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浙江正和硅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01-15 13:40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分享:

单位名称

浙江正和硅材料有限公司

处罚文号

衢环集罚字[2020]19号

处罚日期

2020.12.23

违法事实

2020年11月19日上午,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荫北路60号的浙江正和硅材料有限公司厂区进行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物流门内侧清下水排口附近空地及污水处理池西侧空地上共有 12 吨袋危险废物废树脂和废活性炭露天堆放,吨袋内危废包装袋上贴有危废标签,吨袋有少量渗滤液流到地面上。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

处罚内容

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处罚款人民币壹拾肆万伍仟元整。

决定作出机关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