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15K/2021-123059 | 成文日期: | 2021-04-25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组配分类: | 市政府文件 |
文件编号: | 衢政发〔2021〕8号 | 统一编号: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单位围绕市委“1433”发展战略体系,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勇于担当,迎难而上,奋发作为,在重点工作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方面,特别是在小南门征收、能源“双控”“减煤”目标攻坚、应对突发事件、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等专项工作中,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为激励先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等精神,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给予以下单位和个人记功、嘉奖。
一、小南门征收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
(一)集体三等功(1家):柯城区政府。
(二)个人三等功(1人):毛志宏(柯城区政府)。
(三)个人嘉奖(3人):吴卫良(市综合执法局柯城分局)、姜雨良(柯城区政协)、周锋(柯城区新新街道)。
二、能源“双控”“减煤”目标攻坚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
(一)集体三等功(2家):市发改委、市统计局。
(二)集体嘉奖(4家):市政府督查室、市经信局、龙游县政府、国网衢州供电公司。
(三)个人三等功(2人):郑文建(市发改委)、张彪(市发改委)。
(四)个人嘉奖(3人):蔡斌(智造新城管委会)、周利民(龙游县发改局)、陈利民(巨化集团公司)。
三、应对突发事件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个人嘉奖(2人):蔡胜(市交警支队柯城大队)、程腾(市公安局)。
四、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作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
(一)集体三等功(4家):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柯城区政府、衢江区政府。
(二)集体嘉奖(6家):市资源规划局、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市委网信办、柯城区社保管理中心、衢江区社保管理中心。
(三)个人三等功(6人):余龙华(市人力社保局)、汪伟华(市人力社保局)、徐建伟(市社保管理中心)、徐承忠(市财政局)、蒋丽君(柯城区人力社保局)、熊美琴(衢江区人力社保局)。
(四)个人嘉奖(4人):詹锋(龙游县社保管理中心)、周展(江山市就业管理中心)、王佩进(常山县社保管理中心)、叶斌(开化县人力社保局)。
希望以上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立新功。各地、各单位要对标先进,奋发作为,为争创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作出新的贡献。
衢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