢州军分区、市武警支队、驻衢94850部队、市供电公司、市电信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铁塔公司、铁路衢州站等参与。
4.6.5.6 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机构
各县(市、区)政府应设立防汛防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防旱指挥部和本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指挥、协调本地区的防汛防台抗旱和抢险救灾工作,下设负责防汛防台抗旱日常工作的办公室,具体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应急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要加强对乡镇(街道)、村(社区)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的领导,建立“县领导包乡、乡领导包村、村干部包户到人”的工作责任制。
4.6.5.7 基层防汛防旱组织
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按照基层防汛防台抗旱体系建设要求,明确职责和人员,在县级防指和乡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本行政区域和本单位的防汛防台抗旱工作。
文中“市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简称“市防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简称“防指”。
本《预案》高程系统如无特殊说明,均采用1985国家高程基准。
本《预案》参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要江河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编制要点的通知(办防〔2020〕205号)》进行修订。预案是以2020年防洪工程现状制定的,目前有些地段的江堤和城市防洪工程尚未完全达到标准,本预案试行若干年后,届时再按当时河道堤防和城市的防洪能力进行修订。
本《预案》发布施行后,2020年6月22日衢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发布的《衢州市(城市)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衢州防汛〔2020〕7号)同时废止。
6.1 附表
附表1 衢州市城区堤防基本信息统计表(略)
附表2 衢州市城区重要水闸基本信息统计表(略)
附表3 衢州市城区重要泵站基本信息统计表(略)
附表4 衢江遭遇百年一遇洪水避洪转移表(略)
附表5 乌溪江遭遇百年一遇洪水避险转移表(略)
6.2 附图
附图1 衢州市防洪保护区区划图(略)
附图2 衢州城区堤防平面布置图(略)
附图3 衢江百年一遇洪水避险转移图(略)
附图4 乌溪江百年一遇洪水避险转移图(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