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1032/2021-126518 成文日期: 2021-08-10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文件编号: 衢市民〔2021〕31号 统一编号:

关于组织全社会人员参加2021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1 17:3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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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件

衢州市民政局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市民〔2021〕31号

 

关于组织全社会人员参加2021年度全国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各县(市、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现就做好全社会人员报考2021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认识

社会工作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发展专业社会工作有利于提供心理疏导、社会融入、家庭治疗等专业服务,满足服务对象多样化、个性化需求,提升群众福祉;有利于改进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方法,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已列入2021年省、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今年全省新建  300个以上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要求我市新建30个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存在一定缺口。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关于社会工作要求,城市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中持证社工不低于50%,农村社区村两委干部中持证社工不低于20%,且每个村至少有一名持证社工。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性,谋划推动社会工作发展。

二、明确报名考试人员范围

组织参加2021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员范围:各县(市、区)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单位)要积极组织40周岁以下的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报名参加全国社工考试,鼓励其他在职工作人员自愿报名参加;要引导专职社区工作者和村两委干部报名参加。

三、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本次工作由市委人才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市民政局负责做好相关报名咨询解答工作,各县(市、区)民政局负责本区域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的考试宣传发动、组织网上报名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做好考试考务工作。

四、强化措施保障

1.强化激励措施。根据《中共衢州市委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力打造四省边际人才集聚“桥头堡”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十二条政策〉的通知》(衢委发〔2021〕3号)精神,对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当地财政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2000元、5000元的奖励(实行差额奖励,含购书费用、考务费等)。市本级除两新组织外,所需奖励经费由所在单位承担。

2.强化保障措施。按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有关规定,考生所在单位保障考生的学习考试时间。各县(市、区)民政局要积极与人才办、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对接,保障村两委干部奖励经费落实到位,同时组织安排一次考前培训辅导和考试协调等工作。

3.强化考核措施。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工作列入2021年市委人才办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五、其他事项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1〕29号)文件,考试报名时间定于8月10日至19日,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链接,或直接登陆到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按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要求,在网上直接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报名具体事项和时间请关注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最新公告”栏。报考成功的考生可于10月11日至15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附件:1.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说明

2.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条件咨询电话

 

 

中共衢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衢州市民政局          

衢州市财政局          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11日

 

附件1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问题说明

 

1.“社会工作”岗位的认定。

指需要社会工作理念、方法作为专业指导或提供直接助人服务的岗位。如制定、实施社会政策的党政机关相关岗位、提供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相关岗位和村(居)委会成员、城乡社区工作者等。

2.“工作年限”认定。

在多个工作单位工作过的,不同单位的社会工作“工作年限”可以累加。“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报考当年的12月。

3.“社会工作”专业认定。

本科学历的“社会工作”须在学历证书上注明是“社会工作”专业(不包括“社会学”“社会保障”“社会政策”等相邻专业)。研究生学历一般指“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如持“社会学”硕士学位,须有原学校开具的注明为“社会工作方向”的证明。

 

 

附件2

 

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

考试报考条件咨询电话

 

 

衢州市本级 0570-3026696

柯城区 0570-3020170

衢江区 0570-3838736

龙游县 0570-7022012

江山市 0570-4579072

常山县 0570-5897693

开化县 0570-6523759

 

 

 

  衢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