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3136197287/2021-119529 成文日期: 2021-01-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2020年度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8 17:12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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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电子版可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上查阅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的,请与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衢州市西区白云中大道36号,邮编:324000,电话:0570-889911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紧紧围绕部门中心工作及社会关注关切,积极利用多形式、多渠道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将推进政务公开和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相结合,有效推动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推动政务公开有序开展。更新人员调整情况,建设本部门政务公开机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专职负责人员;按照栏目与条目分类,明确责任分工,压实政务公开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力开展。充分利用衢州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和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确保各项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全年共在两个平台公布信息652条,其中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393条。

二是推动政务公开规范全面。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监督保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发布协调制度、投诉举报制度等制度,形成完整配套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一年来,及时发布各类重要信息,特别是疫情期间,推送疫情防控相关内容,及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发布的《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函》《请转发!衢城685家药店做出公开承诺!》等阅读量均突破了1万人次,为抗击疫情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是推动政务公开亲民便民。充分用好各类平台,加大社会关切信息的公开力度。依托“浙江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平台”,定期公布全市食品抽检情况、存在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依托“浙江政务服务网”,动态管理并公开部门办事指南,及时公布各类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各类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信息、股权出质登记信息及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等内容对全社会公开可查,我市逾24万余户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上述信息均已公开。

四是推动政务公开考核落实。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市场监管系统各县(市、区)局和各单位政务公开责任,强化工作力量和人员保障,切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同时,按照要求对各县(市、区)局和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好整改,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5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61

490

236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

94

243

行政强制

22

14

5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9

92.79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2020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一是公开信息内容不足。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需求日益增长,对政府信息方便办事、服务生活等要求不断提升,需要拓宽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效加强社会公众参与。二是政府信息来源有限。随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逐步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渠道日渐广泛,但我局政务公开平台尚未充分打通信息互联,需要加快政府内部信息互通,延伸政务公开工作“触角”,有效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准确。三是发布渠道有待完善。目前在社会公众层面,政务新媒体受关注度不高、信息发布覆盖面不广,需要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形式,推动创新政务公开途径,有效提升政务信息发布传播集群效应。

针对以上问题,2021年,我局将:一是优化公开内容。深入研究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持续加大政策解读力度,细化政务公开内容,聚焦民生热点问题,重点公开社会关注度高、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有效提高社会各群体参与度。二是扩展信息来源。坚持以政务公开贯穿政府部门工作全过程,推动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打通信息壁垒,利用“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势发挥信息共享效用,有效实现政府信息互联互通。三是拓宽发布渠道。大力推进各类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畅通多样化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强公开渠道的针对性和分众化,同时充分推广政务新媒体运用,着力构建解读、回应、互动公开体系,有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无须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