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931/2021-120384 成文日期: 2021-02-08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审批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关于2021年1月19日拟对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5 万吨(金属量)钴系锂电关键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08 16:3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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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3.5 万吨(金属量)钴系锂电关键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月19日至2021年1月25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 3.5 万吨(金属量)钴系锂电关键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二期)廿新路 18 号

建设单位衢州华友钴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主要以硫化钴铜矿、钴铜合金、粗制钴盐、钴精矿及电池回收料为主要原料,选用先进的工艺装备,通过湿法氧压浸出、P204 萃取、P507 净化提纯、产品合成和废水废渣资源化利用工段,实现整体系统处理能力提高,以达到年产 3.5 万吨钴金属量的生产能力(其中新增 5000 吨钴(金属量)/年)。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书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内容

类型

主要内容

预期治理效果

废气

酸雾

各浸出、铜电积、硫酸电积硫酸锰车间、试剂车间、罐区、污水处理车间等各产生酸雾的车间设酸雾处理装置。酸雾废气均收集后经废气洗涤塔处理,采用碱液吸收,吸收后的尾气排气筒排放。

经处理后排放的废气满足《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有机废气

萃取厂房、铜电积厂房、P204萃取厂房、P507萃取二厂房、P507萃取三厂房合并设置废气处理装置,萃取废气经两级碱液喷淋+RTO处理装置处理后18m排气筒排放;

硫酸锰车间萃锰萃锌工序设置1套萃取废气处理装置,两级碱液喷淋+成套有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净化后排气筒排放。

除油装置树脂再生过程乙醇不凝气经水喷淋后排气筒排放。

粉尘

浸出厂房投料粉尘经水膜除尘装置除尘后排放;各四钴车间碳酸钴湿料喷干、四氧化三钴煅烧粉尘均采用脉冲布袋+水膜除尘;氧化镁车间喷干和煅烧粉尘、硫酸锰车间干燥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排放;硫酸镍车间硫化干燥粉尘采用水膜除尘;硫铵一期和二期干燥粉尘采用布袋+水浴除尘;均化库废气经收集后水膜除尘喷淋后排放;烘干窑废气经布袋除尘+一级稀酸喷淋+一级碱喷淋处理后排放,卸料房粉尘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后接入烘干窑排气筒排放;石灰乳制备厂房石灰粉体输送时通过设施自带的滤筒除尘设备除尘

含氨废气

各车间碳酸钴合成、氧化镁车间碳酸镁合成、氨水厂房、磷酸铁辅助厂房(碳酸氢铵配置)各设一套含氨废气处理装置。含氨废气经稀酸喷淋塔处理,吸收后的尾气排气筒排放。

硫铵一期不凝气、硫铵二期不凝气经稀酸喷淋塔+光催化+植物液吸收后排放。

高温焙烧回转窑

水泥铁质回转窑烟气处理系统采用“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雾”处理;预留特征污染物去除设备接口+袋式除尘设备接口60m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

设备密封,废气收集处理;项目运行中加强生产管理,尽量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废水

收集系统

建立车间废水收集系统,不同废水分质收集;建立全厂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生产工艺废水管道全部采用架空敷设形式。

生产废水纳管执行《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7-2010)中表2相关水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排入清泰公司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排入衢州城市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

本项目601车间羟基氧化钴废水、各股洗氯后水、电池料和硫酸锰车间皂化水、电池料线P507萃镍余液、电池料线萃镁转皂液、硫酸锰车间沉锰后液、硫酸锰车间萃锰余液、硫酸锰车间沉锌后液洗液、氧化钴车间洗料水、污水车间洗氯线废水和初期雨水浓水、地面清洗水和废气喷淋水一起进入沉重金属工序(部分先除磷)处理达到车间排放标准后,再经除钙镁+COD +pH与纯水制备浓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水一起达标纳管排放;最终送清泰公司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生活废水

通过化粪池进入市政生活污水管网

规范化设置

生产废水全厂设置一个标准化排污口;设置事故池,以容纳一旦发生事故时产生的事故废水及消防废水,并设置其它事故报警装置。厂区内的污水收集管道及污水外排管道应采用防腐管道等,应采用明沟明管或者架空管道输送污水。

噪声

该项目的设备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优化平面布置。采取一定的隔声降噪措施,风机类设备的进出口管道设消声器,大型高噪声设备加装防振垫片,加强生产管理,及时维护,加强操作规范,以减小噪声。加强绿化,有利于进一步降低噪声源强。

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固废

建立全厂统一的固废分类收集、统一堆放场地制度。危废堆放场所须按防雨淋、防渗漏等要求设置,存放容器必须加盖密闭,防止泄漏,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按一般固废的要求规范化处置。

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地下水及土壤

地下水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设防、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项目废水处理站要求防渗工程的设计使用年限应不低于相应的设计使用年限。废水输送管道及沟渠也应采取防渗、防压措施。污水和给水管道全部实施地面化或实施明沟明管,并做好防腐硬化处理;

清污分流,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处理后纳入污水处理站;

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车间内应对不同生产区域设置围堰等收集设施;

危险废物堆场仓库均应防雨、防渗、防泄漏设计。

避免泄露对地下水、土壤造成污染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法规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88422

通讯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