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931/2021-120402 成文日期: 2021-02-08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审批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关于2021年2月3日拟对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0吨磺胺氯哒嗪钠(SPDZ)、200吨3,6-二氯哒嗪(DCPD)、200吨塞来昔布(塞利克西)(CELB)技改扩建;200吨对肼基苯磺酰胺盐酸盐(4-SAPH)、3吨苯溴马隆、3吨布比卡因、3吨吉西他滨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08 16:4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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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年产800吨磺胺氯哒嗪钠(SPDZ)、200吨3,6-二氯哒嗪(DCPD)、200吨塞来昔布(塞利克西)(CELB)技改扩建;200吨对肼基苯磺酰胺盐酸盐(4-SAPH)、3吨苯溴马隆、3吨布比卡因、3吨吉西他滨技改项目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8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800吨磺胺氯哒嗪钠(SPDZ)、200吨3,6-二氯哒嗪(DCPD)、200吨塞来昔布(塞利克西)(CELB)技改扩建;200吨对肼基苯磺酰胺盐酸盐(4-SAPH)、3吨苯溴马隆、3吨布比卡因、3吨吉西他滨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园区华阳路36号(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在现有厂区内利用新建厂房实施,新建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3,用于本次技改项目。所有生产设备均为新增,技改后所申报扩产产品对应的原项目全部予以替代。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书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类别

排放源

污染物

防治措施

治理效果

废水

生产废水

PHCODcrSS、二甲苯、AOX

1、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做好废水的分类收集工作,分质分类收集。

2、现有项目设置含甲醇废水精馏脱溶预处理1套、高盐废水蒸馏浓缩预处理1套,综合废水采用PH调节、混凝沉淀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纳管排放。

3、预处理(依托现有):公司现有项目配套22.5t/h的钛合金废水浓缩釜、配套2.5t/h的树脂吸附装置2套,2t/h的三效蒸发装置1套,2t/h的二效蒸发装置2

4、末端处理(新增):新增综合污水站,采用芬顿氧化+水解酸化+A/O方式处理,设计处理能力100t/d

5、现有项目设置320m3事故应急池1座(兼做初期雨水收集池)、事故废水应急切换系统等,本技改项目依托现有事故应急池。 

达标排放

废气

生产工艺

粉尘、酸性工艺废气(氯化氢、硫酸、醋酸等)及有机工艺废气(二氯甲烷、乙酸乙酯、环丙胺等)

1) 酸性及中性有机气体:低温冷凝+碱喷淋+活性炭吸附+二级碱喷淋;

2) 碱性有机气体:低温冷凝+酸吸收+碱喷淋+活性炭吸附+二级碱喷淋;

3) 二氯甲烷气体:二级冷凝+碱喷淋+树脂吸附+二级碱喷淋

4) 酸性无机气体:经车间回收预处理后(三级降膜)的酸性无机气体二级碱喷淋后排放。

5) 碱性无机气体:酸吸收+二级碱喷淋;

其中两级碱喷淋共用,共用排气筒,单独设置车间废气排气筒2#,设计风量12000Nm3/h

新增污水站废气处理装置,采用氧化+碱喷淋的方式处理,设置废气排气筒3#,设计风量15000Nm3/h

达标排放

储罐

呼吸废气

采用平衡管、氮封+呼吸阀减少大小呼吸废气,呼吸废气集中收集后接入废气集中处理装置。

达标排放

固废

生产过程

危险废物

1、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订的要求进行固废分类收集和临时贮存;对危废物的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2、各类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签订处置协议。

委托处置

地下水及土壤

生产车间、污水站、仓库、危废库等

CODcr、氨氮、AOX

1、源头控制措施: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

2、末端控制措施:根据相关规范和项目特征,将厂区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照不同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影响较小

噪声

生产设备

Leq A

1、合理总平布置;选购低噪声设备。

2、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

3、加强厂区绿化,提高厂区绿化面积。

达标排放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法规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88422

通讯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