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904J/2021-125237 | 成文日期: | 2021-07-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
苏沁委员:
你在市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助力产业链集群破解小微企业发展瓶颈的建议》的提案(第161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小微企业是我市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解决城市就业,丰富人民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落实“八八战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小微企业的健康发展,出台了《关于加快小微企业园高质量的实施意见》。该《意见》从总体要求、规范建设、入园企业培育、提升服务能力、完善扶持政策等方面,为促进小微企业集聚发展,破解土地制约,完善产业生态,打造亩均效益高地,促进绿色发展指明了方向。
2018年以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发展工作,市府办发文成立了衢州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进一步加强了中小企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王良春副市长多次召集市经信局研究部署小微企业园工作,强调提高小微企业园发展质量。
截止2020年末,全市经省认定的小微企业园20家,其中制造业小微企业园14家,生产性服务业6家。总计入驻企业达386家,吸纳就业人员4788人。预计至2023年,全市小微企业园达到30家。各县市区加快了小微企业园建设,目前在建、拟建小微园约15家。全市小微企业园初步形成电子商务、木门加工、模具制作、智能制造、工业设计等产业态势,在产业集群、企业集聚、要素集约、服务集成、治理集中以及配合全域“低散乱”企业整治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近两年来,我市小微企业园建设呈现多元化投资趋势,除国有公司或私人企业利用闲置土地厂房创建小微企业园外,还引入工业地产开发项目,小微企业园建设进入快速发展轨道,特别是万洋众创工业地产项目,已先后在常山、衢江、柯城布局开发工业地产。
二、我市在小微企业园建设发展中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严格把牢建设关。按照省里对小微企业园的认定标准,结合各县实际,坚持“一园一业”“一园一品”,加强小微企业园设立前的行政指导,严格把握小微企业园设立的基本条件。
(二)加强政策供给。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对我市小微企业园建设的支持,自2018年以来累计争取资金2000万元,用于龙游、衢江、江山、常山小微企业园建设。先后出台《衢州市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衢州市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南》。积极争取市大科创资金对小微企业园的支持,对获评省级五星和四星级小微企业园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资金奖补(政策文件已在公示中),对运营绩效优秀的小微企业园,在电价、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增强服务监管力度。加强小微企业园日常监管,协调解决小微企业园运营中的问题,牵头开展小微企业园安全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巡查,督促小微企业园做好各项基础管理,组织小微企业园运营机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运营管理水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规范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贯彻浙江省小微企业园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树立小微企业园标杆,推动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和集群化发展。重点加强制造类小微企业园规划建设,加大金融、用电、公共平台三大服务支持。
(二)完善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和星级评定办法。完善小微企业园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孵化培育成效和企业服务功能,评价结果与资源要素配置和资金奖补等政策挂钩,推动小微企业园提质增效。完善星级评定标准,创建一批绩效高、配套全、服务好、环境优的高星级园区。
(三)加强政策扶持和激励。按照《衢州市小微企业园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南》,要求各县(市、区)、智造新城等制订具体的入园标准和激励措施,鼓励园区开展招商、企业“小升规”、科技创新等,对小微企业园运营良好的给予适当补助,同时积极争取省、市专项支持。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争创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建好言献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