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46F/2021-127132 | 成文日期: | 2021-08-31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公告公示 | ||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人力社保局,市直交通各单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交发函〔2021〕146号)和《衢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衢市人社专〔2021〕61号)有关精神,现将我市2021年度交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1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初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安排在10月底进行(详见附件1)。请各单位根据评审要求认真做好推荐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条件
在我市所有企、事业单位从事交通运输工程规划与设计、建设与监理、运营与管理且具有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学位)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均可申报参加评审:
(一)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申报条件
申报职务 | 学历要求 | 任职年限要求 |
技术员 | 中专、大学专科学历 | 见习期满 |
助理 工程师 | 中专学历 | 任技术员职务四年以上 |
大学专科学历 | 任技术员职务二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 |
大学本科学历 | 见习期满 | |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不作要求 |
(二)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申报条件按照《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试行)》(浙交[2019]161号)规定执行。
(三)高技能人员政策。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31号)文件,在我市工程技术领域,取得国家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技能人才,可按规定直接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本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和专业工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三、申报要求
(一)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放在评价首位,强调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坚持客观公正评价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二)继续教育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继续教育学时认定标准根据《衢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衢市人社发〔2019〕91号)确定。2021年申报职称需提供三年(2019-2021年)累计不少于270学时证明(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18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共不少于54学时);本科及以上学历申报初级职称的,要求提供2021年度不少于90学时证明(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共不少于18学时)。学时证明统一通过“衢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系统”提取(http//jxjy.rsj.qz.gov.cn)。
(三)事业单位评聘结合。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全面落实职称评审和岗位聘用相结合制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含初定)应在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进行。对于实行以考代评、全国统一考评结合的职称,个人申报参加考试可不受空缺岗位数额限制,但取得资格后仍须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参加申报竞聘。事业单位在实施评聘结合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公布岗位信息、个人申报竞聘、材料公示、单位考核推荐、评委会评审、单位聘任等程序进行,切实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申报时需通过省人事工资系统提交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2),经人社局职能部门审核后推荐评审。
四、申报程序和形式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专家举荐)、单位审核、主管部门推荐等程序上报市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初、中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其中初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只接受市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通过“浙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系统”(网址:http://zcps.rlsbt.zj.gov.cn)在线申报(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下载),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在线扫码签名承诺。
1.申报人员实际聘任工程师职务未满5年、大专及以下学历、专业不一致,但按照评价条件所附的量化评分标准,其自评分达到70分以上,且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在职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的,需提交《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按专业类别填写,见附件3),表中“申报专业”应与其他申报表格中“现从事专业”信息相一致。
2.申报人员满足《评价条件》第十条相关要求的,视作具有标志性业绩,须提交《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标志性业绩)(附件4),经中评委审核确认后,可直接提交评委会。
3.申报专业类别即为申报系统中的申报类型,统一按“规划与设计类”“建设与监理类”和“运营与管理类”选择填写,申报类型须与申报专业对应,详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与申报类型对应表》(附件5)。
4.2020年未通过评审,且2021年无新业绩的人员,不得连续申报。
(二)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需登录管理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根据专业对口的原则报送相应的交通运输工程评委会。无主管部门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可通过其人事代理机构,根据专业对口原则报送至相应的交通运输工程评委会。
五、其他
(一)送审材料要求。申报人员提交评审的业绩材料要突出代表性,不宜过多过杂,层次(级别)不低于《评价条件》中第三、四章规定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和论文与著作层次(级别)。各单位对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和业绩材料在本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在填写审核意见时录入系统。因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等产生的不利影响由个人和推荐单位负责,申报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件6)。
(二)职称转评要求。因工作变动需转评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应在现岗位工作按原有任职资格档次对应的职务试聘满一年,经单位考核合格,才能按现岗位任职资格条件规定申报评审同档次的职务任职资格。转评取得现岗位资格并受聘担任职务一年以上,方能按现岗位申报评审高一级的专业技术资格,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累计计算。
(三)省外调入要求。省外调入我市的申报人员,须经市人力社保局资格确认后,方可申报评审晋升。省内市外调入人员申报晋升时,无需重新确认,但在申报材料中需提供市外公布文件、评审表。
(四)申报纪律。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五)收费标准。《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费〔2002〕229号)规定,初级职务评审费每人100元,中级职务评审费每人180元,中级职务评审推荐费80元,高级职务评审费每人280元,高级职务评审推荐费150元。
(六)其他事项。职称认定、评审材料的提交、审核、缴费、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中办理。个人业绩档案维护工作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应每年及时维护有关信息。
六、联系方式
市交通运输局联系电话:0570-3032901.
报名与材料审核咨询电话:范玲玲,18957026506。
附件:1.2021年度交通运输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工程 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间安排表附件1:评审时间安排表.docx
2.《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2: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xls
3.《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附件3:浙江省交通运输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自评表.xls
4.《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标志性业绩)附件4:推荐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标志性业绩).xls
5.《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与申报类型对应表》附件5:交通运输工程专业与申报类别对应表.doc
6.报送材料要求附件6:申报材料报送要求.doc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24日
(联系人:范玲玲;联系电话:3032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