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015K/2021-123059 成文日期: 2021-04-25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衢政发〔2021〕8号 统一编号:

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小南门征收等重大专项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记功嘉奖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1-04-27 11:47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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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单位围绕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勇于担当,迎难而上,奋发作为,在重点工作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方面,特别是在小南门征收、能源“双控”“减煤”目标攻坚、应对突发事件、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专项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激励先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等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给予以下单位和个人记功、嘉奖。

一、小南门征收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

(一)集体三等功(1家):柯城区政府。

(二)个人三等功(1人):毛志宏(柯城区政府)。

(三)个人嘉奖(3人):吴卫良(市综合执法局柯城分局)、姜雨良(柯城区政协)、周锋(柯城区新新街道)。

二、能源“双控”“减煤”目标攻坚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

(一)集体三等功(2家):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二)集体嘉奖(4家):市政府督查室、市经信局、龙游县政府、国网衢州供电公司。

(三)个人三等功(2人):郑文建(市发改委)、张彪(市发改委)。

(四)个人嘉奖(3人):蔡斌(智造新城管委会)、周利民(龙游县发改局)、陈利民(巨化集团公司)。

三、应对突发事件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个人嘉奖(2人):蔡胜(市交警支队柯城大队)、程腾(市公安局)。

四、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

(一)集体三等功(4家):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柯城区政府、衢江区政府。

(二)集体嘉奖(6家):市资源规划局、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委网信办、柯城区社保管理中心、衢江区社保管理中心。

(三)个人三等功(6人):余龙华(市人力社保局)、汪伟华(市人力社保局)、徐建伟(市社保管理中心)、徐承忠(市财政局)、蒋丽君(柯城区人力社保局)、熊美琴(衢江区人力社保局)。

(四)个人嘉奖(4人):詹锋(龙游县社保管理中心)、周展(江山市就业管理中心)、王佩进(常山县社保管理中心)、叶斌(开化县人力社保局)。

希望以上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各地、各单位要对标先进,奋发作为,为争创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作出新的贡献。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