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306N/2021-120543 | 成文日期: | 2021-02-2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资规公告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衢州市审计局:
2020年7月14-9月15日,贵局对全市2017-2019年土地指标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审计调查,根据《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衢市审农调报[2020]7号)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全面落实整改,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土地指标调剂管理机制完善问题整改情况
开展了土地指标外调市统筹管理制度及“五个一”机制2017-2019年三年实施情况评估,结合自然资源部和省自然资源厅指标调剂管理政策变化,将完善指标调剂管理机制作为今年第1号调研课题。通过调研分析,形成了《关于调整完善土地指标外调市统筹管理制度的调研报告》,就土地指标调剂(统筹)价格体系调整、拓展市统筹管理指标类型以及市土地指标管理协调小组人员调整等提出了意见建议,田俊副市长专题听取汇报并提出了意见。6月28日,汤市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我局土地指标调剂市统筹管理制度调整完善工作,并原则同意我局意见。市土地指标外调管理协调小组于2020年7月11日第一次会议也进行了具体研究,并形成会议备忘录。根据市政府研究决策意见,我局下发了《关于加强补充耕地等土地指标调剂统筹管理的通知》(衢自然资规[2020]58号),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土地指标调剂统筹管理机制。
二、关于土地指标入库与调剂数据统计问题整改情况
加强指标开发、入库管理,利用省自然资源厅耕地保护监管平台、自然资源部耕地占补平衡动态监管系统适时掌握指标入库情况,以入库数据为指标开发统一口径依据、以省自然资源厅批准调剂面积为调剂数依据。对市土地指标调剂管理协调小组研究同意的调剂事项,加强与省自然资源厅的对接请示和与有关调剂县市区联络协调,实时掌握调剂审批动态,完善土地指标调剂台账,全面掌握调剂进展和结果。
三、关于土地指标借用未归还问题整改情况
到1月18日,审计提出的3个县借用指标2174.45亩未归还问题,其中柯城区向衢江区借用的770亩补充耕地指标、龙游县向衢江区借用的251.45亩补充耕地指标已分别于2020年12月24日、30日归还;开化县向常山县借用的231亩标准农田指标已采取购买指标方式结算,2020年12月21日双方已签订调剂协议,开化县已于2020年12月30日将1617万元调剂款支付给常山县。龙游县从常山和衢江借入的标准农田指标分别是617亩和305亩,已归还170亩,剩余部分承诺在2021年2月中旬归还结清。
为加强指标借用管理,已建立市域内县市区间土地指标借用备案制度,各县市区间借用补充耕地、标准农田等指标,需经我局备案同意后,凭双方借用协议和备案同意意见才能划转指标。申请外调补充耕地等土地指标的县(市、区),必须先期归还借用的同类指标后才能申请调剂。
四、关于资金管理方面常山县标准农田指标收入未收取问题整改情况
已协调市土地征收与储备中心抓紧支付常山县标准农田指标调剂统筹价款,2020年12月8日,中心已将203.94万元标准农田指标调剂费支付给常山县。
五、关于复核验收要求整改的101个垦造耕地项目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已拟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主体,按照2020年12月15日上午吴舜泽副书记主持召开协调会提出的要求,落实各地全面整改,整改后要求如实上报整改报告,市保护耕地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领导小组将分地分项目分组组织“回头看”,对整改力度不够的,进行全市通报和督办。另一方面,按照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全链条落实监管要求,抓住立项、备案、实施、验收、核查、抽查关键环节,构建完善垦造耕地监管长效机制,完善垦造耕地项目管理办法,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目前已代市政府起草关于高质量加强土地整治工作的文件,并已完成征求各地意见工作,接下来,将再进行修改完善后,提交市政府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布执行。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