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1032/2021-125662 成文日期: 2021-07-15
发布机构: 市民政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文件编号: 衢市民办通〔2021〕35号 统一编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15 10:2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民政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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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市民办通〔2021〕35号              签发人:刘  升



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市本级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社会组织自我规范,不断提升社会组织公信力,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浙江省社会组织评估工作规程》(浙民民〔2014〕142号)有关规定,决定开展2021年度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21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评估的对象不限类别,凡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各个类别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凡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满2年及以上均可申请参加评估;

(二)在评估等级有效期内,但与上次参评时间已间隔满两年,可申请晋级评估;

(三)已获得过评估等级但有效期已满,可申请复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估:

1.上年度未参加年检、年检不合格或者连续2年基本合格;

2.2020年度受到有关政府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未结束的;

3.正在被有关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的;

4.不符合评估条件的其他情形。

二、评估标准和评估等级

按照社会组织不同类型,实行分类评估。社会团体评估指标分为学术类、专业类、行业类、联合类、公益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指标分为教育事业类、科技事业类、民政事业类、其他类;基金会评估指标分为公募类、非公募类。申报所需材料详见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z.gov.cn/col/col1229038085/index.html)搜索“衢州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本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根据需要自行下载附件打印。

评估得分在700分以上(所称“以上”、“之间”,均含本数)的社会组织,按照其得分高低分为五个等级,依次为:

1.AAAAA(5A)级,得分在950以上;

2.AAAA(4A)级,得分在900-949分之间;

3.AAA(3A)级,得分在850-899分之间;

4.AA(2A)级,得分在800-849分之间;

5.A(1A)级,得分在700-799分之间。

首次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最高只能申请3A级。

三、评估办法、程序和时间安排

评估采用社会组织自评和专家组评估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8月15日前,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按照所属类别进行认真梳理,准备材料,开展自评,及时填报并提交《衢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附件1)、《自评表》(即各类别的评估指标)和自评报告。所有材料一式两份;

(二)8月16日-8月31日,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初审,确认参评对象;

(三)9月1日-10月31日,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参评的社会组织进行实地考察评估,并作出初评结论和建议等级。

(四)11月1日-11月30日,市等级评估委员会审核初评结论和建议等级,市民政局确认评估等级并公示、通告。

(五)12月,对评定为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等级证书和牌匾。

四、评估要求

(一)各业务主管单位要精心组织,广泛动员,鼓励和督促符合条件的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加评估。

(二)符合参评条件的社会组织应根据自己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明确申报类型,按照通知的各项要求,认真准备材料,做好各项参评工作。凡在评估中被发现或举报有徇私舞弊行为,经评估委员会核实,被评估社会组织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参评。

五、其他事项

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树立社会组织形象地位的前提基础。社会组织获得的评估等级,已明确作为制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推荐性目录的参考依据,同时将作为信用信息的重要内容,通过衢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广泛公布。

联系人:杨萍,联系电话:3077015

地  址:市民政局406室(智慧新城须江路86号)


附件:

1.衢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申报表

2.衢州市社会团体评估材料目录

3.衢州市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材料目录

4.衢州市基金会评估材料目录

     

附件.doc 

评估指标.zip


衢州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