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1700/2021-121276 成文日期: 2021-02-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报告
发布机构: 市水利局

衢州市水利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2-10 15:0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水利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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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衢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水利厅的指导和支持下,衢州市水利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照市委“1433”战略,以党建治理大花园为工作主线,紧紧围绕“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稳步推进全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局法治建设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浙江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要求,市水利局党委高度重视推进水利法治建设,制定了《2020年度衢州市水利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局党委书记、局长为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面推进法治水利建设的各项任务、责任部门等进行了落实与细化。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讲话精神, 局主要负责人以身作则,抓好法治建设的工作机制,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并纳入局党会议重要议题,实行月度例会制度,把法治建设工作纳入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严格责任考核制度。2020年市水利局围绕提升干部“执行力、服务力、凝聚力、争先力”,深入开展“记工分”考核,法治建设也作为“记工分”考核管理机制中衡量各部门工作的重要标尺,全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的落实。

(二)内部学法。

1.抓住要点深入推进干部职工学法活动。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制定《衢州市水利局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学习制度》,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学法用法培训。落实党委年度学法制度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2020年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每位领导干部在衢州市领导干部网络学院上完成5个“法治建设”相关课件,领导干部参加专题法治讲座3次。2020年,全局累计参加上级部门开办的各类业务培训班210人次;累计组织市县两级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50人次;累计邀请授课专家、教授30人次;组织开展水利系统工作人员水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累计参与法律知识考试人员512人次。

2.突出重点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活动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和宣贯是法治建设的重点内容,市水利局结合实际,做到学法“人员、内容、时间、效果”四落实。一是利用每周的学习会集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安排撰写学习体会和心得;二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召开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座谈、讨论会,结合水利工作实际,探讨如何把学法宣教活动向基层延伸,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入社区、企业、校园、工地;三是开展“深入学习宪法,弘扬法治精神”主题活动,邀请市委党校姜裕富教授、市律师协会会长陈庆林分别对宪法及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行解读;四是组织安排党员干部抄写新宪法,学习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

(三)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面向社会开展普法工作。

1.结合疫情防控,开展普法工作。疫情爆发后,市水利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传达贯彻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及时成立领导小组、联络机构,定制出台了《衢州市水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一时间贯彻落实、第一要务保障供水、第一责任管控人员,充分利用钉钉、微信第一时间发布(转发)有关消息,充分发挥单位-职工-家庭-社会的辐射网络,浓厚正确的舆论导向。疫情期间,党员干部带头,每天安排30多名工作人员,深入新新街道五环社区开展 “包区清楼”行动,按照网格或小区组成多支服务小分队,认真开展卡点值守、防控宣传、人员管控。市直水利系统干部和职工向五环社区捐款74976元,全市水利系统共排查城乡饮用水源地701个(次)、农饮水工程829个(次),对58个城乡水源地、278个农饮水工程实行封闭式管理,关闭水利建筑工地160个、水利风景区2个,排查水利干部职工2112人次、集中隔离2人、居家隔离10人(已全部解除隔离),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

2.结合挂联服务,开展普法工作。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挂联服务活动,局主要领导担任常山县挂联服务组组长,班子成员及各处室(单位)积极响应,深入企业、深入项目、深入群众帮扶解困。聚焦水利民生项目推进中存在的个性和共性问题,主动服务、精准施策,累计收集各类问题41个,已交办解决问题40个,正在处理问题1个。在解决问题的同时,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宣传水法律法规、解读政策文件、发放宣传手册等。

3.结合“组团联村”,开展普法工作。制定《市水利局“组团联村”服务乡村振兴先锋年实施方案》,成立水润华新服务战队,组织开展基层墩苗、水到渠成活动,派出15名联村党员干部充实华新村基层网格(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3人,其余10人当中百分之50的年轻干部均为211、985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后,在联系村组织了衢州学院、浙江趣村游集团、九州治水公司为华新村党支部召开一次党建治理大花园、乡村振兴的支部主题党课,市水利局主要领导亲自授课。战队队员以擂台赛竞赛形式,掀起联村帮扶比学赶超的竞争氛围;建立联村干部头脑风暴群,激起思想火花;还将联村工作纳入个人年度考核、“正向激励+反向倒逼”为有志干事者创造机遇。

(四)法治文化、宣传载体。

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为契机,市水利部门联合其他部门运用各类媒介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全年累计共张贴水法律宣传标语120条、电子屏10次、悬挂横幅22条、出动水政车(艇)巡回宣传56次、印发宣传材料20000余份、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宣传32次,运用其他媒介如手机短信、钉钉、微信等普及率广的通讯平台几十万次,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活动。

1.开展“3.22”水法宣传。“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作为水利部门特有的宣传节点,也是市水利局普法的重点工作,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主题活动:

一是市水利局“组团联村”华新战队联合业务处室赴柯城区华墅乡华新村开展“依法治水,依法护水”法治联村、普法下乡和“坚持节约用水,建设幸福河湖”系列宣传活动。

二是开设节水课堂。市水利局联合衢州市教育局在各县(市、区)小学全面实施线上教育教学工作中,利用线上教学模式,开设《节水课堂》,实现小学节水宣传。

三是衢州市水利局、衢州市中小学实践教育学校合作建设节水宣传教育基地启动仪式,推动节水型宣传教育基地建设。

四是开展“践行治水总基调,建设法治幸福河”活动。结合我市美丽河湖建设、无违建河道创建工作、汛前防汛专项检查,开展市水利局领导对县(市、区)“一对一”建设美丽河湖三服务活动和防汛检查工作。

2.加强普法新媒体新平台的运用。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水利普法中的运用,充分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加强普法网站建设,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和客户端等开展普法活动,把新媒体建成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平台,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通过水利部普法办、省普法办、省水利厅、市普法办及市水利局的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普法宣传。

3.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加强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精品建设,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充实水利法治宣传教育素材。开设水法法律法规讲堂,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2020年,组织各类学法用法培训会、学习会11次,共开设宪法、民法典宣讲课5次。

4.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加大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投入,引导、鼓励专业文艺团体参与法治文艺作品创作,加强优秀水利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和推广力度。加强水利法治文化研究,将法治文化与水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治水实践有机融合,扩大水利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市水利局建设四喜亭码头、浮石古渡党建示范点,以信安湖为依托,打造水岸一体党建综合体,为开展党组织文化、水利法治文化提供了基础平台。

5.开展以案释法活动。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水法律法规意识,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面向社会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将河道整治、采砂治理、水资源保护等案例以展板及局网站专栏的形式展开宣传,与河道美景形成直观对比,从而提升广大市民“护河护水”的主观意识。累计制作以案释法展板24块、执法案例30例,宣传面向全市人民。

通过各类平台及系列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及市民人人关注水、人人爱护水、人人节约水、人水和谐的社会氛围,形成了依法管水、依法治水的良好局面。

(五)深化依法治理。

1.依法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活动,坚持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优化水利服务,打破处室壁垒,抽调精兵强将成立“互联网+监管”工作专班,对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制定办事流程、监管办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2020年全市水利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覆盖率达100%,抽查计划公示率100%,设置随机抽查任务数44个,随机抽查对象户次205次,抽查结果公示率100%,掌上执法应用率100%,检查结果公示率100%,掌上执法至少用2次人员占比100%,查出问题户次0次。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国家事项库认领监管事项31项,省权力事项库认领监管事项248项,检查实施清单制定248个,执法人员69人全员入库,行政检查事项覆盖52项,关联国家事项库监管事项覆盖33项,各事项完成率均达到100%。

2.依法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推进“最多跑一次”深化。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学配置行政审批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统一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审批模式,推进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改革。2020年共完成涉水行政审批事项计181件,累计收到群众表扬信32封,第三方评估满意率100%。在各个月份的全市综合考核中,水利窗口均进入前8名,其中2次第一、3次第三,连续45个月保持五星级。

3.结合专项市县联动,依法推进水行政执法开展。2020年,结合“五水共治”、“美丽河湖创建”、“无违建河道”创建等专项工作,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出动执法人员2931人次、巡查排查县级以上河道44条,巡查排查河道长度1169公里,自“三改一拆”和“基本无违建河道”创建以来依法拆除整治涉河违章建筑305处,拆除违建面积516868平方米,整治河道长度1169公里,完成基本无违建河道创建任务。2020年,全市水政执法队伍的高压管控下,通过自查、巡查、督查、举报等各类途径,在共查处各类涉河违法案件31件、处理上年度积留案件7件,收缴罚没款人民币81.2万元。与去年同比案件发生率下降32.6%,严厉的打击了各类水事违法行为,震慑不法分子,改善了水环境。2020年,衢州市成功获评水利部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持续推动中小河流系统治理由点及线、串珠成链、连片成景,完成美丽河湖创建11条,完成任务的157%。全市19个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率均达100%(其中Ⅰ类水断面有5个),出境水质连续三年保持Ⅱ类水以上。

4.结合扫黑除恶活动,开展普法宣传。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有关精神,根据《衢州市水利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以线索排查和深挖彻查“保护伞”为关键,明确以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开展水利范围内的扫黑除恶治乱行动。在深挖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同时,利用LED大屏幕、宣传展板、宣传册、宣传画报、局网站开设的专栏、QQ群、钉钉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对重点对象和重要场点开展宣传。

5月28日按市扫黑办统一部署,水政执法队代表市水利局与市检察院、市信访局、市纪委组成市级提级核查第四组赴衢江区开展中央政法委督办案件提级核查工作。截至6月14日,已基本完成该案件提级核查工作,并将提级核查成果整编成册提供公安部门进行刑事侦破。

6月12日,接市扫黑办线索,赴常山县对市扫黑办交办的温利平涉嫌非法采砂案件进行核查,完成相关案件资料补充报送市扫黑办闭环结案。

5.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一是健全依法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规范依法行政决策程序,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2020年市水利局依照制定的《衢州市水利局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衢州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衢州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衢州市水利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图》,全面推进“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并在局门户网站专栏公开相关信息。

三是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夯实局法律顾问工作,强化管理,市水利局聘请浙江新联新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并服务于市水利局及各处室,律师事务所指派王晓亮律师担任市水利局常年法律顾问,对招商引资、决策论证、规范性文件草拟、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审查、合同审查、案件审查、信访接待等各类涉法、涉诉事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为市水利局的重大行政决策及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制工作力量较薄弱,公职律师配备和法制审查等依法决策机制贯彻落实仍待加强。

二是行政体制改革还需深入探索,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中在应对新问题、新困难面前,深度创新探索不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仍也有待加强。

三、下步工作

一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制机构人员力量,加大对法制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推进法律专业人才的引进。

二是全面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三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优化水政执法,探索执法创新,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四是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法治意识。继续落实相关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有针对性、经常性、多渠道的全方面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自觉遵守与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

 

衢州市水利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