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5890474416/2021-00127 成文日期: 2021-01-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机构: 智造新城管委会

智造新城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06 15:49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智造新城管委会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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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2020年衢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文件精神,现公布智造新城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除特别说明外,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衢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衢州智造新城官方网站查阅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智造新城办公室,电话:0570-8767753。

一、工作概述

2020年度,智造新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衢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促进依法行政、阳光施政。

 

 

图1.智造新城信息公开网站


 

图2.智造新城微信公众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智造新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党工委委员、办公室主任分管,坚持政务公开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结合,整体推进政务公开和政 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运行机制。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的贯彻落实。二是推进平台建设。一方面加强电子政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另一方面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三是加强互动交流、政策解读。通过“通衢—政民对话网络平台”、为企服务热线“12345”,搭建政府与群众沟通互动的桥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困难。

(三)提高公开水平。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及信息,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和便民信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坚持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公示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基本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在衢州市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和智造新城网站上主动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文件、规划计划、公共服务、工作信息、人事信息、财政信息等方面的政府信息。2020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346条。通过单位网站公布信息645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35条,政务微信公开918条,其他各类形式公开信息115条。此外,还通过网站、微博、微信、抖音、资料查阅点等途径广泛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0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

(三)收费及减免情况。未收取费用。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2020年度未发生因信息公开而提出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三、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智造新城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下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于进一步拓展;对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办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的学习、掌握还不够全面。

针对上述问题,智造新城将进一步认真研究,逐一加以解决。一是着力抓好政府网站建设工作。及时更新维护好门户网站,上传各类信息,重点加大对政务公开、政策法规、部门动态等信息板块的信息上传力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服务广大群众。二是进一步深化认识,转变观念,不断增强机关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意识。

2021年,智造新城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建立信息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结合工作职能,规范和完善智造新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形式,规范程序,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拓展网上信息服务。

三是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2020年)

填报单位:智造新城管委会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1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别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1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1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