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8000026182931/2021-00371 成文日期: 2021-01-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
发布机构: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1-01-12 09:13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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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衢州市委会:

你们在市政协七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我市工业固废处置能力》的提案(第171号)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产生处置情况情况

1. 一般工业固废。2019年,我市一般工业固废产生量为492.6 万吨,产生量居前4位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炉渣、粉煤灰、氟石膏、冶炼废渣等4种,约占总产生量的87%。其中,粉煤灰、炉渣、氟石膏、冶炼废渣基本能在本地综合利用,主要利用方式是生产水泥建材等, 综合利用率96%。我市重点关注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是元立钢渣、华友钴渣、巨化硫酸厂的硫酸渣、巨化电化厂的电石渣以及氟石膏。

2. 危险废物。2019年,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危废量 83379 吨。企业自行利用处置18408 吨,委托处置量58388吨,其中送清泰公司处置5613 吨,转移市外利用处置 15893 吨。危废主要类别为:精(蒸)馏残渣、含铜废物、废有机溶剂等,废铅酸电池、废矿物油、废线路板等本市都有专门的收集处置企业。

3. 工业污泥主要来自工业企业和污水处理厂,2019年全市污泥产生量(包括工业企业污泥和污水处理厂污泥)15.96万吨/年。全市污泥产生处置情况:常山、江山的污泥能在本地水泥厂进行无害化处置,衢江、龙游的造纸污泥基本能回用于做纸板,市本级污水处理厂及集聚区部分企业污泥到巨泰建材有限公司和浙江豪龙建材有限公司水泥窑焚烧,龙游、开化等地剩余的污泥基本都去往砖瓦厂制砖。

4. 医疗废物。我市医疗废物从2010年开始,全面推行统一收集运输至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化处置。截至目前,全市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的医疗卫生机构500多家,乡镇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已经实现全覆盖。根据处置单位报表,医疗废物的处置量每年递增,2019年全市共处置医疗废物4747.703吨。

二、我市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情况

1.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我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主要在衢州市清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现有一条50吨/日回转窑焚烧装置,(15吨/日焚烧炉已停用),年焚烧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能力1.5万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产线一条,年协同处置能力3.5万吨,6万立方米危险废物填埋场一座(一期),年许可填埋量为0.3万吨,龙游青龙山建材有限公司3万吨/年危险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全部集中处置能力达到8.35万吨/年,现有能力基本满足需要,区域处置能力在省内也是靠前的。

2. 危险废物其他收集、利用能力:我市除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企业清泰公司和龙游青龙山建材外,还有废矿物油收集利用、废砂浆利用处置、废线路板利用处置、含贵金属催化剂利用、废铅酸蓄电池收集等危险废物经营利用企业11家,综合收集、利用、处置能力达10.6万吨/年,这些类别的危险废物能力都有相当富余。

3. 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能力。我市水泥产能丰富,一般工业固废的利用处置基本上依托于本地的水泥厂,主要有巨化巨泰建材有限公司、常山南方水泥有限公司、江山虎水泥有限公司、江山何家山水泥有限公司、龙游青龙山建材有限公司、衢江豪龙建材有限公司。粉煤灰、炉渣、氟石膏、钢渣、水渣等可以直接作为水泥生产的混合原料直接利用,综合利用能力可满足本地需要;钴渣、污泥、工业边角料等不能作为混合原料利用的,需新上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处置或进入砖瓦厂利用处置。巨化清泰公司建成了一个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容量11万立方米,已于2016投入使用,现已基本填满。龙游县一般工业固废焚烧发电项目一期18万吨/年已完成建设,具备点火条件,但由于园区配套供水、供气管网未到位,现还不能投入使用,待园区配套设施到位后,可正常投产,届时可满足龙游本地一般工业固废处置需求。

4. 市政污泥处置能力:全市现有市政污泥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线三条,分别是巨化巨泰建材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能力50吨/日(1.5万吨/年)、江山何家山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泥能力120吨/日(3.6万吨/年,现实际运行能力为1.5万吨/年),浙江豪龙建材有限公司120吨/日(3.6万吨/年),市政污泥处置能力已无缺口。

三、我市固体废物主要管理举措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全过程管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全力保障固废的领域环境安全。

一是完善了危险废物监管制度。2008年,我市出台了《衢州市工业固体废物管理暂行办法》、《衢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相应的集中处置收费标准;2014年市政府印发了《衢州市区污泥集中处置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市环保局联合市发改委印发了《衢州市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置及综合利用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设施能力建设目标任务。同时,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纳入美丽衢州建设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进行考核。2018年,市政府围绕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印发了《衢州市治土持久战行动方案》,从实行闭环管理、推进能力建设、实施信息化工程、健全监管体系等方面系统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我们还提出了"强化资金流监管、委托第三方审计、严打倾倒(固废)带路党"等多方面举措,着力斩断黑色利益链,努力打造固废全过程闭环式的管理链条。

二是推进了固体废物处置能力建设。2015年以来,我市根据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要求,按照"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促、年底有考核"的制度原则,逐年抓好规划项目落地,到2019年,我市新增了清泰公司50吨/天的危废焚烧能力、巨泰建材3.5万吨危废水泥窑协同处置能力、衢州业胜金属3万吨/年的含锌废物处置能力,以及龙游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3万吨/年,初步形成综合利用、焚烧、填埋、水泥窑协同处置等多种方式并举的综合处置体系。
    三是开展了危险废物存量清零行动。为消除危险废物超期贮存的环境风险隐患,我市根据省里部署,建立危险废物动态清零制度,按贮存形势每月定期统计全市主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贮存量超过5吨的企业名单,根据名单督促处置单位及时清理处置。对于清零不及时的,进行现场督察并对单位法人进行约谈。要求各地抓好长效机制,动态掌握危废产生、贮存信息,滚动落实超期贮存危险废物清零处置工作,及时处置超期贮存危废,切实保障环境安全。

四是提升了危险废物监管手段,初步建成危险废物信息化视频监控体系,全市所有重点危废产生单位和危废持证经营单位联网监控率实现"两个100%"。强化信息公开,对全市焚烧企业落实主要污染因子的在线监测以及对二恶英等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性监测,在厂区明显位置设置了监测数据显示屏,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加大了固体废物执法力度。环保、公安通力协作,行政、司法紧密对接,每年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行动,充分运用新环保法和“两高司法解释”,加大了打击力度,对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的行为实行"零容忍",2019年,市政府组织开展固体废物“雷霆斩污”专项行动,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立案76件,处罚款623万元,其中:查封扣押案件1件,拟移送行政拘留案件5件。2020年,继续开展“雷霆斩污”行动升级版,固废案件拟立案29件,拟处罚款98万元,涉及固废查封扣押1件,有力震慑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遏制非法倾倒现象发生。

四、下一步的计划

下一步,我们紧紧围绕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清废行动实施方案》、《衢州市工业固废危废监管处置体系建设方案》,《浙江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针对固废处置监管方面的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举措,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努力打造固废全过程、闭环式的管理体系。
    一是进一步推进处置能力匹配化。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基础设施的建设,利用处置能力要满足“固体废物不出县、危险废物不出市"要求。为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加强我市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作为当前重点工作,2019年,市政府印发了《衢州市工业固废危废监管处置体系建设方案》。《方案》明确了2019、2020年两年内要完成一批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6个项目,新增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60万吨/年以及40万立方米的填埋能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6个,新增危险废物处置利用能力26万吨/年以及11万立方米的危废填埋能力。到2020年底,基本可以完成《方案》中固废、危废的利用处置建设项目,这批项目完成之后,衢州市的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将得到保障。
    二是进一步推进监管手段信息化。建设运行全市固体废物处置监管信息系统,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构建可监控、可预警、可追溯、可共享、可评估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努力形成全过程闭环式监管网络体系,对固体废物从产生、贮存、转运到处置利用的全过程实施闭环式信息化管理。
    三是进一步推进执法力度最大化。继续强化环境执法的力度,要像查酒驾一样,查固废违法行为,对违法倾倒固体废物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同时,我们也高度重视固废宣传报道,大力宣传“有案必侦破、露头必狠打、违法必严惩”,以此震慑犯罪分子,打消侥幸心理,营造良好的固废处置利用经营环境,使企业对固体废物“不想倒、不敢倒、不能倒”。

感谢你们对衢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希望你们继续为加快建设“活力新衢州,美丽大花园”建好言献好策。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8月18日