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736G/2021-143413 成文日期: 2021-01-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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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络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

发布日期:2021-01-25 15: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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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应急系统网络舆情应对工作,提高和改进互联网管理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网络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如下机制:

一、网络舆情监测机制

(一)日常监测。将网络舆情监测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安排人员和力量,加强对政府门户网站、局网站、微信、微博、新闻跟贴等,以及传统媒体的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形成“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舆情监测体系。及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通过与政府热线、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政务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

(二)突发事件监测。当发生突发事件时,组织职能处室相关人员对网络舆情进行 24 小时不间断监控。加强与市委网信办对接,及时、全面掌握与该事件密切相关的各种信息,给决策者在较短时间内做出正确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二、网络舆情处置机制

(一)成立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协调处、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做到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工作人员具体办,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局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为网络舆情承办部门,安排具体负责人员每天关注涉及本部门、本行业有关网络舆情,对网民反映的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社情民意,及时主动做好调查工作,对能够答复的按程序给予办理反馈。对市委、市政府,市委网信办交办、转办、督办的各类网情舆情,按程序及时办理,并拟出书面答复意见,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按时反馈。

(三)严格网络舆情处置工作质量和时限要求。在网情舆情处置时,要求严肃认真、细致准确,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避重就轻。对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咨询、投诉、意见和建议,一般应在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情况复杂,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提前向局办公室作出说明,申请办理反馈时限延长最长不得超过 1 个月;对个别疑难问题,短期内无法回复的,在规定时限内向上级交办部门作出说明,并及时通报办理进度。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网情舆情,在 3 个工作日内退回上级交办部门并解释清楚原因。

衢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