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082H/2021-130535 | 成文日期: | 2021-06-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人大代表建议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司法局 | ||
王金火代表:
你在市第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建议》的建议(第110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衢州市坚持问题导向,以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抓手,高质量推动合法性审查、法治建设示范创建等工作向基层延伸,不断夯实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基层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得到有效提升。主要做法有以下几点:
一是全面推动乡镇(街道)法治建设。2020年,衢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法治乡镇(街道)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启动法治乡镇(街道)建设行动,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推动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每年进行一次专题述法,参加一次学法用法考试,参与一次旁听庭审,通过一系列举措倒逼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不断提升法治意识,推动乡镇(街道)领导干部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基层治理各项事务。
二是高质量推进合法性审查向基层延伸。在全市全面开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江山市选取基础较好的贺村镇提前开展试点,在试点基础上,提炼相关做法,形成指导文件,立足各乡镇实际,有所侧重地加强指导、分类推进。建立决策前“承办机构、党政办、司法所”三方沟通协调机制,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合同“五统一”及行政执法案卷管理等制度。推行司法行政机关“领导联片、干部驻挂司法所”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司法所“五大员”。制作涉及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等涉法决策事项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要点和工作指引,梳理各类合同范本、完善审查资料库等系列举措,降低镇(乡、街道)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地门槛,并通过专业法律工作者与基层干部、试点乡镇与推广乡镇的互促互进,“螺旋式”提升法制审查水平。
三是全方位助推行政败诉率下降。江山市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大闭环”指导、“大调解”优先、“大保障”兜底等一系列举措,有效控制行政败诉率。2020年,江山市行政败诉率为8.3%,较2019年同比下降70.9%,降幅之高,成效显著。加强行政决策前端指导服务,行政执法中端行为规范和行政败诉末端责任追究。坚持“大调解”优先,全力抓好争议化解。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优化规范复议受理前、审理中、办结后的各环节流程。坚持“大保障”兜底,培育专业队伍。全面推进乡镇(街道)司法助理员(法治审查员)三年全覆盖,开展“百名”调解专家建设行动,鼓励调解专家成立个人品牌调解室,建成9个品牌调解室,发挥品牌调解效应,提高争议纠纷化解成功率。
四是全面推进法治乡村工作。按照“社会化、项目化、实体化、案例化、数字化”的“五化”理念,推进基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建立“以村促乡、以乡带村、一体推进”机制,推动每个行政村(社区)制定一部村规民约、聘用一名法律顾问、培育一支“法律明白人”队伍。在全国首创乡村善治标准--《乡村善治建设指南》,在全省率先开展法治乡村知行讲堂建设。江山市按照“普法项目化 项目品牌化 品牌特色化”理念,坚持常态化建设、常规化巩固,持续改进创新,以每年60万元的市级普法经费累计撬动全市超亿元经费投入,实施覆盖城乡的普法项目3000多个,建成精品项目100余个,成功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村(社)5个,省级49个,市级236个。充实“专业+社会”普法服务队,组建“法润江山”十大专业普法讲师团,涵盖依法行政指导、法治乡村(社区)建设、企业风险防范等,由律师、检察官、法官、执法部门骨干等135名专业人员组成,实施“菜单式”精准普法。
五是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将法律服务融入基层治理,将公共法律服务模块嵌入村情通、邻礼通、政企通“三通一智(治)”等平台,打造衢州“E法通”微信小程序,借助数字化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使基层群众快速获取法律资源、获得法律帮助。江山市深化“江山市普法”微信公众号、e法律服务微信群为架构的网络集群,实现县乡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与线上服务双融合。提升数字化治理水平,研发“村情通”法律服务功能,持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推进市场主体法律顾问网格化管理,打通法律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扩大数字化服务成效,推进24小时“无人律所”建设,已在贺村、峡口等地设立“无人律所”11处,对现有的公共法律服务自助信息终端进行创新升级,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共建共享新格局。
下一步,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法治浙江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在市人大代表的监督和指导下,以法治化改革、数字化改革为主线,全面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化改革,全面加强基层依法治理,为我市争创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进一步提升基层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坚持党对基层法治建设的绝对领导,深入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制落实,推动领导干部述法工作在市、县、乡三级全面辅开并常态化开展,推动将述法范围从党政主要负责人扩大至班子成员。充分运用好法治监督员队伍,开展对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等工作的专项督查,强化监督力度。坚持将法治督察、法治巡察作为重要抓手,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县两级党委巡察内容,强化对乡镇(街道)的巡察工作力度。落实乡镇(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聚焦“四治融合”模式提升推广等工作,夯实基层治理四平台和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建设基础,不断提升乡镇(街道)依法治理能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基层依法治理各方面问题的能力。
二是进一步发挥数字化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重要作用。立足衢州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智慧产业”的战略定位,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数字化项目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以数字化形式向基层延伸下沉,形成一个综合数据库、一个业务协同链条、四大应用集合的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体系。加强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点信息化终端的配备,利用智能机器人、自助终端机等硬件设施,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全面推广“E法通”微信小程序、金融线上公证、“云仲裁”3.0版等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满足基层群众、基层依法治理对法律服务的广泛需求。打造整体智治、高效运行的数字法治建设体系,以数字赋能推进法治建设的组织机制、方式流程、手段工具全方位和系统性重塑。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等各方面法治建设的数字化改革,以数字化牵引整合基层法治资源、法治力量。创新优化数字调解、数字监管、数字公证,加快12348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平台的有机融合,推进人、机制和事的数字化转型,建设覆盖全业务、全时空、全方位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智慧治理服务平台。
三是推进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深化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推行“1+X”等执法模式,规范基层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在全市35个中心镇和较大乡镇(街道)推进“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江山市贺村镇、衢江区廿里镇、龙游县湖镇镇成功入选全省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镇。对尚未正式赋权的其他32个中心镇、较大乡镇(街道),围绕“定点、定事、定人、定机构、定机制”要求,加快推进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四有六化”标准,全面开展实战化试运行。
四是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深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推动社会大普法格局得到进一步稳固。加大基层法治人才培训,加强对村(居)民法治宣传和公益性法律服务力度,立足衢州法治乡村知行讲堂和“8090”新时代理论宣讲团的先发优势,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普法问题,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规范提升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建设,深入推进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最多跑一地”。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实施国家级、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五年倍增计划,实现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占比达到90%以上。加大农村(社区)普法力度,实施村(居)“法律明白人”“学法守法示范户”培养工程、实施“法治带头人”培育工作,引导基层干部群众依法参与社会治理,进一步筑牢依法治国的基层之根。
感谢你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继续为争创四省边际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司法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