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800471863021J/2021-120819 | 成文日期: | 2021-03-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市协作中心 | ||
2020年,我中心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考察浙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法治思维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助力衢州加快建设四省边际中心城市取得新成效。现将我中心的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法治意识。一是领导班子带头学。协作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以上率下,带头学法用法。制定《2020年市协作中心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专题研讨学习,坚持开展领导集中学法、定期学法;做好学习笔记和写好心得体会,保证学习时间和学习效果的落实;领导干部在法治教育培训时亲自进行讲授,以身作则。形成了领导干部法治教育经常化、规范化。二是干部职工认真学。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加“七五普法”相关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行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为核心的国家基本法律制度,邀请派驻市府办纪检组组长开展“廉洁从政、守法守纪”的专题讲座,全体干部职工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民主法治观念和现代法治意识得到了加强;积极参与考试,巩固学习成果,我中心干部积极参与2020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与合格率达100%。三是深入实践用中学。中心党员干部以“支部主题党日”“周二无会日”等形式,积极深入联系社区(村)白云小区等,开展普法等学习宣传活动。结合“三服务”工作,班子领导入企10余次,积极向企业宣传《浙江省民银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指导结对企业开展员工普法工作;在巡察整改中与法律顾问积极沟通,“其他应收款——余某欠款12万元”“其他应付款——六联公司18万元”长期挂账等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到位。
(二)强化制约监督,始终确保阳光行政。一是主动推进信息公开。领导班子及党组成员分工,党组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议,班子成员自身建设情况,党建工作年度计划、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员的发展、党费交纳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情况等,都一一按规定公示、公开;以政务公开栏和微信平台为主要阵地,按市政府的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全面公开政务信息,部门预决算等财政信息也在门户网站公开。二是积极配合纪检巡察。主动配合支持派驻纪检组、巡察组开展工作,为纪检、巡察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和氛围;在中心重大项目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等各项中心和重点工作中,主动征求纪检组的意见,支持纪检组全程跟进监督。特别是,积极配合巡察组各项工作开展,主动认领问题并积极推动整改,目前34个问题已经基本整改到位。三是完善外部监督机制。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及时交办、及时沟通、及时办理,争取诉求人满意。为更好的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结合实际出台《衢州市招商引资若干政策》《衢州市本级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办法》等公开政策。同时,开发招商信息管理平台,并将其嵌入“政企通”平台,让招商政策在阳光下施行。
(三)强化制度建设,牢固夯实长效基础。把制度建设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着重破解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是聘用法律顾问。聘请一名资深律师做常年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囊”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签订等工作中请法律顾问参与把关,进行法律风险评估,有效化解法律风险。二是防控风险。围绕重点领域、重要处室、重点岗位,进一步摸排思想道德、权力运行、制度机制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督促制定《山海协作援建资金(项目)内控工作机制》,由2名分管领导分别任项目评审小组和绩效评定小组组长,分别负责援建资金的刷选和监管,进一步加强山海协作援建资金和项目管理。三是完善制度汇编。2020年修改完善了《党组议事规则》《市协作中心科级及以下人员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制度》《市协作中心科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制度汇编》《山海协作援建资金(项目)内控工作机制》等制度,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二、2020年度中心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情况
中心党组书记、主任以高度的政治觉悟,坚持率先垂范,以上率下,把第一责任扛在肩上。严格执行中央、省和衢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固树立抓法治建设责任制的政治责任意识,坚持主要事项亲自抓、负总责、抓落实。一是带头履行责任。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始终将抓好法治政府建设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以身作则、以上率下,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法治衢州、法治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学习《衢州市委关于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以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及相关规定等通知精神。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和全体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开展岗位风险点排查;认真自查和分析评估本办政治生态情况,及时报送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评估报告;高度重视普法工作,专门成立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的“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亲自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二是带头学法守法。健全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学法会议4次,此外党组班子还专题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认真组织单位21名公务员参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主题的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参与率与合格率达100%。邀请派驻市府办纪检组组长给全体干部授课,进一步增强学法守法、廉洁从政思想自觉。三是带头用法普法。把法治思维贯穿到巡察整改问题全过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与法律顾问沟通处理巡视整改发现的“其他应收款——余某欠款12万元”“其他应付款——六联公司18万元”长期挂账等历史遗留问题,目前已经整改到位。紧扣“招商引资攻坚年”及山海协作工程各项活动及任务指标,在政策、办法制定及相关合同、协议签订过程中,严格执行法律顾问制度,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等相关程序,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进一步丰富普法教育形式方法,结合“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活动以及“组团联社(村)”“三服务”等载体,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村、社、企业开展普法相关活动,如积极向企业宣传《浙江省民银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等,指导结对企业开展员工普法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虽然我中心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方面法治教育形式单一。主要是集中专题学习为主,法治教育渗透性不强。机关人员在法律知识的学习上主动性不够,法律修养存在差距。习惯于利用行政手段处理公务,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性不强。另一方面依法行政能力不强。我中心属经济综合部门,无行政执法职能,直接通过法律手段处理公务的情况较少,导致机关行政人员在运用法律手段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工作安排
我中心将持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实际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活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进一步加快建设浙皖闽赣四省边际中心城市,争创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贡献协作中心力量。
(一)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法治建设工作列入年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工作计划,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学习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重要部署,为持续深化《招商引资攻坚年》提供重要支撑。
(二)丰富普法教育形式。结合“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讲;积极邀请本单位法律顾问为结对村干部群众进行专业解读。结合“组团联社(村)”“三服务”,利用当前流行的大众易于接受的宣传教育方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通过宣传教育方式的创新,提升普法工作的宣传效果。
(三)加大内控机制建设。结合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双创”要求,通过对实际查处典型违法案件学习,警醒教育广大干部职工依法执政的法律意识,为政务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进一步完善《山海协作援建资金(项目)内控工作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众参与。
(四)强化法治工作实效。健全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继续开展有针对性的廉政风险点排查,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和氛围。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无。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