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46F/2021-124935 | 成文日期: | 2021-06-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组配分类: | 部门公告公示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对衢州市综合立体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进一步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概述
(1)规划名称:衢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2)规划范围:衢州市域范围,面积为8844.55平方千米。
(3)规划期限:2021-2025年。
(4)规划目标:到2025年,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结构、服务能级等方面得到长足进步。积极融入杭州都市圈全域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切实改善区域交通大格局。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等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关键通道能力提升、加密拓展网络覆盖和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着力构建陆海空多元立体、无缝对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
(5)规划规模:“十四五”期间,全市综合交通基础设施总投资约1018亿元,新增线网总里程约678公里,其中新增铁路131公里、轨道交通21公里(主线)、普通国省道112公里、成品油管道11公里;内河港口总吞吐量约1050万吨,民用机场吞吐能力约150万人次、综合客货运枢纽10个、邮政业务量约3亿件。
二、主要环境影响概述
(1)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包含了铁路、公路、水运、机场等各类交通建设项目,涉及全市范围,影响范围广,规划的实施将对区域生态系统、主要生态环境敏感区等产生一定生态影响。
规划中铁路、公路、轨道交通、管道等线性工程,容易对生态造成分割,影响生态完整性,对局部范围内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导致线位两侧生态系统出现不同程度的退化,由于占用面积有限,相对于整个生态系统来讲,不会造成区域生态功能的整体退化。对于可能涉及重要生态敏感区的项目,规划采纳环评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尽可能避让,并采取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后,对生态环境影响可接受;机场、枢纽等点状项目占地规模相对较小,对生态环境影响相对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次规划所包含项目对水体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运营期公路、铁路的路桥面径流排放和服务区、收费站等沿线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排放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水运项目主要港区污废水排放对周边水环境的影响以及港航工程建设对水文情势的影响;枢纽站场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维修生产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主要是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营运期主要是运输工具交通噪声,公路主要包括车辆行驶噪声;铁路及轨道交通主要是火车行驶噪声;港口主要是船舶交通噪声以及作业机械和港区内配套设施运转产生的噪声;机场主要是飞机起飞降落产生的噪声;站场主要是进出站口以及发车区交通噪声和候车室、装卸发车处社会活动噪声,应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4)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规划实施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分施工期和运营期。施工期对空气环境的污染主要来自施工工地扬尘、施工车辆尾气、混凝土拌和站粉尘及路面铺浇产生的沥青烟气,施工期环境影响只是暂时的,只要做好相关洒水降尘、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对环境的影响可减轻。营运期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为交通车辆、飞机、船舶产生的尾气等,主要污染物为CO、NOX、THC(烃类)和烟尘等,废气影响与车流量以及气象条件等有关。
(5)对振动的影响分析
振动影响施工期主要来自振动型作业,包括钻孔、夯实、重型汽车行驶、拆迁工程等及爆破作业产生的振动影响。运营期主要来自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运行过程中轮轨相互作用产生机械振动,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振动源强主要与轨道结构、列车运行速度、轴重、地质条件等因素有关;而列车振动扩散衰减规律则受地质、地形、地貌等条件的影响,并随着距离的增加振动逐渐衰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要点
(1)规划调整实施建议
本次规划环评主要对穿越或占用生态环境重要敏感区的项目从布局和规模上,提出了规划优化调整建议,尽可能避免或减轻对重要生态敏感要素的影响。
(2)生态影响减缓措施
重点关注对生态系统影响较大的路段。在下一步具体项目规划设计中需重点关注穿越或影响该区域的路段。对于经过森林和湿地等生态系统的路段而言,需采取针对性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减少交通建设对重要生态系统的影响。道路工程建设结束后,对取弃土场、路基边坡、施工便道以及临时营地等工程的不同影响特点,采取相应生态恢复措施。
(3)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建议
在项目设计阶段,应做好现场踏勘工作,认真调查论证项目选址与地表水系的相互关系,无法避绕高类别水体的道路项目,设计污水收集系统,禁止路面污水进入水体。对线性工程,在设计阶段要认真调查论证项目与地表水体的相互关系,设计足够的桥梁、涵洞,以减少高路基对地表径流的影响。在跨越河流、水库等水体时,减少使用堆填式的路基结构,可采取隧道、桥梁等形式,减小对地表水体的影响。特别是对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避让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确需穿越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的,应事先征得有关部门同意,采取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保护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措施。
施工阶段,应严格施工管理,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严禁乱排,废渣应妥善处置。围堰内侧设置土工布进行防护,围堰区内泥浆水应泵上岸设置的沉淀池内,待泥浆沉淀后上清水排放,以减少混浊水对河道内鱼类的影响。临时堆放的土方应压实,不要放在河边,以免遇雨流失,造成河道堵塞或影响河道水质。
完善桥面、路面排水收集系统。当项目无可避免地穿越饮用水源地或其附近时,要严格保护自然水流形态,有使项目运营期间可能对水源造成污染的排水通过该系统排向饮用水源地以外的水域或水处理场所,保护饮用水源地不受污染和破坏,必要时需设置事故应急池。
(4)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与建议
规划项目选址、选线时尽量远离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点;施工期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和工艺,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降低噪声源强。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段,避免夜间(22:00~06:00)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
运营期公路和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交通噪声影响减缓措施建议:调整位置、设置低噪声路面、建声屏障、安装隔声窗及修建围墙等。
枢纽场站及港区合理布局功能区,合理布置站场内设施。建议对各站场做绿化专项设计,采用立体绿化方式,多维度进行绿化,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影响。
(5)环境空气影响减缓措施与建议
施工场地应尽量远离敏感目标,工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挡,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防治扬尘;遇有大风天气,停止土方施工,并做好遮盖工作。运营期应推动采用先进的车辆技术,降低能耗,减少尾气排放。站场供热应尽量利用城市集中供热系统,采用清洁能源,并安装烟气除尘装置。
(6)环境风险减缓措施
规划项目在选址选线阶段应尽量远离水源地等生态环境敏感区,工程设计及施工阶段应加强工程防范措施,营运期要严格危险品运输管理措施,并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7)环境振动减缓措施
在各规划线路项目建设阶段,应根据已确定的线路与振动保护目标的相对位置关系,项目环评阶段针对超标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两侧环境振动敏感目标达标。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衢州市综合立体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以及浙江省综合立体交通规划。总体上在规划目标、规模、布局方面基本合理,但局部项目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布局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和不足。规划的实施有利于缓解区域交通压力、改善行车条件、完善区域基础设施,社会效益明显,但在工程实施后将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根据国家有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项目阶段应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微调线位或点位,避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学校、医院等人群集聚区;严格执行资源保护和环境影响缓解对策措施后,该规划的实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规划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和期限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受规划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该规划的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对该规划内容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减缓的意见和建议;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期限
自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实施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也可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反映。建议按照要求填写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联系和反馈。
七、联系方式
(1)规划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 衢州市柯城区白云街道三江中路2号
联系人:黎工;0570-3032231
(2)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联创街199号
联系人:王工;0571-87992507;498432441@qq.com
传真:0571-87331074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23日
附表:
衢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衢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规划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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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居住地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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