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度“五水共治”工作要求,龙游县已完成“污水零直排区”全域创建,根据《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浙治水办发〔2018〕28号)文件要求,依照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办法,2021年1月14日,市治水办(河长办)组织住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及建设工作技术小组,对龙游县进行整体建设全面复核,经验收合格,现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5日-2021年1月19日。
举报受理电话:省治水办(河长办)0571-28059377
市治水办(河长办)0570-3080116
龙游县治水办(河长办)0570-7179900
衢州市五水共治办公室
衢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