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800002618146F/2021-119827 | 成文日期: | 2021-01-27 |
发布机构: |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公告公示 | ||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领导下,衢州市交通运输局按照《2020年法治衢州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要点》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做到领导班子每年听取和部署本系统、本单位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领导班子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3次。今年,党委会专题研究了《2020年衢州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任务分解》,下发给市直交通运输各单位和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完善系统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责任体系。另外,从干部配备角度加强法治政府部门力量建设,今年6月份专门任命一名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结束了政策法规处多年来由办公室主任兼负责人主持工作的状况。
二、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契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部门服务能力
一是提升政务服务核心指标,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政务服务指标主要围绕网上可办率、掌上可办率、跑0次率、承诺时限压缩比率、即办率、材料电子化比率6个核心指标。目前,已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掌办率100%,材料电子化比例100%,跑0次实现率100%,即办事项比例90.45%,承诺时限压缩比例97.37%。
2020年衢州市交通运输系统市本级共实施行政许可事项153项,收到行政许可申请28381件,受理27265件,不予受理1116件,许可决定被复议、诉讼、撤销0次。
二是颗粒化梳理,制定精准清单。在全省“八统一”办事事项基础上,按主体类型、办理内容等逻辑关系,以“最小颗粒”为尺度,将相关事项按照群众办事实际需求合理拆分,细化至最小运行单元,使管理和服务能够深入到每个细节,形成办理事项的“树状结构”。每一项材料根据实际情况衍生出多种不同的收件形式,不同的收件形式配以不同的材料模板、审查要点、样表范例、填报要求等,按主项、子项、分项的层级划分,生成具有针对性和单一性的收件材料清单,推进政务办事“标准化”“智能化”。
三是精简化模板,轻便填写材料。通过深入梳理办事材料和审查要点,提供审批数据化、信息化基础和“无差别全科受理”业务支撑,为前台受理人员、后台审核人员和办事企业群众提供清晰指引。针对群众错填漏填表格、委托书格式不对、要素不全等问题,对材料中涉及到的所有表格、文书、证明等材料,提供空白表格和示范表格模板,拟定示范文本,群众只需把名字、地址等进行简单替换,就可正确填报好材料,并对材料中易错的地方加以特别提醒和补充说明。
四是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参与更新修订指南。全面落实省厅《关于持续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实施意见》(浙交〔2019〕71号)要求,安排骨干力量参加全省交通运输“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服务指南修订工作专题培训,研究讨论制定服务指南“八统一”2.0版。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机制。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制度,做到合法性审核工作全覆盖,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并对社会公开。全面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制度,提高目录编制的科学性。落实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重大行政决策必经程序。
二是持续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发文前都要对照管理制度开展自查,凡是涉及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必需要做到全部进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按照“三统一”要求,统一登记,统一备案,统一发布。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
三是强化行政合同管理。落实行政合同管理制度,所有合同都需要经过法规部门合法性审查,由法律顾问出具法律顾问意见方可签订。2020年至今,市交通运输局共签订各类合同34个,全部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代市政府拟稿合同5个,除法律顾问意见及合法性审查意见外,全部送市司法局统一备案。
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日常合同审查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信访案件答复等多个环节均引入法律顾问参与,确保各项工作在顺利开展的同时降低法律风险。2020市交通运输局法律顾问参加单位各类会议20余次,提出法律顾问意见70余条,切实发挥了法律顾问作用。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保证队伍稳定
作为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之一,市交通运输局先后赴广东、江苏以及省内杭州、温州、金华、丽水等地学习交流改革工作,并及时向省交通运输厅汇报改革工作意见。同时,组织系统内相关涉改单位扎实开展调查摸底相关工作。在市委编办的指导下,针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中涉及到的市、区管理体制和机构性质、编制锁定、内设机构等问题,先后多轮征求和听取柯城区、衢江区、市财政、人社等部门的意见建议。2019年8月16日,衢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挂牌成立。2019年10月13日,市委编委印发《关于明确衢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机构编制的通知》,明确了衢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为衢州市交通运输局直属机构,内设机构12个,锁定执法人员编制210名,设队长1名(副县长级),副队长3名(正科长级)。柯城区、衢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实行双重管理。集聚区、智慧新城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以市交通运输局名义执法,具体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直属队承担。2019年11月12日,市委编委又印发了《关于明确衢州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机构编制的通知》,明确衢州市公路港航与运输管理中心为衢州市交通运输局所属副县级财政全额补助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16个内设机构,锁定事业编制134名。为平稳推进改革工作,我局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主动汇报对接,做了大量工作,对机构框架设置、科级岗位配置、干部待遇保留、人员划转口径等各类涉改问题,进行了深入推演谋划和反复沟通争取,结合衢州交通系统实际情况,制定了一整套工作方案、口径、程序,确保了执法改革在中央、省市政策要求范围内平稳实施、平稳落地。
五、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认真贯彻落实“三项制度”
我局按照“三项制度”(行政执法的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的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制度)要求,切实加强事前公开,100%实现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并实现数据动态更新,规范事中公开,加强事后公开。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文字记录,规范影像记录,制定行政执法音像记录清单制度,严格记录归档,发挥记录作用。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审核机构和人员,按照5%的比例明确法制审核人员,明确审核范围,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明确审核内容及流程,制定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流程图。
2020年衢州市交通运输市本级共承办行政处罚案件731件,办结703,其中简易程序30件,一般程序673件,重大处罚案件112,强制执行6件。
六、适应执法形势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
全面推广应用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一是领事项。及时按照市大数据局工作要求,对交通系统的国家级和省级监管事项进行及时认领并制定实施清单。目前,市交通系统共有15个事项列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二是建两库。根据双随机检查要求,对辖区监管对象及时做好纳入管辖及标注工作,对2535个企业主体、5373个设施设备、21个场地场所列入监管对象名录库,255名行政执法人员列入检查人员名录库。三是广应用。根据省市各级有关部门相关要求,年初制定全年双随机及专项抽查计划,并按照要求进行推进实施,2020年共完成双随机247次,即时检查11698次,专项检查48次。均通过掌上执法形式开展。抽查事项共计13项,已覆盖13项,覆盖率100%,信用规则应用率76.95%。掌上执法激活率、抽查任务完成率、抽查结果公示率均达到100%。四是强联合。以“互联网+监管”平台为载体,积极与兄弟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对“两客一危”企业及驾驶员培训机构的跨部门检查,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对维修企业的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跨部门联合检查率达31.25%。
七、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暗访工作。按照“四直两不”的原则(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直接前往执法一线。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行为规范、执法场所建设、执法态度文明多方面开展暗访监督。
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议工作。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议工作,抽查市本级及各县(市、区)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处罚、强制、审批案卷180件。
三是有效防范化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通过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执法人员的严格认真执法,以及说理性文书的运用,2020年,衢州市交通运输系统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实现连续4年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八、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做好学法普法工作,提升行业内法治能力
一是推进党委会学法制度化、规范化。今年,党委会专题研究系统内学习贯彻《民法典》、《浙江省公路条例》等工作。
二是加强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交通系统工作人员法治能力。2020年组织开展2次面向全体交通运输干部职工的交通法治大讲堂,共同学习《浙江省公路条例》、《民法典》,共计300余人次参与。
三是加强普法工作。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落实,开展“交通与法同行”“宪法宣传交通行”“送法到最远的地方”“以案释法”“五月路政月”“5.26爱路日”等普法活动。开展“法治护航强国路”系列普法活动,在系统内形成学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系统外开展“送法到最远的地方”活动,为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山区、库区等偏远地区群众开展普法活动,使群众树立尊法、守法、爱法的良好意识。提升交通系统自身法治水平的同时,带动交通行业法律意识的提升,打造具有行业特色的普法品牌活动。
九、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系统内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仍需进一步提高;二是合法性审核专业水平有待提升,重大行政决策的风险评估和公众参与的实效需进一步提高。
十、明年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落实,在系统内开展更加广泛的学法普法工作,进一步提升系统内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
二是更好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在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签订等方面提升合法性审核专业水平。
三是继续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进程。
四是继续深化落实“三项制度”,增补法治审核人员。
五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特别是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及备案工作管理。
六是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修订《衢州市交通运输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
七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暗访等形式监督促进系统内规范文明执法。
八是加强“互联网+监管”工作,强化科技执法手段,加强联合监管与信用监管。
衢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