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306N/2021-122601 | 成文日期: | 2021-04-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资规公告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发〔2015〕158号)的相关规定,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浙江地质勘查院开展《浙江省衢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浙江省衢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第一次公示,公开本规划及其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浙江省衢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
2.规划范围:衢州市所辖行政区域
3.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根据衢州市矿产资源特点、开发利用现状和发展趋势,加快打造以“三线三区”为基础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新格局,以萤石、石灰岩、建筑用石料为重点的矿产资源保障新格局,矿业持续绿色发展,集约化和有效保护矿产资源开发,矿山结构更加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再次提升,矿产勘查有较大突破,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呈现新格局,矿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努力为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提供矿产资源保障。
(2)规划期目标(2025年)
包括六个方面:一是资源利用、提质增效。二是矿产资源结构调整、优化布局。三是矿区生态环境全面改善,实现绿色矿产、智能发展。四是寻优找新、增储扩能,查明可开发利用的高品质建筑石料矿产分布空间。五是保护优先、服务生态。六是健全制度、创新管理。
(3)展望期目标(2035年)
建立适应衢州经济发展的矿业经济新格局,基本实现矿业现代化,矿业发展与生态文明高度融合,基础地质、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性作用更加明显,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更加优化,集约程度更加高效,人均矿业产值实现翻一番,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和数字地矿基本建成,未来矿山初见成效,矿产资源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矿产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4.规划期限: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期到2035年。
5.规划内容:
落实省级规划分区空间边界,规范划定市级规划分区。实行多层次规划分区管控、矿产资源需求预测与供应能力调查、明确地质勘查主攻方向、明确规划重点、限制和禁止开采的矿种和差别化管理措施、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进行开采区域布局调整、调控开发利用强度、提高矿产开发准入门槛、优化矿山规模结构、推进优势矿产精深加工利用、加强矿产资源集约高效利用水平、完善资源利用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绿色矿山建设、推进智能化、数字化矿山建设、积极建设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大力推进矿区生态保护修复等。
二、规划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讯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三江东路30号 邮编:324000
联系人:徐惠剑 联系电话:0570—386244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浙江地质勘查院
通讯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花园中大道88号颐高A座2301 邮编:324000
联系人:邵建林 联系电话:0571-85221885
邮箱:hzguangce@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现场调查踏勘、收集资料、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整理,环评报告书编制,上报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二)主要工作内容。总则;规划分析;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与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规划方案综合论证和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对策和措施;如规划方案中包含具体的建设项目,应给出重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点内容要求和简化建议;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计划;说明公众意见、会商意见回复和采纳情况;归纳总结评价工作成果,明确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以及优化调整建议和调整后的规划方案。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浙江省衢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评工作程序,需对公众公开本规划的环境信息,并征求公众对浙江省衢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的看法和态度、规划实施对所在地的城市规划、农业生产、饮用水源、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项目施工期、营运期对当地居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影响。为了使规划实施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积极参与本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并对以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1)您认为本规划区范围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2)您认为本规划的实施对环境主要有哪些影响?
(3)您认为本规划应加强哪些措施以减缓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4)从环保角度考虑,您对本规划有何意见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为了解和听取各界人士和项目周边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将公众意愿反映到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措施中,同时完善环评工作。请您对以上几个问题踊跃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浙江省衢州市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1年4月7日-2021年4月20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联系和反映,发表关于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供规划实施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相关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