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931/2021-120363 成文日期: 2021-02-08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行政审批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关于2020年12月15日拟对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环氧氯丙烷和6万吨二水氯化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2-08 16:21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分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环氧氯丙烷和6万吨二水氯化钙技改项目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2月15日至2020年12月21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环氧氯丙烷和6万吨二水氯化钙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浙江省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绿茵路26号

建设单位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环氧氯丙烷(二期)和6万吨二水氯化钙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浙江豪邦化工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绿茵路26号(现有厂区内) (4)项目性质:技改+扩建 (5)行业类别: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6)项目类别:项目属于“十五、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36、专用化学品制造”中“除单纯混合和分装外的”类别。 (7)项目总投资:34711万元人民币 (8)建设规模:本技改项目在厂区现有预留空地内实施,新增占地面积为30930.32m2,新增建筑面积49822.08m2。项目新建9万吨/年环氧氯丙烷(一期6万吨/年,二期3万吨/年)和6万吨/年二水氯化钙生产装置,项目建成后全厂环氧氯丙烷生产规模为15万吨/年,二水氯化钙生产能力为14.1万吨/年,联产三氯乙烯500t/a,液体氯化钙约2.3812万吨/年。 (9)劳动定员及生产班制:本技改项目新增劳动定员120人,其中技术工人80人,管理人员40人。生产车间按四班三运转工作制,年生产333天,即8000h/a。 (10)预计一期投产日期:2021年5月。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书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 生产废水 pH、CODCr、AOX等 (1)厂区内做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做好废水的分类收集工作。 (2)本次扩建1座处理规模为600t/d的污水处理系统,使全厂废水处理能力达到1200t/d。处理工艺为中和+混凝沉淀+UASB+好氧的组合工艺,废水处理达清泰污水处理厂接纳标准后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由管网送清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乌溪江。 (3)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应急切换系统等均依托厂区现有设施。 达到污水纳管限值,即从严执行GB8978-1996、DB33/887-2013以及与清泰的约定值。 生活污水 COD、氨氮、SS等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由管网送清泰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 ECH生产装置 ECH、DCH、HCl、NMHC 工艺废气采用管道密闭收集后送至2套三级喷淋塔处理达标后30m高排放,处理风量分别为14000Nm3/h、5820Nm3/h,ECH、HCl、DCH处理效率98%以上。 达到GB16297-1996、环大气[2019]56号等标准相应限值要求。 化灰厂房、石灰库等 TSP (1)石灰投料机、消化器等上方设置高效集气设施,粉尘收集后依托现有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20m高排放,废气收集效率为90%以上,粉尘处理效率95%以上。 (2)在化灰厂房、石灰库顶部,装卸区周边设置水雾系统除尘。 二水氯化钙生产装置 NMHC、NOx、SO2、TSP 工艺废气采用管道密闭收集后送至2套旋风除尘+湿法除尘装置处理达标后15m高排放,处理风量为5500Nm3/h,粉尘处理效率99%以上,NMHC处理效率85%以上。 储罐 呼吸废气 (1)ECH储罐采用平衡管、氮封+呼吸阀减少大小呼吸废气,顶部设置气相平衡系统。 (2)氯化氢储罐采用压力储罐。 达到GB16297-1996 GB27822-2019标准要求。 污水处理站 恶臭 对调节池、污泥池、沉淀池、好氧池进行加盖密闭,废气收集后与UASB单元废气一起经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放。 达到GB16297-1996 GB14554-1993标准要求。 食堂 油烟 项目新增员工需配备2个灶头,油烟废气收集后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通过屋顶排放,新增风量为4000Nm3/h,处理效率85%以上。 达到GB18482-2001 固废 生产过程 危险废物 (1)依托现有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修订) 的要求进行固废分类收集和临时贮存;危废转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 (2)各类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签订处置协议。 规范处置 地下 水及 土壤 车间、污水站、仓库、危废库等 CODcr、氨氮等 (1)源头控制措施: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 (2)末端控制措施:根据相关规范和项目特征,将厂区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按照不同防渗区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做好防渗、防漏、防腐,保护地下水和土壤 噪声 生产设备 Leq A (1)合理总平布置;选购低噪声设备。 (2)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密封和平衡性。 (3)加强厂区绿化,提高厂区绿化面积。 达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环境风险 / / (1)委托有资质单位设计,加强总图布置与建筑结构风险防范措施。 (2)落实安全第一的生产理念,加强风险管理。 (3)委托资质单位运输,按照既定路线运输,注重运输过程风险防范。 (4)按照规范设计危险化学品暂存场所,加强维护和管理,防范贮存风险。 (5)按照规范设计,制定操作规程,加强人员培训,控制生产工艺参数,加强生产过程风险防范。 (6)加强环保设施维护和管理,防范末端处置设施事故排放风险。 (7)设立事故应急池,本项目依托厂区现有2000m3的事故应急池和事故水应急切换系统。 (8)修订现有环境应急预案,加强事故应急演练。 杜绝事故发生,防范环境风险。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法规审批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3888422

通讯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世纪大道767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