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306N/2021-128847 | 成文日期: | 2021-11-1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资规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资规局 |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委(以下简称“市资规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1年1月2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资规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资规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深刻认识市委巡察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巡察整改落实当作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党性锻炼和检验工作成效的机会,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三个自觉”,树立“四个自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党委负总责、归口抓落实”的原则,制定了《中共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关于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有序、责任全覆盖的整改工作体系。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推进,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巩固好整改成果,不断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整改成果成为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工作的强大动力。
巡察反馈后,对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6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6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诫勉谈话2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7人,批评教育22人;制定完善制度23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5.34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用新发展理念指导实践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质量推进国土绿化美化行动。开展全市百万亩国土绿化行动,新增造林3.88万亩,启动22个新一轮“一村万树”省级示范村创建。部署开展全市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完成了2019、2020全部违法图斑的销号和2021年森林资源督查县级自查工作。
(二)规范化提升土地整治项目质量。全面排查整改违规采伐的土地垦造项目。制订出台《衢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进土地整治工作赋能乡村振兴的通知》(衢政办发〔2021〕5号),严格规范全市土地整治项目选址,严肃林木采伐审批,强化项目后期管护,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三)有序推进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按照“摸排全覆盖、问题零遗漏”要求,组织对各县(市、区)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进行复核检查。全市共排查出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1273个、面积415.53亩,其中耕地面积349.84亩、永农面积99.06亩。待国家、省出台处置政策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二、关于“服务群众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衢州市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和确权登记发证集中攻坚行动,对各县(市、区)实行每月进展情况督查通报,提高确权登记发证率。截至2021年6月底,全市符合农房登记条件农房登记率96.25%,发证率61.81 %。
(二)强化“二改房”问题监管。修订发布《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建筑管理)技术规定》,在设计阶段强化源头治理。严格落实四部门联合服务监管机制,协同解决历史遗留“二改房”问题。对竣工项目测绘成果复核实现全覆盖,出台综合测绘改革支撑配套三大制度。
(三)强化不动产登记风险防范。在不动产登记办理点窗口增设警示牌,落实全程6次提醒机制,制定下发《衢州市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关于规范窗口发现假证处理方式的通知》,强化窗口工作人员风险防范意识。2020年7月20日起实行二手房买卖办理实行“线上+线下”模式,9月1日恢复建设系统房屋网签备案工作。
(四)强化除险安居工作。2020年12月,制定下发《衢州市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开展1:50000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
(五)强化信息安全管理。完成不动产统一登记系统入侵检测等安全设备部署,制定下发《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州市林业局)数字化改革数据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日常数据安全管理。
三、关于“行政执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完善诉源治理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2021年共举办了4期资规研修班课程。
(二)严格依法行政。在全系统开展自然资源行政处罚案件执行问题自查整改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进行集体讨论,组织开展“双随机”检查,规范日常动态巡查管理,坚决杜绝罚没款应收未收等问题,确保依法依规处置。
(三)规范执法联系单管理。制定《衢州市城乡规划管理配合协作工作联系单》答复程序,由批后管理工作人员按流程进行答复并做好台账登记,将执法联系单答复内容报局执法队备案。
(四)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要求法律顾问对相关法律条文出具法律意见,参与疑难问题讨论。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差距,干部日常管理失之于宽”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按照处室职能,排查廉政风险点、划分风险等级、制定防控措施,汇总编印《2021市资规局党风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
(二)压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要求,制定下发《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继续落实好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例会工作制度。
(三)强化警示教育。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体观看廉政教育片,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及各县(市、区)局“一把手”签订《廉政风险责任书》,各班子成员也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书。严格按照要求落实处分人员决定,确保执行到位,强化以案说法。
(四)整治形式主义。按照“业务工作谁管理、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涉密数据排查。制定出台《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办公规范化运行办法(试行)》,严格执行上行文的审查流程,杜绝机械照搬照套现象的发生。
五、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招标工作制度。完善采购管理办法,坚决落实好“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审核政府采购事项。
(二)严格执行招标制度。对工程类项目按规定报送市评审中心审核,规范结算评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结算相关制度,对工程项目达标一项、验收一项、支付一项。
(三)组织学习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衢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受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新实施项目预算从严把关、认真审核,妥善处置历史遗留项目,减少项目结算核减率。
六、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问题核查。同电信公司对接核查原市规划局通讯费清单,清退个人必须承担的通讯费,已于4月30日前全部上缴国库。
(二)落实责任追究。清退已退休或调离相关责任人的电话费。
七、关于“资产租赁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管理制度。制定《衢州市区储备土地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委托衢州市华创评估公司对市本级各区域土地租赁价格进行评估,作为今后场地租赁依据。制定《衢州市国土整治和征收储备中心房产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对房屋类资产严格报财政部门审批后公开招租。
(二)加强沟通协调。就有关企业房产租金不及时交纳问题,与柯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衔接执行进展情况,到航埠镇政府对接,并提交执行申请书和查封申请书。
八、关于“规划编制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成《衢州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项目移交。根据部门职能,市资规局与编制单位终止项目合同,由市住建局在市资规局前期《条例》草案阶段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二类立法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定。多次组织召开规划编制项目全过程监管专题讨论会,修订《衢州市区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编审管理规定》,强化规划编制科学性。
九、关于“党管干部工作不够扎实,机关党建工作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机关党建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机关党委专门派人参加各支部党员大会,强调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一次,党课每季一次,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一次,确保所有党员参与。第五、第八局机关党支部已按程序补设纪检委员。
(二)规范主题党日活动。制定年度主题党日计划,强调主题党日台账资料做好“四有要素”。结合机关工委相关要求部署和我局实际,制定《建党100周年活动方案》,并按活动方案有序开展“学百年党史”主题讲座、观看主旋律电影、8090微党课大赛、献礼建党一百周年书画摄影展览、党建征文活动等。
(三)规范执行党员积分制度。重新修订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办法,要求各支部落实积分管理并定期通报党员积分,激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局机关党委派人参加各支部党员大会,就党员积分问题进行系统阐述,强调此项工作将作为评优评先重要依据。
十、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整改超权限设置机构和任免干部问题。免去违规任命的市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营商科科长和市城市展示馆副馆长职务,不再设立市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营商科。班子成员对2019年11月以来的干部推荐汇总表逐一补签字确认。
(二)规范选任程序。修订《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管理办法》(衢自然资规党〔2021〕14号),合理确定民主推荐、考察谈话范围,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三)加强业务学习。组织集体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实施办法》《衢州市市级机关单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转任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
(四)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对市局、两新城分局、下属事业单位全体在编干部、县(市、区)资规局(分局)领导干部持证情况进行全面摸排、集中收缴、备案登记,做到证件应收尽收,备案登记应备尽备。修订《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衢自然资规〔2021〕30号),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人员登记备案、证件管理和审批程序,为今后规范管理奠定制度基础。
十一、关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整治收受礼金礼卡问题。市国土整治和征收储备中心制定个人岗位责任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全体签订廉政承诺书,并组织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相关人员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整治规划编制项目收费标准随意、政策优惠弹性较大问题。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15个项目逐项梳理形成核查情况一张表,优惠项目全部按照《衢州市国土空间规划设计研究院关于印发项目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严格执行。
十二、关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有关问题整改。对近年来在省厅巡视、审计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情况,市国土整治和征收储备中心、市规划院和规划管理处认真开展核查,并整改到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约监督机制。市资规局召开全系统党风廉政专题会议,集体观看廉政教育片,并逐级签订廉政风险责任书。各处室(单位)结合实际制定个人岗位责任清单及廉政风险防控清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升行政效能,做到问题跟踪到底、解决到底。
下一步,市资规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坚决把纪律挺在前面,全面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聚焦重点领域,保持严惩腐败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二是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持续做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纳入重要日程,不回避矛盾、不害怕困难、不推卸责任,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以严格的责任到位推动整改落实到位。三是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标本兼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坚持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打造一支政治可靠、清正廉洁、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0—3065053;邮政信箱:衢州市柯城区三江东路30号市行政中心3号楼11楼1101室;电子邮箱:qzd5xcz@163.com。
中共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员会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