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X2ZJ202009070057号信访件(标件)整改方案的说明

发布日期:2021-06-02 15:1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分享:

                              浙江省衢州市人民政府

               衢政中环督信〔 2021〕1号 签发人:汤飞帆

关于调整优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X2ZJ202009070057号信访件(标*件)整改方案的说明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浙江省整改工作协调小组: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X2ZJ202009070057号信 访件(标*件)中的衢州市利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利拓公司)为衢州市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 胜金属)子公司。利拓公司现有项目为年处理8万吨含铁炉 渣项目,项目决策、环评等手续齐全。第二轮督察中发现, 利拓公司存在“炉渣堆场地面未硬化、无围档,防渗漏、防 流失措施不到位,企业现场管理不到位,环保设施使用存在 风险”等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在边督边改期间,衢江区考虑 到利拓公司本身有搬迁意愿,且其母公司业胜金属厂区附近 有新增项目用地,为便于统筹做好环保管理,提出了 “异地 搬迁”整改方案。但在整改推进过程中,利拓公司对搬迁项 目审批建设时限和用地空间等进行了测算,表示难以按期完 成搬迁。由此,利拓公司向衢江区提出了在不改变整改实质 性内容的前提下,由“异地搬迁”整改调整为“原地技改提 升”的申请。

根据利拓公司提出的建议,衢江区委、区政府进行了研 究论证,认为调整方案更有助于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并提 请对整改方案中的有关措施进行调整优化。现将有关情况转 报如下:

—、调整整改方案情况

(一)原处理整改情况。《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 护督察组交办的X2ZJ202009070057号信访件(标*件)调查 处理报告》(衢政中环督信〔 2020〕14号),对利拓公司的整 改举措为:

1. 依法进行立案调查。立即启动对炉渣堆场地面未硬 化、无围挡,无防渗漏、流失措施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9 月10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 书,要求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炉渣清运及入库。

2. 加强环境隐患排查。9月8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 江分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加强巡查和管理,避免 造成扬撒。

3. 敦促企业加快搬迁。要求2021年6月底前将生产线搬迁至业胜金属内。搬迁完成前,现有项目将不再生产。

4. 严格落实环保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公司将所有炉渣转 运至业胜金属新建临时大棚内,公司在炉渣转运过程中必须 指定专人做好道路清扫、洒水抑尘等工作,有效解决运输过 程中的扬尘问题。

5. 强化立行立改。9月12日前立即组织人员调整循环水 池水位,切实消除溢流隐患。

(二)调整整改处理情况。对上述第3条举措进行调整, 由“敦促企业加快搬迁。要求2021年6月底前将生产线搬 迁至业胜金属内。搬迁完成前,现有项目将不再生产。”调 整为“敦促企业原地整改提升。利拓公司要按照环保标准化 要求,对现有场地重新进行总体规划,科学进行布局,对厂 容厂貌进行提升。2021年6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一是拆 除重建生产车间;二是新建原材料库用于原料防雨、防渗密 闭存放和保管;三是新建尾泥车间用于尾泥分级处理及存 放,确保存放和转运安全;四是对现有年处理8万吨含铁炉 渣项目相关设备进行更新,优化管线布局,提升清洁化水 平。”

调整后的信访件调查处理报告详见附件。

二、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

(一)必要性方面

1. 从整改效率和整改质量出发,为避免因项目建设时序 问题导致出现整改超期,确保整改内容在既定时间内完成, 做到实实在在整改,有必要对整改方案进行调整。

2. 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在企业有整改意愿的前提下,综 合考虑客观原因造成的整改困难,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有必要对方案予以适度调整。同时,也防止对原项目直接关 停出现的“一刀切”现象。

(二)可行性方面

1.原地整改技改新上项目手续齐全。基于产品迭代升级 及工艺改进,利拓公司回转窑渣选铁工艺改进及产品纯化项 目于2018年9月19日通过衢州市工业项目咨询服务领导小 组决策(衢市工投咨字2018第197号),并于2019年5月 13日通过衢州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衢江环建〔2019〕26 号),短期虽无建设计划,但在前期手续齐备的前提下,有 利于今后该项目启动原址建设。

2.利拓公司现有用地可满足原场地整改提升要求。利拓 公司原项目建设用地为租用土地10亩。2014年3月27日, 取得衢江区工业投资项目决策咨询服务协调领导小组关于 同意衢州市利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项目内容调整的批复(衢 江工投决〔2014〕4号),建设用地由租用10亩调整为新增 用地24亩O2014年6月25日通过土地挂牌出让取得工业用 地7278 m2 ( 10. 92亩),2015年8月19日通过土地挂牌出 让取得8711 m2 (13. 08亩)。项目两宗土地可按照要求完成建设,满足今后新上技改项目和环保设施完善要求。

三、 计划安排及成效

(一) 计划进度。.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所有库房及车 间厂房建设。根据新的规划平面图及生产线工艺改造方案, 对全厂雨污分流进行系统性升级改造,对雨水进行系统循环 回用,与厂房建设同步进行施工,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

(二) 整改成效。改造完成后,厂区布局趋于合理,厂 容厂貌得到提升。炉渣堆场不规范、现场管理不到位,环保 设施使用存在风险等问题得到良好解决。项目整改完成后, 能实现新增工业产值2100余万,新增利税300多万,解决当 地农民工就业35人,厂区环境得到进一步提高,取得良好的 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四、 调整方案的实施保障

(一) 强化组织保障。衢江区成立由区生态环境部门、 经信部门、资规部门、属地镇政府为主要成员的工作专班, 细化调整方案和工作标准,全程跟踪企业问题整改和项目建 设,定时开展检查、指导和服务。企业层面也将成立以总经 理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定人定岗定责任,倒排工作计划, 抓好整改推进。

(二) 明确工作时序。在调整方案明确的前提下,根据 现有规划设计方案,在2021年4月份完成厂房、原料仓库、尾泥仓库等施工图纸的设计与评审,并办理出施工许可证, 具备施工进场条件;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建设,达到整改 要求,完成生产报批。

(三)严格督查考核。衢江区政府对问题整改工作的全 过程监督检查,及时跟踪督办整改进度,对工作推进过程中 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予以解决;对企业整改进度偏 慢、质量偏差情况及时介入,约谈到人。同时,对整改工作 进行严格考核,通过考核,客观准确反映整改工作成效,实 施奖惩问责。

附件: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 X2ZJ202009070057号(标*件)信访件调查处理报告

 

 










 


                                衢政中环督信〔 2021〕2号 签发人:汤飞帆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 X2ZJ202009070057 号(标*件)信访件调查处理报告

浙江省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2020年9月8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 X2ZJ202009070057号信访件(标*件)已收悉。我市高度重 视,由衢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领办,分管副市长王良春 协办,衢江区人民政府主办,指定衢江区委书记为主办领导, 立即组织开展调查处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件举报内容

衢州市衢江区大洲镇工业功能区的衢州市业胜金属材 料有限公司、衢江区后溪村灰山自然村的衢州市利拓金属材 料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处理钢铁厂的烟囱灰,属于危险废物, 但并无相关资质,私自接纳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移的危险废物,未按要求进行管理、运输、处置,烟囱灰露天堆 放,粉尘污染环境,炉渣随意填埋,企业周边铅含量严重超 标。

二、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一)衢州市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衢州市业胜金属 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大洲镇工业功能区。 法人代表:曹树华,公司于2008年正式成立,总资产2亿。 主要从事钢铁冶金烟尘的资源化、无害化治理及回收深加工。 公司项目环评及验收情况如下:

一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环评批复

建设情况

验收情况

备注

1

年处理4. 5万吨 钢厂炉灰项目

建成2条次氧化 锌生产线.

衢环建〔2008〕 16号

已建成

验号

衢⑷

O

2

一"

“目一 一称项 -简期

2

年产10000吨锌 焙砂、8吨锢、

50吨锡、40吨杨 技改扩建项目

建成1条锌焙砂 生产线

衢环建〔2012〕 40号

已建成

衢环验

〔2014〕39 号

简称“二 期项目”

3

10MW余热发电 工程项目

建设1套7200千 瓦发电机组

衢环建〔2011〕 74号

已建成

衢环验

〔2014〕38 号

三” 一 一 “目一 一称项一

4

冶金固体废物综 合利用项目

建成1条钢产炉 灰生产线

衢江环建〔2015】

32号

已建成

自行验收

简称“四 期项目”

5

年处理3万吨含 锌危险废物技改 项目

建成1条危废处 置生产线

衢江环建〔2017〕

41号

巳建成

自行验收

五” 一 一 “目- 一称项

卦一

(二)衢州市利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衢州市利拓金属 材料有限公司,位于衢州市衢江区后溪镇工业功能区。法人 代表:曹树华,公司于2012年正式成立,注册资金500万。 该公司以含铁炉渣为基本原料,提取金属产品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公司生产现场建有1条还原铁粉生产线,年处理8 万吨含铁炉渣。上述项目均按规定通过环评审批(衢江环建

〔2013〕2号)和“三同时”验收(衢江环验〔2014〕7号)。

三、调查核实情况

经核查,信访件中投诉问题部分属实。

(一)衢州市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 .关于“衢州市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处理钢铁厂的烟 囱灰,属于危险废物,但并无相关资质”问题。经核查,情 况部分属实。信访反映的“钢铁厂的烟囱灰”实为衢州元立 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炼铁高炉布袋除尘灰(属于一般固废), 是衢州市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生产原料。现场核查时, 企业因回转窑耐火砖达到使用寿命,正处于停产检修状态。

2. 关于“衢州市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私自接纳金泰莱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移的危险废物,未按要求进行管理、运 输、处置”问题。经核查,情况不属实。

经查,衢州市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危废经营许可 证,证书编号3308000058,有多种危废代码的资质,其中 HW23含锌废物( 900-021-23 ),具备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 限公司烧结炉炉渣处置资质。所有转运均已在浙江省固体废 物管理信息平台办理相关手续。衢州市福中物流有限公司负 责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烧结炉炉渣运输(证书编 号:330801996598 ). 2018年以来处置情况如下:

年份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合计

转移量

12463.67 吨

12610.32 吨

2850.71 吨

27924.7 吨

3. 关于“衢州市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烟囱灰露天堆 放,粉尘污染环境”问题。经核查,情况部分属实。衢州市 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厂区东面堆放有约30000吨来自 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高炉布袋除尘灰(烟囱灰), 属一般固废,用篷布覆盖,堆场地面未硬化、无围挡。

4. 关于“衢州市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炉渣随意填埋” 问题。经核查,情况不属实。炉渣全部销售给衢州市利拓金 属材料有限公司作为生产原料。衢州市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 司三年炉渣产生及转移情况如下:

年份

2017 年

(余量)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合计

产生量

12109.92 吨

39082.09 吨

52722.05 吨

23451.35 吨

127365.41 吨

转移量

/

50321.3 吨

53572.42 吨

23471.69 吨

127365.41 吨

从上表可见,产生量与转移量持平。

5. 关于“衢州市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企业周边铅含量 严重超标”问题。经核查,情况不属实。2020年9月8日,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委托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 司对衢州市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厂界周边土壤含铅量开 展检测,检测结果(浙环检土字〔 2020〕第091101号)土 壤中铅浓度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 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 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的要求。

6.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存在其他问题如下:衢州市业胜 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未设置车辆轮胎冲洗台,一般固废 装卸时易产生扬尘,装卸散落可能被车辆带出一般固废装卸 区。

(二)衢州市利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 关于“衢州市利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处理钢铁厂的烟 囱灰,属于危险废物,但并无相关资质”问题。经核查,情 况不属实。经调查,衢州市利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生产原 料仅为衢州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炉渣(属于一般固废), 衢州市利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生产至今无向钢铁厂购买烟 囱灰的记录。

2-关于“衢州市利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私自接纳金泰莱 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移的危险废物,未按要求进行管理、运 输、处置”问题。经核查,情况不属实。衢州市利拓金属材 料有限公司与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并无业务往来。

3. 关于“衢州市利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烟囱灰露天堆 放,粉尘污染环境”问题。经核查,情况部分属实。衢州市利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厂区西北面围墙边堆放有约 16000吨来自衢州市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炉渣,属一般固 废,用篷布覆盖,堆场地面未硬化、无围挡。

4. 关于“衢州市利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炉渣随意填埋” 问题「经核查,情况不属实。2017年1月至2020年8月, 衢州市利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向衢州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 司购买炉渣合计127365. 41吨,作为生产原料。除现场堆放 的约16000吨炉渣外,其他已全部使用。

衢州市利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工艺为:炉渣一球磨 T磁选T分级T窑床T干燥T还原铁粉、尾泥,整个生产过 程不产生炉渣,故不存在炉渣随意填埋的情况。

5. 关于“衢州市利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企业周边铅含量 严重超标”问题。经核查,情况不属实。2020年9月8日,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委托浙江环资检测集团有限公 司对衢州市利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厂界周边土壤含铅量开 展检测,检测结果(浙环检土字( 2020 )第091102号)土 壤中铅浓度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 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 )表1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 险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的要求。

6.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存在其他问题如下:一是衢州市 利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对厂区疏于管理,厂区南面废弃物资 堆场卫生状况较差;二是衢州市利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西侧

循环水池水位较高,有溢流风险。

四、 存在的问题

(一) 衢州市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厂区高炉布袋除尘 灰堆场和衢州市利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炉渣堆场地面未硬 化、无围挡。

(二) 衢州市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未设置车辆 轮胎冲洗台,一般固废装卸时易产生扬尘,装卸散落可能被 车辆带出一般固废装卸区。

(三) 衢州市利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对厂区疏于管理, 厂区南面废弃物资堆场卫生状况较差。

(四) 衢州市利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循环水池水位较 高,有溢流风险。

五、 处理整改情况

(一)衢州市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1. 落实整改措施,按期完成建设。立即启动对高炉布袋 除尘灰堆场地面未硬化、无围挡,无防渗漏、流失措施的违 法行为立案调查。2020年9月8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 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加强巡查和管理,并立即 启动原料临时大棚建设工作,要求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建 设以及原料入库;同时,加快推进12000平方米标准库房的 建设,2021年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2. 规范管理制度,防止厂区粉尘污染。公司必须落实洒水抑尘措施,制定洒水抑尘计划,指定专人做好道路清扫、 洒水抑尘工作。厂区进出口必须设立洗车台,聘请第三方单 位设计,并按设计方案启动建设工作,立即组织人员对一般 固废装卸区安装喷淋设施,有效降尘。

3.加强督查检查,确保措施落实到位。要求属地大洲镇 政府落实跟踪督查检查,通过强有力的检查,倒逼企业履行 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区域内企业的巡 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确保区域环境安全。

(二)衢州市利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L依法进行立案调查。立即启动对炉渣堆场地面未硬 化、无围挡,无防渗漏、流失措施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2020 年9月10日,衢州市生态环境局衢江分局下达了责令改正 通知书,要求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炉渣清运及入库。

2. 加强环境隐患排查。2020年9月8日,衢州市生态 环境局衢江分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加强巡查和管 理,避免造成扬撒。

3. 敦促企业原地整改提升。利拓公司要按照环保标准化 要求,对现有场地重新进行总体规划,科学进行布局,对厂 容厂貌进行提升。2021年6月底前完成以下工作:一是拆除 重建生产车间;二是新建原材料库用于原料防雨、防渗密闭 存放和保管;三是新建尾泥车间用于尾泥分级处理及存放, 确保存放和转运安全;四是对现有年处理8万吨含铁炉渣项

目相关设备进行更新,优化管线布局,提升清洁化水平。

4. 严格落实环保污染防治措施。要求公司将所有炉渣转 运至衢州市业胜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新建临时大棚内,公司在 炉渣转运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做好道路清扫、洒水抑尘等工 作,有效解决运输过程中的扬尘问题。

5. 强化立行立改。2020年9月12日前立即组织人员调 整循环水池水位,切实消除溢流隐患。

联系人(市级):王先生 手机:18167007059

联系人(区级):赵先生 手机:18167007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