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306N/2021-122597 成文日期: 2021-04-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资规公告
发布机构: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风险提示]资规倡议|清明节护林防火倡议书

发布日期:2021-04-02 08:5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资规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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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祭祀防山火 绿水青山我爱护

一年一度的清明节是我国缅怀先人、扫墓祭祖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防火形势较为严峻的重点时段,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特向全市广大群众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一点星星之火,可毁万亩林”,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随着生态建设和保护力度加大,森林面积大幅度增长,加之全球气候异常,发生森林火灾的机率升高,并呈上升趋势,森林火灾严重危害生态系统安全,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个公民的共同愿望。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树立环保理念,鼓励献花、植树、悬挂丝带等祭扫新方式,不断提高和丰富个人精神文化内涵,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灾隐患。自觉遵守森林防火“三个牢记、五个不烧、八项不准”规定,不准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不准在林区进行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烛、燃放鞭炮,不准在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场等林区野炊、烧烤、篝火等娱乐用火,竭力减少森林火灾隐患;加强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失火;采取有效措施管住痴、呆、聋、哑、精神病等特殊人员,防止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响应号召,树立文明祭祀新观念,培育文明祭扫新风尚,让清明更加清新和文明!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30日


森林防火“三个牢记、五个不烧、八项不准”


三个牢记

1、牢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2、牢记谁失管、谁负责。

3、牢记谁失火、谁坐牢。


五个不烧

1、林区及林缘50米内不烧。

2、未经批准不烧。

3、未开设防火带不烧。

4.未准备好扑火器具不烧。

5.未准备好扑火队伍不烧。


八项不准

1、不准携带火种进山入林。

2、不准在林地吸烟、烤火、打火把、乱丢火种等行为。

3、不准在林区用易然易爆品驱赶动物、狩猎等易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3、不准擅自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作业。

4、不准擅自在林区从事电焊、切割、爆破等易然易爆作业。

5、不准在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林场等林区野炊、烧烤、篝火等娱乐用火。

7、不准在林区进行上坟烧纸、烧香、点蜡烛、燃放鞭炮等祭祀行为。

8、不准小孩、痴、呆、傻等特殊人员在林区内玩火。


图文:森林防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